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只是堵藍FB:徐永明提案幫統促黨買護身符
※ 引述《Wojnarowski (@wojespn)》之銘言:
: 連結:
: https://reurl.cc/lLxyLl
: 內文:
: 請內政部收集相關事證對吧
: 那請問收集後要跟誰詢問?
: 是不是要跟當初提案的立委詢問
: 那請問這個立委下個會期還在嗎?
: 新民意出來後.舊的立委本來就只能審預算
: 硬要提案不是不可以
: 而是如果是國民黨過半推翻勒?
: 你在會期最後一天提案涉及憲法議題的提案
: 根本是不尊重下個會期的立委職權啦!
因為不尊重下個會期的立委職權,所以這個會期可以直接擺爛
照這個邏輯,下個會期的立委也可以直接擺爛
因為一旦決議了什麼東西
就是不尊重下下個會期的立委職權
大家擺爛擺起來!
: 1,內政部如何處理,這是屬於行政權的事,而不是立法院直接干涉內政部必須聲請憲法
: 法庭審理,這叫作下指導棋。
: 徐永明你都直接說要「聲請憲法法庭審理」
: 內政部有其他路能走嗎? 這不是在干涉嗎?
民主政治三權分立之下,
行政權之行使應受到立法權監督,怎麼不講?
還是三權分立唯有你行政權高高在上
不受民意監督,當立法院只是橡皮圖章?
先不說今天民進黨被狂罵後,
側翼粉專開始帶風向說
「時力想利用民意機關逼迫憲法法庭解散政黨壓迫言論自由」
實際上時力做的事情是
「提案要求內政部應積極處理、
要求內政部聲請憲法法庭解散有違反民主憲政事實的政黨」
那提案了之後,
難道立法院這個提案對內政部一定有強制力嗎?
對憲法法庭一定有強制力嗎?
其實根本沒有啊
如果內政部最後決定不送
那請內政部自己出來說明理由
理由可以是查無具體事證無法移送
可以是認為並無違反憲政秩序之虞不予移送
或任何其他
你行政權要幹嘛立法權可以強迫你?
立法權要求的是:
不管這件事你行政權幹不幹,都該給個交代
就這樣而已。
最好笑的是,這種立法監督行政,
三權分立之下的互動關係
被某些側翼打著立法干預行政的大旗,
不看標題是臺灣還以為是哪個落後的第三世界國家咧
標榜行政權不應該受到立法監督
民主進步?嘔嘔嘔
: 2,按照這標準,下次要不要來個立法院提案,請檢察官「起訴黃國昌」,起訴後,再來
: 個提案請法院「判黃國昌有罪」。
: 按照時代標準,2016馬英九卸任前
: 可以解散「時代力量」跟「民進黨」
你民進黨有種敢提案就提案啊
......然後黃國昌很可能就會當選2024總統了喲。
我是沒意見啦。
喔對了提醒一下,就算立委提案通過,
法務部的承辦檢察官一樣可以選擇起訴或不起訴
沒有人能強迫行政權做什麼
只是行政權做或不做什麼
要給人民一個交代而已
這是一種民主政治之下負責任的表現
: #還有就是做秀而已
做秀又怎麼樣?立委每個月薪水薪水如果連做秀都懶,
那拜託把剩下十天薪水全部吐出來
捐給社福機構當贖罪劵算了
: https://i.imgur.com/aPrHKAp.jpg
: 短評或心得:
: 只是堵藍粉專回應徐永明剛剛的臉書貼文,說他在最後一天提案不尊重下任會期的立委,
: 就是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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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0.72.1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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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側翼這些似是而非的言論還真的會有崩潰綠粉信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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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不就是內政部從2017年就說要查 查到現在2020了
問你事情辦得怎樣 可以快點交報告嗎? why not?
不然民進黨以前卡國民黨預算是卡心酸的喔
好好審總預算不好嗎?為什麼要一直跳針卡國民黨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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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就想偷渡概念啊,你看過立委「審理」什麼案子嗎?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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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可以「審理」,立法院叫「審查」ok?
用「審理」取代「審查」這種用字根本就是
想藉文字遊戲在文字上事先內建立法權侵害司法權的概念
實情是立法權根本不能強迫司法權「做」哪些事
立法權能做的就是
經由過半同意
對憲法法庭的組成成員也就是大法官行使人事任命的同意權
※ 編輯: gourmand (125.230.72.15 臺灣), 01/20/2020 22: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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