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論文抄襲成案審定委員會啟動調查 台大將傳林智堅出面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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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段心有戚戚焉,所以就來回個文。
因為每個科系的寫作習慣不一樣,所以我以下的言論大概只適用在我的領域吧。
為什麼會知道每個科系的寫作習慣不同呢?
因為我的買的英文論文寫作架構完全沒有用。
書上的順序分別是:緒論、研究方法、研究結果、結論。
而我的領域通常是:緒論、相關研究、架構、證明、結論。
看起來應該還有兩章可以用,但是因為後面所說的東西不同,所以緒論的寫法也不一樣。
至於在引用的部分,相關研究那邊,我個人是偏向一字不漏的照抄引用。
一方面是自己沒那個能力可以改成一樣的意思,所以常常在證明的時候會有問題。
像是參數的定義域不同,所以能使用的性質也不同。
但在改寫的時候,不知道什麼東西能動,什麼東西不能動。
另一方面則是,通常定義都是用數學式寫的,所以真的能改的地方也不多。
以微積分的連續定義來看
Given a epsilon>0, exits a delta such that for all x, |x-x_0|<delta imply
|f(x)-f(x_0)|< epsilon.
這種東西倒底要怎麼改才不會破壞他原本的意思呢?我不太會,所以就直接不改了。
至於架構跟證明那麼,只要架構是自己想的,證明也沒辦法抄。
畢竟,證明是跟著架構走的。
不過在這抱怨一下,因為證明邏輯通常都差不多,所以丟到論文比對的時候,常常會有
一樣的字出現,但明明就是不一樣的證明。
最後還是說一下,我是不知道林智堅那個科系的寫作習慣是什麼。
而且也沒有看過他整本的論文。
但是從新聞流出來的抄襲內容來看,那頁寫的問卷設計方法。
如果用的是同一份資料的話,我個人是覺得問卷設計方法應該要一模一樣的引用。
或多或少的改寫都會破壞原意。
至於他是不是抄襲,就像我前面所說的,我沒看過他的完整論文,也不在他的領域。
所以就不評論了。(其實也不關我的事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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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ic is invincible because in order to combat logic
it is necessary to use logic.
(邏輯是不可戰勝的,因為要反對邏輯還得使用邏輯。)
By Pierre Boutro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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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是定義,不是方程式。
所謂的定義是每個人都可以寫的,沒有任何的對錯。
只是這個定義有沒有意義而已。
在有時候,為了證明方便,則是會選取可以用的定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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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ayfrog (123.192.81.78 臺灣), 07/20/2022 21: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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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的領域我不熟就不評論,我談談我的領域就好。
只要架構不要抄襲,證明自己寫。剩下的全部一模一樣都沒差。
當然前提還是需要引用。
至於錯字一樣,就像我說的,我偏向引用,是一字不漏的照抄。
所以會有錯字很合理的。
特別是有些人會自創英文字,所以你也不確定那個字是錯字還是自創字。
所以抄到錯字其實也是有可能的。
※ 編輯: jayfrog (123.192.81.78 臺灣), 07/20/2022 22: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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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主要的貢獻是自己寫的,我接受啊。
你用一樣的資料,如果數據不一樣才會有問題。
相同的資料可以用不同的數學模型分析。
你用的數學模型基本上也是引用的別人定義。
如果資料也是從別人那拿來的,那一定也會跟別人一樣。
重點是在於 你為什麼要這樣分析,這樣分析的原因是什麼?
這樣分析真的有比較好嗎之類的。
這才是論文的主要貢獻。
所謂的品質是看貢獻的地方寫的怎樣。
剩下的其實都不重要(但還是要寫,因為有很多人沒有相關的先備知識)。
※ 編輯: jayfrog (123.192.81.78 臺灣), 07/20/2022 22:43:37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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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