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上課秀穆罕默德漫畫 法國歷史老師在巴黎街頭被當眾斬首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http://orisinal.com)時間3年前 (2020/10/17 21:47), 3年前編輯推噓8(8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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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oRTuNaTeR (偽惡碎唸者 戰力奶騷神↑)》之銘言: : → FoRTuNaTeR: 我是覺得那位被害人自己太白目 10/17 08:49 : → FoRTuNaTeR: 如果有基本知識就知道伊斯蘭教反對偶像崇拜 10/17 08:50 : → FoRTuNaTeR: 穆罕默德本人就沒有任何偶像 10/17 08:50 : → FoRTuNaTeR: 偏偏那被害人要主動觸怒穆斯林 10/17 08:50 : → FoRTuNaTeR: 刑法上是會考慮被害人是否『與有責任』的 10/17 08:51 : → FoRTuNaTeR: 誰叫可蘭經基本教義就是『一手持經一手執劍』 10/17 09:08 : → FoRTuNaTeR: 人家穆罕默德就是沒有偶像,這是伊斯蘭教大忌 10/17 10:57 : → FoRTuNaTeR: 有人偏偏白目到要去犯此大忌有什麼辦法? 10/17 10:57 : → FoRTuNaTeR: 記不記得臺灣國內也有人曾經冒犯過伊斯蘭最後公開道歉 10/17 10:58 有些人,明明就知道有些犯罪者在晚上會性慾高漲,藉著夜色掩護出來尋找作案目標 但是他們就愛說穿怎樣的衣服是他們的自由,堅持要在夜晚穿著清涼的走在街上 結果最後被犯罪者性侵害了,那有什麼辦法?不就是受害者自找的? 想必原po大大也很支持這種發言,反正邏輯都是一樣 如果原PO大大不喜歡這個例子,那也可以換一個: 有些教授,明知道中國政府不喜歡 言論批評政府,結果那些教授堅持要在課堂上說些批評政府的言論,最後搞得被學校 解聘或被捕入罪,那有什麼辦法? 言論自由就是言論自由,除非牽涉到隱私或名譽,否則政府、宗教、意識形態本來就是 可以討論的對象,就算宗教本身教義不允許之類也應該是該宗教要改變作法而不是避免 大家去討論,不然不就是開言論自由倒車?反正誰拳頭大就可以迫使大家讓步,哪還來 言論自由? : → FoRTuNaTeR: 損害賠償法上的與有過失 10/17 11:06 : → FoRTuNaTeR: 民法第217條規定與有過失(與有責任)的損害分配,在 10/17 11:06 : → FoRTuNaTeR: 理論及實論上具有重要性。本文闡述與有過失制度的建構 10/17 11:06 (下略) 不要胡扯,犯罪就是個人行為,沒什麼分配問題 又不是賠錢可以解決的事,刑法57條已經跟你說科刑時應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 就像有人嘴巴酸你,你酸回去可以,但你可以說他說話太酸所以殺死他也是剛好嗎? 再說那些考量因素都要犯案當下存在,本案絕對100%不適用,兇手就是預謀作案,結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41.188.243 (加拿大)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02942453.A.1EA.html ※ 編輯: Orisinal (134.41.188.243 加拿大), 10/17/2020 21:48:58

10/17 21:58, 3年前 , 1F
推個人行為這句,希望這種行為不會牽連到其他穆斯林,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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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引發更大的社會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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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2:01, 3年前 , 3F
別超譯我對個案之評論到通案甚至賦比興至其它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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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2:02, 3年前 , 4F
這樣很不道德,就不能站在法律觀點以法理來評價事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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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2:02, 3年前 , 5F
補充一點 巴黎清真寺是法國政府為了紀念法軍的穆斯林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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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戰時的犧牲而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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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2:03, 3年前 , 7F
要錄也麻煩看我完整論述別斷章取義,反正整篇討論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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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2:04, 3年前 , 8F
我相信法國穆斯林社群為了避免被排擠,大概不會說責任在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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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 當然 法理上的討論是另外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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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有責任』本來就可以作為刑法上量刑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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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被害人也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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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2:16, 3年前 , 12F
就知道你要扯斷章取義 麻煩你拿個案例出來我們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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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2:17, 3年前 , 13F
就跟你說兇手就是預謀 沒有什麼與有責任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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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2:18, 3年前 , 14F
你那個叫做犯案動機 動機不在量刑考量明文規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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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2:19, 3年前 , 15F
我沒有超譯 你的立場推導起來那些說法都是說得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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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2:20, 3年前 , 16F
至於你個人贊不贊同 老實說關係不大 除非你能提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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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2:20, 3年前 , 17F
為何中學案例說得過去但晚上穿衣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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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2:20, 3年前 , 18F
與有責任是要符合要件的,不是按字面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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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2:33, 3年前 , 19F
這我知道,但本案發生在法國,讓我們靜待法國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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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2:34, 3年前 , 20F
我有說晚上穿衣暴露過不去嗎?我確實有位刑法老師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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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2:34, 3年前 , 21F
上開見解沒錯,但我並未認同,就穿衣而言和本案層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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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2:35, 3年前 , 22F
等第之差別,你豈可混同來混淆視聽並以此來栽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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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2:37, 3年前 , 23F
法國不會有判決啦 人都死了 還判決??????
10/17 22:37, 23F

10/17 22:40, 3年前 , 24F
沒差啊 都是某些行為刺激到別人做些過份的事 差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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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2:40, 3年前 , 25F
我沒說你說過啊 我是說按照你的邏輯會得到這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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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2:41, 3年前 , 26F
那你不同意的話可以說說看差別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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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2:42, 3年前 , 27F
難道你要說穆斯林被激怒的原因是宗教 比較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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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2:42, 3年前 , 28F
性侵犯被激起的是性慾 比較低俗 是這樣嗎?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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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3:05, 3年前 , 29F
在講什麼?是被害人死又不是加害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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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3:06, 3年前 , 30F
原來被害人死了就可以不用判決了……?這是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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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00:48, 3年前 , 31F
兇手死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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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06:59, 3年前 , 32F
行兇的阿拉發瓜 現場被擊斃了啦 XDDDD
10/18 06:59, 32F

10/18 20:49, 3年前 , 33F
不是有共犯?
10/18 20:49, 33F

10/18 20:49, 3年前 , 34F
共犯罪同正犯啊!當然就不知道法國刑法是怎麼樣
10/18 20:49, 34F

10/19 07:30, 3年前 , 35F
..你高興就好 沒人懂法國刑法 拿台灣例子跟你講你又不信
10/19 07:30, 35F
文章代碼(AID): #1VYlNr7g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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