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拿掉貪汙 陳水扁比馬跟蔡好嗎
※ 引述《Taiwanese (臺灣人)》之銘言:
: 現在很多人都在討論
: 現在的薪水跟1X年前差不多
: 可是物價跟房價漲了2-3倍
: 拿掉貪汙犯 陳水扁做得比馬跟蔡好
: 是認真的 還是反串的
陳水扁的能力應該是無庸置疑的,
南向政策也是正確的方向,
對中國本來也是想走務實外交,
所以才有所謂的四不一沒有,
中國一開始也有派人跟陳水扁交涉,
但後來連爺爺直接訪中,之後定調
國民黨親共路線以後共產黨就選擇
國民黨為合作對象了。
內政其實主要是看行政院長,
立院席次少於半數是一大軟肋,
但教改失敗應該是最大的問題,
比起“貪污”,他任內教改失敗的問題
更大。
事實上那個特偵組總長後來被法院
判刑,幾乎認證整個特偵組就是個
政治鬥爭的工具,陳水扁所謂的貪
污罪判決書還是用特偵組破天荒發明
的“實質影響力”去起訴定罪的,
政治清算的意味濃厚。
真要說實質影響力,小至議員立委、
大至市長總統,多的是任用自己的親信
,拿稅金養他們的親朋好友就不算實質
影響力的圖利行為?說穿了不過是幾萬
元跟幾億元的差別而已啦~
退一百步說總統掌握了利益分配的權力
是既定事實,拿錢是問題?
其實台灣政客是可以光明正大拿錢的,
那個叫政治獻金,要說跟商界拿錢,
全部地方首長以上的哪個選舉時候沒拿
過商界的政治獻金?然後你以為大老闆
都是佛心來的都是為了政治理想喔?
都麻是希望之後在政府部門有個疏通
管道啊,你覺得很黑很髒喔?
拜託你各位是哪來的傻白甜啊。
根本就是拿錢的時機跟方法不同而已,
政治獻金規範那些也不是什麼問題,
本來就是政客訂出來的規矩,多的是
漏洞可以鑽啊~
你各位覺得政治人物不該拿錢,
那該先廢了政治獻金法啊~
拿錢還分合法非法的喔,你說美國怎樣怎樣,
你什麼時候產生那些大老闆是無償捐錢給
川普的錯覺了。
所以陳水扁貪污什麼的根本不是什麼問
題,手法漂不漂亮而已,要不然用特別
費買家用品根本也是貪政府的錢,然後
只要找得到替罪羔羊就行了,吳淑珍的
問題就是沒學到人家貪污的精髓,傻傻
的自己出面,不清算你清算誰啊?
雖然我覺得這種”貪污”不是主要問題,
也不代表我覺得陳水扁做得好,
立院席次未過半已經注定他失敗了,
台灣的總統並無立法跟行政的直接權力,
雖然行政上有間接權力,即是任命行
政院長,但他的行政院長表現也是平平,
特別是上述的教改是一大問題,教改這
部分我覺得是他執政的最大失敗,
大學一堆對就業幾乎沒幫助的科系氾濫,
學生寧可畢業當個無一技之長的莫名科系
大學生也不願意進技職學校,如果當年
更重技職教育,現在不會這麼多大學生
只能幹一些高中畢業就能做的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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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