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修法汰除不適任員警
※ 引述《xinyi101 (小愛茶)》之銘言:
: 員警素質差,目無法紀,濫捕濫權,根本是有牌流氓,民眾視之如洪水猛獸,經常是高
官
: 不威,其下爪牙逞勢魚肉。而當員警發生違背戒律甚而犯法情事,警界包庇經常僅是調
職
: 了事,等風頭過後,又復歸舊職,甚至高昇退休坐領高額退俸。
: 我們要呼籲立即修法,設立警察退場汱除機制,對於員警應定期法治考試,不適合警察
應
: 立即開除不錄用,重建讓民眾信任形象,而不是粉飾太平,苟且過日。
: 但我敢說這篇根本沒人理,可惜要是黃國昌還在立院肯定把警政署噴到撒尿。
對的台灣一定要修法來懲治這些垃圾警察,在台灣警察違法盤查暴力執法頂多被記過跟加
強教育對那些垃圾警察根本不痛不癢,
在美國要是警察做出這種暴力執法的事情,被當事人告上法院輕則解僱嚴重的話還可能會
面臨刑責,當事人也能獲得巨額的賠償金,
台灣就是讓這些警察過太爽打人踹頭的警察最後都沒事人民也得不到應有的在精神跟身體
方面的賠償,
如果今天可以修法讓這些執法過當的警察丟工作他們就不敢這麼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253.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19281273.A.EE0.html
推
04/25 00:34,
3年前
, 1F
04/25 00:34, 1F
推
04/25 02:15,
3年前
, 2F
04/25 02:15, 2F
推
04/25 05:15,
3年前
, 3F
04/25 05:15, 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