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用一句話說明陳同佳案 別被蔡英文牽著走已回收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阿丹)時間4年前 (2019/10/25 20:53), 4年前編輯推噓-1(012)
留言3則, 3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2/4 (看更多)
好奇,現在媒體在討論 為甚麼馬英九跟韓國瑜的 藍營法律國師(理律法律事務所) 也就是大律師陳重文可能要 派人幫陳同佳辯護? 一邊幫忙疑似殺人犯辯護 一邊確又演同情受害者 馬英九跟韓國瑜到底。。 在演哪一齣? 馬英九日前哭著說 我也是兩個女兒的爸爸(已哭) 結果卻要幫兇手辯護? 到底國民黨在演什麼? 我有點錯亂了? ※ 引述《arnold3 (就是愛黑絲美腿妹)》之銘言: : 直接說一些簡單的常識 不用整天學台灣政府在那邊轉來轉去 講的亂七八糟的 : 首先 香港法律是屬地主義 規定香港人境外犯罪 歸犯罪地方管 所以沒有什麼 : 港人審港問題 陳同佳在香港的犯罪就是洗錢案 判決關完之後就是自由人了. : 再來 如果香港人境外犯罪 跑回香港的話 境外當局可以請求香港引渡嫌犯 但香港 : 跟台灣沒有司法互助 不能引渡. : 那問題就是說 香港政府想讓陳同佳去台灣受審的話 該怎麼做? : 那就是修法說犯人可以送到台灣 而香港認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所以要用國內法處理 : 但是台灣跟大陸的法律體系跟香港不一樣 監獄環境人權沒法保證 所以很多人反對 : 最後就是送中案流標 此路不通 : 那台灣派人去香港押人呢?台灣沒有香港主權 香港有權不同意 不認為台灣有權力押人 : 所以最後的方法就是陳嫌自己去台灣 就這麼簡單 : 台灣這次鬧笑話的點在於第一 你通緝嫌犯卻又不准入境 第二 說不接收又要接收 : 第三 泛政治化且內部前後口徑不一致 第四 主張屬人主義 想當然耳沒常識的 : 說港人港審 是沒做功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162.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72007987.A.708.html

10/25 20:54, 4年前 , 1F
99%不會被判死
10/25 20:54, 1F

10/25 20:54, 4年前 , 2F
犯人不一定來台灣,良心到底發現了三洨?
10/25 20:54, 2F
※ 編輯: gooho (36.232.162.50 臺灣), 10/25/2019 20:56:18 ※ 編輯: gooho (36.232.162.50 臺灣), 10/25/2019 20:58:37

10/25 21:37, 4年前 , 3F
陳重文是誰?!
10/25 21:37,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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