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鼎泰豐把10%小費全給員工 立委提案服務費、清潔費列入工資已回收
※ 引述《oftisa (oo)》之銘言:
: ETtoday
: 鼎泰豐把10%小費全給員工 立委提案服務費、清潔費列入工資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1227/1341947.htm
: 台灣許多餐廳固定會收取1成服務費,不過外界質疑這筆錢為何最後落到老闆口袋,而
非
: 是服務生。立委陳宜民等20多位立委今(27)日提案將服務費、清潔費列入工資,因此
擬
: 修正《勞基法》第2條,勞動部對此表示,若明定消費者給付的小費為工資,得列計於
基
: 本工資當中,對勞工的權益未必有利,建議仍應審慎評估,因此決議提院會討論,須交
由
: 黨團協商。
: 國民黨立委陳宜民、蔣乃辛等20人提出「勞動基準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台灣部分
商
: 家對消費者收取服務費現象浮濫,淪為商品售價的一環,成為店家額外收入與變相加價
的
: 手段,與現場服務人員的服務態度、精神毫不相關,因此未規範現行市場商品售價加計
服
: 務費為總額的經營方式,並促進服務業的勞動權益,新增服務費及清潔費為工資的一部
分
: 。
: 立委陳宜民表示,勞動部應要保障勞工的權益,台灣餐廳相關從業人員逾80萬人,這群
人
: 其實長期被剝削,主要是因為雇主收了服務費、清潔費,讓消費者認為這筆收費會回到
服
: 務員身上,果不其然,台灣只有鼎泰豐有做到這點,將收取的服務費全部給員工,既然
勞
: 動部訂定法律來保障勞工,如今被剝削也不願站出來,還在那邊說「修了法會更低薪」
,
: 完全不曉得邏輯在哪裡。
: 針對立委這起提案,勞動部指出,按照勞基法規定,不論雇主給付的名目為何,凡屬勞
工
: 提供勞務而獲得的報酬,均屬工資。目前法條是以「概括性定義」方式規範,如採正面
表
: 列或列舉方式,將特定給付項目明列於條文當中,雇主恐為規避法定義務,任意變更工
資
: 給付內容或名目,進而影響勞工權益。
: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台灣工資是由雇主給付,其數額由勞雇雙方約定,量工作時間的多
寡
: 以及勞務的繁重程度,而給付相對應的報酬,但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因此,消費者自
行
: 直接給與勞工的小費,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非屬工資,雇主仍應另行給付勞工工資。
: 勞動部解釋,若明定消費者給付的小費為工資,得列計於基本工資當中,之後雇主給付
工
: 資的時候,將可以優先排除小費金額後,再給付差額補足到基本工資即可,對勞工的權
益
: 未必有利,建議仍應審慎評估。
: --------------------------------------------------------------------------
: 勞動部的白爛解釋,就是中華民國公務員擺爛的代表,講一堆廢話,再說事情很複雜
: 要討論很久,然後就什麼都不做
: 法律的原則很簡單,就是簡單明確
: 業者會耍出10%小費這種招數,簡單來講就是想讓商品的價格看比來比較低
: 混淆消費者對價格的認知
: 雖然名目是小費,但是根本不是員工的費用
: 就算像本文中所說,鼎泰豐是為一將小費給員工的公司,這種作法還是不好
: 這種手段只是公司想對政府少報員工的薪資罷了
: 就跟房地產的坪數應該改為室內實際坪數,很明確的單一標準
: 不可以由業者亂報公設,甚至把停車場都加進去一樣
: 政策就是要簡單、明確
: 勞動部就是喜歡把事情複雜化,混淆是非
: 勞動部通篇解釋都是荒謬
: 根本不應該存在另外收費的手段,立委出發點不錯,但是作法不好
: 應該直接立法,禁止巧另名目,額外加收
小費依照勞基法施行細則第十條第一項第五款,不屬於工資。
而推文中提到的獎金,有一部份仍然是屬於工資的,比如說全勤獎金、績效獎金。推測可
能是誤把工資以為是底薪。
工資的多寡直接影響到勞保勞退的級距,以及資遣費的計算。因此小費不列入工資有助於
減少資方人事成本。
我認為這才是要特別獨立弄一個服務費的主要原因。當然刻意營造便宜的假象也是好處之
一。
雇主透過巧立名目的方法降低成本是不對的,基於保護勞工而言,該立委的說法是合理的
。
但勞動部的說法也不是沒道理。
實領=工資+非工資。
而工資有基本工資的保障。
換言之如果小費改列工資,雇主有可能壓低底薪等其他工資項目,反正加上小費後達到基
本工資就好,造成勞工實領降低。
我個人是認為應該區分小費的本質,如果只是雇主巧立名目之用,那當然是不對的。但如
果只是雇主代收,後來錢確實是勞工拿到,那就沒問題。所以應個案認定。
只是修改名目分類根本沒用,雇主下一次就會再想另一個名稱,而真正領小費的人就可能
被壓低實領金額。
補充鼎泰豐心聲:靠!幫忙服務生代收小費還要增加我的勞保勞退成本?那乾脆我不要幫
忙收小費好了,讓客人想給的直接給服務生就好。(如此可能降低服務生收入)
假小費老闆:嘻嘻,反正我想下一個名稱就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80.2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45970795.A.112.html
推
12/28 12:25,
5年前
, 1F
12/28 12:25, 1F
→
12/28 12:26,
5年前
, 2F
12/28 12:26, 2F
※ 編輯: xuane (101.137.80.241), 12/28/2018 12:28:35
※ 編輯: xuane (101.137.80.241), 12/28/2018 12:30:08
→
12/28 12:36,
5年前
, 3F
12/28 12:36, 3F
推
12/28 12:52,
5年前
, 4F
12/28 12:52, 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