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FB-Z9吳達偉:蔡英文不告訴你的事已回收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溺水的小魚)時間4年前 (2019/10/31 13:57), 編輯推噓5(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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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phareth (Duchess)》之銘言: : FB:吳達偉Z9 板橋立委候選人 : https://reurl.cc/rl9j4Z : https://imgur.com/UYi0O0q
: 【蔡英文不告訴你的事】 : 總統昨天在臉書很開心地跟大家宣布《消防法》通過,我是不知道她在開心什麼啦。 : 增修的退避權條文是「現場無人命危害之虞,得不執行危險性救災行動」,而「危險性救 : 災行動」的標準是中央主管機關另訂。 : 請問總統,現場消防員要怎麼確認有無人命危害?是要派消防員進去看看嗎?什麼是「危 : 險性救災行動」什麼不是,為何不能讓第一線指揮官判斷,還要讓天高皇帝遠的中央訂定 : ? : 我重申,危險救災的標準應該是由「現場人員」判定,不然請問個退避權修訂跟現行法規 : 有什麼不同?真正瞭解情況的「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支持的 #基層版,民進黨立委都 : 投反對票,只通過這種有修等於沒修的0.5版本,真的有心要協助消防員嗎?請教總統, : 您修法難道只是用來發發臉書,稱讚自己好棒棒的嗎? : 請教總統,如果您真心認為消防法這樣就算進步了,實價登錄被閹割能通過也是進步,那 : 請問您的前瞻計畫、長照規劃是不是也都是相同標準? : 我看到的是,您的黨每天都在字斟句酌攻擊政敵,通過無關緊要的法案,然後跟大家說我 : 們國家正在進步。 : 這就是為什麼國會應該 : #藍綠不過半 : #有人跟你說前瞻執行率最低只有22趴第二高是49趴嗎 : #有人告訴你土地太貴是長照政策推廣的問題嗎 : #板橋立委票投達偉 : 4.附註、心得、想法︰ : 民進黨怎麼睜眼說瞎話誇耀自己的政績 : 他們的手法都很好懂啦!XD : 反正寫寫臉書,讓側翼做圖文轉發 : 其他人不斷洗好棒棒就行了 之前在原po底下有推文 不過還是用回文的方式在po一次 —— 如現場無人命危害之虞,得不執行危險性救災行動,危險性救災行動認定標準,由中央主 管機關另定之 —— 這條被批評成閹割法?0.5版? 昨天國師是罵沒把無人入室搶救入法 今天z9罵沒把現場人員有權決定入法 —— 事實上立法委員再怎麼專業 也不會比主管機關更懂 很多人都搞不清楚 把法條訂得太死的問題 只想著把自己認為的東西塞進去 火場瞬息萬變 根本不可能把所有狀況都考慮進去 所以才會有保留一些彈性交由主管機關訂定 這樣才能依據經驗 以及以後設備科技的更新 來調整對於危險性救災定義 —— 最後貼消防署的消息 敬鵬大火後,內政部消防署已修訂「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規定,現場各級 搶救人員應於救災安全之前提下,衡酌搶救目的與救災風險後,採取適當之搶救作為。意 即由現場各級救災人員評估有風險時,可不入室搶救。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211.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72501458.A.8B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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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概知道你想表達的 主管機關都不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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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立法強制規範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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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噁了 貼個z9狗屁不如的FB又貼這個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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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行政體系問題 這種真的是立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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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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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想表達主管機關長期以來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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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是站在消防員為他們著想 這的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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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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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你知道就好。基層消防員已經開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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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態不相信主管機關的專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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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這個0.5版授權消防署把無人就不入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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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子法,消防署就已經不肯了,還談什麼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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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科技進步再修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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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消防員反應就知道這修法多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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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不入室 那火要多大或是多小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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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消防署的做法換不但不給基層消防員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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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無人就不入室,反而日後可以解套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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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指揮官的不作為。不替基層解套,反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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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肥,這說不過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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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入室 最後有燒到原本燒不到的易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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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危險物 然後變成完全不能控制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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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滑坡了,所謂「不入室」跟「不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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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兩回事。最終消防員還是要在確認火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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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後進現場確認火勢撲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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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在一消防員進場時間點一個是由主管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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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制定標準,一個由現場指揮官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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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方說法都有自己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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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當然會覺得如果有制定標準,但現場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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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官依經驗判斷可能會產生危險時,礙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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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規定是不是要讓消防員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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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現場指揮官依經驗判斷有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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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已達主管機關認定消防員可進場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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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礙於法規規定,是否還是要讓消防員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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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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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滑坡這個詞不會讓你比較有邏輯和fash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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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說你滑坡和超譯我的不入室等於不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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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不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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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們有的共識應該是主管機關可以訂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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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規定和標準讓現場指揮官在下判斷上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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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依據以及不進行危險救災的考量 有法規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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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迴避權進背書 而現場指揮官有一定彈性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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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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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認為現行修法已經足夠也有彈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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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你覺得還要有更強的法律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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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認為那些細節很難寫入法律並且有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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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的認定標準 亂寫只會徒增之後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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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TkdVIYx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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