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我真的覺得陳菊告人太誇張已回收
※ 引述《ray90910 (Don' look back in anger)》之銘言:
: 這大概好幾天
: 不過剛剛才看到新聞
: 那個說影射陳菊跟吳宗憲關係的
: 現在看新聞說是那個人道歉了
: 但陳菊還是要告下去
威嚇功能比較大
因為看起來並不是直接告
而是用類似舉報的方式
讓警察以社會秩序維護法去約談
而不是以個人名譽受損等名義
而社會秩序維護法是否能成案
還是要看檢察官怎麼看..
我是覺得不成案的比例居多 ..
以後有事情看不慣去警局舉報好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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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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