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Mitter Chiang已回收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vikk33 (vikk33)時間6年前 (2019/03/25 03:20)推噓2(9推 7噓 18→)留言34則, 15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1.轉錄標題︰
若為BBS他板文章可免填 FB請寫名稱
Mitter Chiang
1.轉錄網址︰
※超過一行請縮址,若為BBS他板文章可免填※
https://s.yam.com/j4MQg
2.轉錄來源︰
※超過一行請縮址,若為 他板文章可免填※
fb
3.轉錄內容︰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我們對韓國瑜已經了解不少,現在韓國瑜的世界、人格、思考路徑,在我們的視界裡,已
經一天比一天明朗。奇妙的是,這時,我已經愈來愈不會感覺到憤怒或不快了,只想要專
心工作拆解它。
當你了解基本原理後,沒有比爆紅的公眾人物更好遠距離心理分析的了。因為從圖片、影
片到文字,爆量的即時新聞滿足了情境的片段,捕捉了表情,充滿著爆量的線索與分析素
材。
所以比起你身旁的朋友,我覺得爆紅政治人物更容易理解,因為爆紅政治人物線索比較
多.......但我身旁的朋友常常不講話,所以比起韓國瑜或柯文哲,我反而比較不了解我
朋友......
anyway,回過頭來,打垮韓流必得打垮韓國瑜本人,因此整個戰略,必須要扣上對他本人
精神攻擊---而不只是針對群眾,這是很多人會忽略的部分。連勝文就是這樣垮的---
所謂對「韓國瑜精神攻擊,打垮他本人」,聽起來很恐怖,好像什麼邪惡陰謀,其實也不
是。
具體來說,就只是:讓他知道他真的很笨,他的政策毫無實行的可能,他欺騙了無數支持
他的群眾,他真的罪該萬死,他毫無長期成功的希望與機會,他絕對不會讓高雄發大財,
他的人生會第二次身敗名裂,他真的死定了。
重點是,你必須要「讓他本人知道」。而由於之前我們複習過達克效應,因為他太笨了,
這反而是一個長期、非常困難的工程。
韓國瑜在這個新聞裡說「背後酸言酸語我不在乎」,這表示,他已經建構了完整的心理逃
避與防衛機制,他潛意識知道打不過,他不想也不敢接戰。這不是勇者堅強的表現,這是
鄉下8+9常見的典型本能反應。
逃避是懦夫行徑,何來勇氣可言。
上次韓國瑜唯一露出明顯的精神崩潰,是他在辯論會時面臨陳其邁的直接連續打擊,他真
的完全崩潰了(因為他終於直覺的意識到他真的什麼都不會,雖然這個精神崩潰被藍營同
志真氣灌輸,隨後又振作了起來)
由於韓國瑜內建了完整的心理逃避與防衛機制,「背後酸言酸語我不在乎」,因此,所有
的綠營側翼、普通民眾、綠營議員、政論節目,對韓國瑜的攻擊,都會對他本人完全無效
化。(但能對群眾有效)
因此,打垮韓國瑜的精神意志,大概不出只有兩種路徑:
(1) 剛剛我們說的,有些攻擊還是能對群眾有效;當群眾的工作終於有效、叛離數量大到
讓韓國瑜本人發覺不妙時
(2) 回想一下為什麼陳其邁能逼韓國瑜上台辯論,那是因為陳其邁夠大咖,這是社會權威
階級的系統。只有藍營大咖的公開叛亂攻擊(目前幾無機會),或是綠營大咖(例如蔡英
文本人)對他發起直擊挑戰,而且是連續的戰役性波狀攻擊,
屆時,韓國瑜才會「在意那些酸言酸語」,他才會被迫接戰回覆,而他一點料都沒有,那
些政策全是作秀詐騙,他必敗,屆時他才會崩潰。而這種人,就是典型的敗家流氓,一次
崩潰就會崩潰非常久;比如一蹶不振竟然可以連續不振16年失業在家,可恥丟臉到了極點
。
是的,我們今天又發現了,韓國瑜的本質其實是個懦夫,他一點都不堅強。
就如我們人生所知道的,最懦弱的人才會動手,那是他的本質。
4.附註、心得、想法︰
牠就是一條
欺善怕惡
攀附權力之外
一應具無的費拉
會想統的人
不外乎都是這種費拉性格
只能
流水線式的滅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12.2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53484012.A.2B4.html
噓
03/25 11:20,
6年前
, 1F
03/25 11:20, 1F
→
03/25 11:21,
6年前
, 2F
03/25 11:21, 2F
→
03/25 11:21,
6年前
, 3F
03/25 11:21, 3F
→
03/25 11:21,
6年前
, 4F
03/25 11:21, 4F
推
03/25 11:21,
6年前
, 5F
03/25 11:21, 5F
推
03/25 11:24,
6年前
, 6F
03/25 11:24, 6F
噓
03/25 11:24,
6年前
, 7F
03/25 11:24, 7F
→
03/25 11:24,
6年前
, 8F
03/25 11:24, 8F
→
03/25 11:25,
6年前
, 9F
03/25 11:25, 9F
推
03/25 11:25,
6年前
, 10F
03/25 11:25, 10F
推
03/25 11:25,
6年前
, 11F
03/25 11:25, 11F
推
03/25 11:25,
6年前
, 12F
03/25 11:25, 12F
噓
03/25 11:25,
6年前
, 13F
03/25 11:25, 13F
→
03/25 11:26,
6年前
, 14F
03/25 11:26, 14F
→
03/25 11:26,
6年前
, 15F
03/25 11:26, 15F
噓
03/25 11:26,
6年前
, 16F
03/25 11:26, 16F
→
03/25 11:26,
6年前
, 17F
03/25 11:26, 17F
→
03/25 11:26,
6年前
, 18F
03/25 11:26, 18F
→
03/25 11:27,
6年前
, 19F
03/25 11:27, 19F
→
03/25 11:27,
6年前
, 20F
03/25 11:27, 20F
→
03/25 11:27,
6年前
, 21F
03/25 11:27, 21F
→
03/25 11:27,
6年前
, 22F
03/25 11:27, 22F
→
03/25 11:28,
6年前
, 23F
03/25 11:28, 23F
噓
03/25 11:28,
6年前
, 24F
03/25 11:28, 24F
→
03/25 11:28,
6年前
, 25F
03/25 11:28, 25F
→
03/25 11:29,
6年前
, 26F
03/25 11:29, 26F
→
03/25 11:29,
6年前
, 27F
03/25 11:29, 27F
推
03/25 11:30,
6年前
, 28F
03/25 11:30, 28F
推
03/25 11:30,
6年前
, 29F
03/25 11:30, 29F
噓
03/25 11:34,
6年前
, 30F
03/25 11:34, 30F
推
03/25 11:35,
6年前
, 31F
03/25 11:35, 31F
推
03/25 11:39,
6年前
, 32F
03/25 11:39, 32F
→
03/25 12:28,
6年前
, 33F
03/25 12:28, 33F
噓
03/25 12:56,
6年前
, 34F
03/25 12:56, 3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