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炒房關三年逆轉?內政部急收重拳
1.新聞網址︰
https://ctee.com.tw/news/policy/608542.html
2.新聞來源︰
工商時報
3.完整新聞標題
炒房關三年逆轉?內政部急收重拳
4.完整新聞內容︰
打炒房重要手段之一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案,出現大逆轉,內政部決定收回這記重拳
,不祭出刑責。原針對不動產炒作行為,內政部擬透過修法,祭出最高可處三年以下徒刑
,引發不動產界強烈反彈和恐慌,民進黨籍立委也有疑慮,黨政高層11日透露,最新版本
拿掉了嚴懲炒作最高處三年徒刑條文。
修法疑慮化解後,行政院會最快下周四(17日)討論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不動產經
紀業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已列為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拚本會期完成三讀。
內政部11日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溝通時,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內政部提出的版本拿掉祭
出刑責條文,「黨團支持此一版本」。民進黨團幹事長鄭運鵬則指出,祭出刑責社會有疑
慮,可能「喊得兇卻做不到」,行政罰就可達到嚇阻效果。為遏止炒作行為,內政部去年
底提出的修正草案,嚴懲任何人有意圖影響交易價格、製造熱銷假象及壟斷轉售牟利等不
動產炒作行為,違者處罰100萬~500萬元,若進一步造成民眾恐慌及市場交易不安等而損
及公眾或他人情形者,可處三年以下徒刑,或併科罰金100萬至5,000萬元。
由於觸及刑責,引來不動產業者反彈,尤其針對「炒房要關三年」認為有失比例原則;部
分執政黨立委也認為,抑制炒房固然重要,但不須引發不必要的恐慌。鄭運鵬強調,何謂
造成民眾恐慌及市場交易不安而損及公眾或他人情形,定義不容易,且祭出刑責後,若「
判不下來」,不了了之,又該如何?不如先處行政罰,後續再觀察成效。
至於限制換約轉售、管制私法人購屋等措施,內政部最新版本均維持原條文。管制私法人
購屋部分,增訂私法人取得住宅用房屋許可制,並限制取得後於五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
與或預告登記。
限制換約轉售,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外
,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且銷售者不得同意或協助買賣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者將按戶棟
處罰50萬~300萬元,以遏止假性買賣炒作。同時,新增解約申報登錄,預售屋買賣契約
若有解約情形,應於30日內辦理登錄申報,違者將按戶棟處罰3萬~15萬元,避免虛假交
易哄抬房價。並建立不動產炒作銷售、買賣或成交資訊申報違規的檢舉及獎金制度。
5.附註、心得、想法︰
雖然有人說這是打假球
但我認為這次的收拳基本上是好的
一是"炒作"這種東西並不限定於房價
二是"炒作"要認定可能法規上要定義清楚很難(個人感覺)
房子又不是民生物資
總之這東西立法下去
執法的人難
要守法的人也難
我覺得多討論一下比較好
--
白壇:你把這個廢話的定義給解釋一下
嚴歸:嗯~你所謂廢話就是一種聽起來好像很具體實際上是很空洞的一種話
白壇:喔!
嚴歸:它看起來好像要講到問題的癥結了實際上是在迴避所有的答案
白壇:啊?
嚴歸:所以這種話他聽起來好像很流暢但是它註定是要作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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