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從法律角度幫水堅包解套
其實啊,從法律層面來說
現在就是兩種法規的碰撞
1-學位授予法
2-著作權法
依照學位授予法的第17條的規定,學位論文若有抄襲情事,待學校組成審查委員會審查完
畢後,可撤銷學位。
但根據著作權法第15條的規定,依學位授予法取得學位的學位論文,著作人可以「不同意
」公開發表。
這會造成什麼情況呢?
第一、林智堅把可以論文設為不公開,外界想調閱就說是國民黨施壓。除非檢調或監察院
介入,不然就算是學校也無權公佈他的論文。
第二、就算發林智堅論文抄襲,但只要受害者沒有主動對林智堅提告,那就不會構成刑事
責任。對,換句話說,今天余正煌的聲明雖然看起來對林智堅傷害很大,但只要余不告林
,林就不用揹責任。
第三、陳明通作為教授,只要說服余、林兩位都採取守勢,你不告,我不告,然後陳明通
也繼續聲稱自己僅提供觀念、資料,這樣就會讓整起事件變成一個三不沾的羅生門。
第四、臺大審查委員會最後若做出任何不利於林智堅的決議,林智堅可以再提訴訟,官司
打下來曠日費時,等到有結果時選戰已經打完。到時林若選上桃園市長,那麼頂多學位被
撤銷而已,若林沒有選上桃園市長,新聞聲量降下去後那更是不痛不癢。
所以啊,4%柯韓粉們,真的不要高興太早。世界是民進黨的,也是人民的,但最終還是民
進黨的。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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