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建議余正煌「一定提告」!呂秋遠:讓林智堅入獄服刑
這位呂大律師真的很看不起寫論文
論文真要寫一個晚上就能寫很多了
更何況有六個月的時間來寫論文
寫論文最難的是準備工作
準備寫論文需要的材料這件事才是最難的
呂大律師最後那句話根本就是在騙沒寫過論文的話術
說真的好好地一個大律師居然在這種事情上喪失該有的道德和良心,可嘆啊!
碩士論文說難不難
對理工科而言運氣真的很重要,有人運氣好幾個月就能做完寫論文需要的研究成果,運氣
不好三年都做不完,平心而論理工科碩士都是在實驗室拼死拼活做出data才有論文基礎的
相對的聽說文組碩士讀書量要很大,好的書單能幫助他們有很棒的論述基礎,再加上適當
的教授引導,只要有下功夫,碩論聽說不至於難產
呂大律師啊! 別欺負台灣人的智商好嗎?
※ 引述《Wojnarowski (@wojespn)》之銘言:
: ETToday
: 建議余正煌「一定提告」!呂秋遠:讓林智堅入獄服刑
: 網搜小組/鄺郁庭報導
: 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爆出碩士論文抄襲爭議,台大論文審定委員會9日上午公
布
: 結果,指林智堅大量抄襲余正煌,情節嚴重,核定撤銷林的碩士學位。對此,律師呂秋
遠
: 就發文,要余正煌「加油」,「建議余先生一定提告,才能捍衛自己的清白,告訴人家
如
: 何在六個月內可以寫完論文,讓林智堅入獄服刑。」
: 「不要再留言問我,要不要讓林智堅入獄服刑了。這是告訴乃論的罪,一定要小煌提告
,
: 檢察官才能偵辦。」呂秋遠先提到上次差點讓人入獄服刑的經驗,「上次,我代表被害
人
: 對李議員提告,因為損害賠償時效已經過了(事實發生起超過10年)」,原本當事人沒
有
: 要賠償,希望依法處理,才有入獄服刑的主張,是後來加害人同意道歉賠償,在他的建
議
: 下,被害人才勉強同意和解。
: 可是提告以後,光是等地檢署送交中山大學學術倫理委員會鑑定,到結果出爐花了超久
時
: 間,「2020年7月提告,送到中山大學學術倫理委員會鑑定,但是直到2022年1月才送回
來
: 結果。就各位所知,當然是成立。因為整本都抄襲,要鑑定應該非常容易。」
: 可即便整本抄襲,鑑定這件事就花了當事人與中山大學1年半的時間,「在這期間,檢
察
: 官沒辦法開庭,就只能等結果,但是在等待時間裏,當事人的煎熬,實在不足外人道。
」
: 他認為,台大這次能這麼快就做出決議,相當令人敬佩,「往後的論文抄襲鑑定,如果
都
: 能這麼快就好了。」
: 呂秋遠指出,既然台大學術倫理委員會可以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就認定林智堅抄襲,「那
麼
: 余正煌提告,檢察官應該很快就可以把林智堅起訴,這時候,就有機會可以把論文謝詞
裡
: ,感謝的對象,讓他入獄服刑了。」
: 雖然提告有誣告風險,但呂秋遠認為,有台大倫理委員會背書就不用擔心,「為了捍衛
自
: 己的權利,建議余先生一定提告,才能捍衛自己的清白,告訴人家如何在六個月內可以
寫
: 完論文,讓林智堅入獄服刑。」還隔空喊話余正煌,「加油!小煌!」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809/2312717.htm
: 附註、心得、想法:
: 呂秋遠律師建議余正煌一定要提告,有台大學倫會這麼快的決議之下,檢察官一定能很
快
: 起訴,把林智堅送進監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9.207.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60036874.A.8FD.html
→
08/09 17:21,
1年前
, 1F
08/09 17:21, 1F
→
08/09 17:21,
1年前
, 2F
08/09 17:21, 2F
※ 編輯: mazinkisa (42.79.207.17 臺灣), 08/09/2022 17:23:56
→
08/09 17:23,
1年前
, 3F
08/09 17:23, 3F
這常識沒在理工科見過,至少我聽說的餐點只能降低被刁,分散注意力而已,真被刁沒有
過硬的data 是撐不過去的
※ 編輯: mazinkisa (42.79.207.17 臺灣), 08/09/2022 17:26:12
推
08/09 17:26,
1年前
, 4F
08/09 17:26, 4F
→
08/09 17:30,
1年前
, 5F
08/09 17:30, 5F
推
08/09 17:32,
1年前
, 6F
08/09 17:32, 6F
推
08/09 17:34,
1年前
, 7F
08/09 17:34, 7F
推
08/09 17:40,
1年前
, 8F
08/09 17:40, 8F
→
08/09 17:43,
1年前
, 9F
08/09 17:43, 9F
→
08/09 17:43,
1年前
, 10F
08/09 17:43, 10F
推
08/09 17:46,
1年前
, 11F
08/09 17:46, 1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