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爆料時力黨工持毒 王浩宇判賠25萬得登報、臉書道歉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文生力量力量)時間4年前 (2020/03/27 16:23), 編輯推噓13(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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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4448386 2.新聞來源︰ Udn 3.新聞內容︰ 爆料時力黨工持毒 王浩宇判賠25萬得登報、臉書道歉 桃園市議員王浩宇2年前爆料時代力量林姓黨工持毒案,林男獲不起訴處分,他以名譽受 損、精神痛苦,向王求償243萬元並登報道歉,王辯稱是對公共事務表達意見、已盡查證 ;桃園地院認為王一再指述林持毒、運毒,非單純意見表達,判王得賠林25萬元,並於四 大報頭版、臉書道歉,可上訴。 對此,王浩宇表示和律師討論後會提上訴,再將更關鍵證據交付二審法院,他也臉書發出 9點聲明,表示此為真實發生、存在刑事案件,警方有查扣毒品,因證據不足不起訴,他 並未提及林名字,僅就案情評論等。 林男主張,他擔任時代力量台北黨部專員,2018年3月27日遭憲兵隊搜索扣得疑似毒品物 ,王浩宇未經查證大肆公開發表不實內容,企圖重傷時代力量形象,以明示、暗示方法影 射他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更指摘時力欺騙記者、包庇他不法。 林說,時力為平息紛爭要他留職停薪,自己刑事雖獲不起訴,但王的言論造成輿論認為他 持毒,精神受到莫大痛苦,依薪資損失45萬元、精神撫慰金200萬元,及請求回復名譽等 ,向王求償243萬500元,並刊登道歉啟事。 王浩宇則說,他發表言論未提及林的姓名,一般人無從知悉指涉者為何人,且林的姓名是 中國時報揭露,林身兼時力創黨發起人,為局部性公眾人物,且時力黨工涉嫌持有、運輸 毒品之事和公共議題相關,對於林的名譽保護應對言論自由較大程度退讓。 王也說,他透過時力內部黨工獲知此事,該內容和檢調偵查事實相符,已盡查證義務,自 己陳述除「時力黨工涉嫌持有、販賣毒品」為事實外,其餘都是他就公共事務的意見表達 ,並未使用偏激不堪言詞。 法院查,王浩宇起初在臉書貼文稱「時力黨工在租屋處被查獲毒郵票」,並於立法院開記 者會指出「這個黨工時有的數量是大量的一個毒品」,後又在臉書發文說「我敢說這樣的 話,就是很完整的證據」、「他是涉嫌運輸跟販賣,不是施用」、「我多次提醒時力,但 就是不處理選擇包庇」。 法院認為,王一再指稱林持有、運輸及販毒,內容已涉及事實陳述,而非單純意見表達, 林男毒品案經台北地檢不起訴,可見王言論和事實不符,另對於王主張對公共事務表達、 未提及林男全名,以及已盡合理查證等,院方審酌相關事證後都不採信。 法院考量,林男非公眾人物,被不實言論經媒體報導受精神痛苦非輕,王為桃園市議員, 監督市政享有較大言論自由,但與市政無關之事,基於他身分地位言論亦讓媒體重視,應 更謹慎以對,判王得賠林25萬元精神撫慰金。王並應以二分之一版面,刊登道歉啟事於聯合報、中國時報、蘋果日報及自由時報頭版 1日,以及刊登於公開在個人臉書1日,且不得擅自對底下留言更改隱私設定。 4.附註、心得、想法︰ 判決不意外,但是拖了二年才還一個清白,而覺青最愛的全國不分區王大議座也已經入DP P 黨籍了.... 好了議座,您說好的證據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48.16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85297426.A.1C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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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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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罰25萬,不痛不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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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郵票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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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方法院108年訴字第 1711 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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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佛地魔說等三審完再說XD 死不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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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還可以上訴,別高興得太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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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答辯很像一些鄉民 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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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到底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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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他還有證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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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韓糞最愛的咖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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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他是柯韓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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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 佛地魔再嘴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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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憐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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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證據不拿出來乖乖認賠騙三歲小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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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黑男神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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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對證據的定義一定跟我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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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粉的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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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力菸粉都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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