[討論] 中介法包含馬尼拉原則與聖塔克拉拉原則
馬尼拉原則
1.中間人應免於對第三方內容承擔責任
2.沒有司法機關命令,不得要求對內容進行限制
3.內容限制請求必須清晰、明確,且依照正當程序
4.法律、內容限制命令,和實務做法必須通過必要性和比例原則的檢驗
5.法律、內容限制政策,和實務做法必須遵循正當程序
6.透明度和問責機制必須建立在法律、內容限制政策和實務做法中
聖塔克拉拉原則
網路企業該
1.定期公布因違反內容方針而停權的帳號及移除的發佈內容的數量
2.應通知受影響的使用者,及移除內容所依據的條款
3.企業應向受影響的使用者提供有效的申訴管道
中介法基本包含這兩大原則
詳見中介法
第3章 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之責任及免責事由
第16條 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應每年發布透明度報告
第18條 得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令,聲請書應記載下列事項:...略...
第19條 法院於審理終結後,認有理由者,應依聲請或依職權核發對該資訊移除
第23條 資訊儲存服務提供者移除使用者提供之特定資訊或限制其接取時,應通知該使用
者,並告知具體明確之理由
第24條 線上平臺服務提供者應建立免費電子異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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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45.1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61179700.A.336.html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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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全都看完了阿,你呢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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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黑比我懂中介法的應該不多啦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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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akuminauki (114.46.45.148 臺灣), 08/22/2022 23:02:40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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