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高嘉瑜 臉書已回收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Hermes)時間4年前 (2020/01/02 19:31), 4年前編輯推噓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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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略看過糾正案文後,發現這真的是很奇怪的case(各種層面) 酌引糾正案(105內正0005)事實與理由第十條、調查報告內容,整理如下。 一、80年的都市計畫說明書內容。   1.系爭面積比較表第6案即為該表第6欄(項次6),依該欄之計算說明:    「本局(即當時臺北市政府工務局)依商三標準,捐地30%計算」   2.使用分區及建築類別:    「……綜合商業大樓比照商三,並按獎勵要點合併計算,容積率560%」 二、90年京華城建案完工取得的使用執照(90使字第350號)   總樓地板面積約111,919.11平方公尺,換算容積率約為678.91%。   (1.地下一層至地下八層不列入容積計算;2.容積率包含獎勵容積。)    公式如下:    基地面積:16,485平方公尺    容積樓地板面積:111,919.11平方公尺(約33855.53坪)    容積樓地板面積÷基地面積=容積率≒678.91% 三、監察院結論:   顯見該基地之總樓地板面積確實係以第三種商業區容積率560%作為計算基礎,   其實際容積率遠高於392%,若以392%認定為基準容積再加上獎勵容積,顯不相符。 == 假設使用執照是沒有問題的,那代表京華城自始容積率便是678.91% 進一步逆算獎勵容積可以發現: 以392%為基礎,其獎勵容積≒73.19% 以560%為基礎,其獎勵容積≒21.23% 也就是說,以560%為基礎計算,數值上會合理許多。 若這個假設成立,那是否載明「560%」為本案的基準容積率並不會「再」增加容積。 當然,使用執照的部分也有可能是因為工務局於78.11.2.第6次專案小組會議的內容: 「不應損及其原已申請執照之樓地板面積(共120,284.39平方公尺)為標準。」 但若是如此,北市府應據此為由抗辯,可並沒有。 且受詢問的相關人士也多肯認392%=70%×560%的說法,如: 吳順民(時任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技佐、都委會大會記錄) 張桂林(74年-77年任職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第二科科長) 張景森(84年1月-87年12月任職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局長) 林欽榮(臺北市政府副市長) 因此,392%=70%×560%這個說法應該是沒有疑義的。 嗣後亦應不至於發生+<><所說的「送給京華城100億」這個現象。 比較有可能出問題的時點,應該要等到京華城申請變更都市計畫。 畢竟以整體的560%計算容積率,是因為當時考量整體開發才給的條件。 如遇解除開發限制、變更土地使用等,自應重新評估。 但就本案而言,似乎沒有到這個程度。 這個案子,嗯,真的很奇怪。 避免愚民的智商解讀錯誤,徵求相關專業人士解釋! == 【補充】 爬文後發現這份資料,縮網址:https://reurl.cc/pD0Xe8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第二次修訂) 公開展覽說明 臺北市政府 2017/11/21 ** 伍、修訂計畫內容  二、修訂土地使用區管制規定   (二)修正容積率為560%。     1.依80年都市計畫書規定,捐地後所餘70%土地之容積率係以560%      為計算基礎。     2.依現行都市計畫書規定,      京華城公司於86年完成捐地回饋(之後又回饋2.2億)、            87年通過都市設計審核,87年領得建造執照、            90年完工並領得使用執照完成第一期基地開發,      據整體開發之認定原則,當時似已依80年計畫書規定,完成整體開發,      並取得560%之容積率。 ** 嗯,看來我應該沒有解讀錯誤。 究~竟!+<><所稱「送給京華城100億」是由何而來呢? 只能期待高嘉瑜說明囉! ※ 引述《miler22020 (orz)》之銘言: : 1.轉錄標題︰ : 高嘉瑜 臉書 : 1.轉錄網址︰ : https://reurl.cc/Gky5RW : : 2.轉錄來源︰ : https://reurl.cc/Gky5RW : : 3.轉錄內容︰ : 昨天館長直播, : 對於京華城容積率引起討論。 : 京華城的案子,嘉瑜長期監督, : 在館長直播時也提到是監察院糾正,柯市府任內都審委員通過, : 不是昨天第一次說。 : 因爲論述不完整,造成大家的疑慮。我再次重申: : 1、監察院在102年11月12日就有京華城調查報告 : https://cybsbox.cy.gov.tw/CYBSBoxSSL/edoc/download/24733 : 2、嘉瑜也認為此案京華城長期透過監院糾正施壓市府 : 監委、京華城裡應外合 :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7097 : 3、2016年1月7日監察院糾正之後,嘉瑜也在2016年6月1日總質詢質詢市府關於京華城容 : 積率的態度。 : 當時林欽榮副市長說:「內政部的解釋,是主辦機關決定,我認爲是392%,這是台北市都 : 發局的權責。」 : 第14頁開始 : http://tcckm.tcc.gov.tw/tccgazFront/gazatte/readByGaz.jsp : 4、柯文哲市長也曾在104年12月3日市長室會議裁示,如果京華城要容積率560%就用購買 : 容積的方式。 : 嘉瑜認為市府應堅持立場跟原則,因為市府官員在監院糾正後仍主張京華城是392%容積率 : ,也認為這是都發局的權責,柯市長也認爲要變更到560%應該購買容積,而價差是100億 : 。 : 北市府不甩監察院跟中央政府的例子並非沒有,對於京華城案,我更期待市府秉持初衷, : 「堅持容積率392%、堅持要變更到560%應該購買容積」,嘉瑜也曾提議市府做成392%行政 : 處分後可讓京華城提訴願由法院裁決,而不是讓京華城透過監察院一紙公文就可輕易變更 : 容積。 : 對於京華城容積變更案,從政院、監院到市府,嘉瑜的態度都一致。更認爲「對的事就該 : 堅持」,人民會站在市府這邊當後盾。 : 2019.09.11 : 京華城開發鬆綁  : 港湖女神不惜開幹政院高官 :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90910inv010/ : https://i.imgur.com/E9iD6U1.jpg
: https://i.imgur.com/OSWg1L7.jpg
: https://i.imgur.com/lkJtiE9.jpg
: 4.附註、心得、想法︰ : 555555555 -- ◢█◣ / 掰~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253.1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77964669.A.E6F.html ※ 編輯: HermesKing (123.193.253.141 臺灣), 01/02/2020 19:33:00

01/02 19:37, 4年前 , 1F
這案子就是高嘉瑜擺烏龍啦
01/02 19:37, 1F

01/02 19:41, 4年前 , 2F
台灣政壇"烏龍"有兩種...有心跟無意。
01/02 19:41, 2F

01/02 19:42, 4年前 , 3F
當年內湖檜木案
01/02 19:42, 3F

01/02 19:43, 4年前 , 4F
差點害內湖警分局長被拔官 ...
01/02 19:43, 4F

01/02 19:43, 4年前 , 5F
議員成績看來不及格啊,連市政內容都搞不清
01/02 19:43, 5F

01/02 19:43, 4年前 , 6F
01/02 19:43, 6F

01/02 19:44, 4年前 , 7F
甲魚這時候居然玩65 55三角 真蠢
01/02 19:44, 7F

01/02 19:44, 4年前 , 8F
檜木案真的是烏龍一場,快笑死
01/02 19:44, 8F

01/02 19:45, 4年前 , 9F
還不想講高甲魚反對成功橋拓寬 現在收割XD
01/02 19:45, 9F

01/02 19:45, 4年前 , 10F
柯粉已經很寬厚了 還想戳柯考65給綠糞看
01/02 19:45, 10F
這個案子我是真的看不懂… 查新聞也都是說送百億,我現在已經開始懷疑我到底有沒有搞錯了。   ※ 編輯: HermesKing (123.193.253.141 臺灣), 01/02/2020 19:50:49

01/02 19:55, 4年前 , 11F
說到高反對成功橋,政策一開始出來影響到
01/02 19:55, 11F

01/02 19:55, 4年前 , 12F
民眾一定會有不滿,所以高有幫民眾抗議,
01/02 19:55, 12F

01/02 19:55, 4年前 , 13F
但是後來就是她出來開協調會幫忙協調市府
01/02 19:55, 13F

01/02 19:55, 4年前 , 14F
跟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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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9:56, 4年前 , 15F
所以要當她的政績她的確有付出啦
01/02 19:56, 15F

01/02 20:18, 4年前 , 16F
有心的烏龍爆料?
01/02 20:18, 16F

01/02 22:56, 4年前 , 17F
有查證推
01/02 22:56, 17F
【補充】 爬文後發現這份資料,縮網址:https://reurl.cc/pD0Xe8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第二次修訂) 公開展覽說明 臺北市政府 2017/11/21 ** 伍、修訂計畫內容  二、修訂土地使用區管制規定   (二)修正容積率為560%。     1.依80年都市計畫書規定,捐地後所餘70%土地之容積率係以560%      為計算基礎。     2.依現行都市計畫書規定,      京華城公司於86年完成捐地回饋(之後又回饋2.2億)、            87年通過都市設計審核,87年領得建造執照、            90年完工並領得使用執照完成第一期基地開發,      據整體開發之認定原則,當時似已依80年計畫書規定,完成整體開發,      並取得560%之容積率。 ** 嗯,看來我應該沒有解讀錯誤。 究~竟!+<><所稱「送給京華城100億」是由何而來呢? 只能期待高嘉瑜說明囉!   ※ 編輯: HermesKing (123.193.253.141 臺灣), 01/03/2020 00:02:28
文章代碼(AID): #1U3THzvl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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