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一例一休修法啟動 綠委版付委消失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時間6年前 (2017/09/23 15:09),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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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torm.mg/article/329291 觀點投書:從一例一休與勞基法爭議 談道德與法律 2016年6月,中華民國勞動部廢止俗稱「七休一」的勞動基準法函釋。廢止後,勞工例假不 得彈性挪移,強制規定每七天一定要放假一天。但廢止不到三個月,勞動部卻再次發佈「 允許部分行業勞工例假可彈性調整」的「新版七休一」函釋。 十七條修正案。第三十六條將原本「勞工工作每七天中放一天例假」改為「勞工工作每七 天中放一天例假及一天休假,休假日若上班要給加班費」,此修正案即為台灣社會俗稱的 「一例一休」。 原勞基法第三十七條「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 假。」改為「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 之日,均應休假。」此案導致勞工一年減少七天國定假日,亦被稱為「砍七天假。」 政府宣稱「砍七天假」此舉是為了讓軍公教勞全國放假一致。若將第三十六條和第三十七 條修正案一併研究,將會發現勞工的假期並沒有減少,而且加班費也會增加。但從民調看 來,這樣的論述並沒有得到台灣多數人的認同。 基於諸多因素,修法最終導致人民對政府的諸多不滿。但這篇文章並不是要分析如何才能 挽救政府的支持度。而是要探討,這些法令函釋及法律條文,與社會福祉及人民權益的關 係為何?而修正後,又如何強化其影響? 依照政府說法,「七休一」、「一例一休」與「砍七天假」,基本上就是為了:「增加勞 工休假、提高加班費。」也就是針對「工作時間」及「工作薪資」做更多的限制。 支持勞基法及此次修法的一方認為,台灣勞工工時過高,而且薪資過低,唯有修法才可以 避免台灣成為過勞之島。這樣的說法聽起來符合當前的主流民意。多數的台灣民眾認為, 資方累積的巨大財富多是憑藉剝削勞工所得來,提高加班費在某種程度上能夠重新分配所 得。這次的修法是實踐公平正義及道德的勝利。 反對勞基法及此次修法的一方認為,要不要休假、要怎麼排休,是個人的自由,政府不該 介入。至於工時及工資,由勞資雙方合意,自由約定即可。有些勞工有本事拿到高薪,但 也有部分勞工的能力確實不符合市場上的勞力需求。如果勞方同意,再低的薪水政府也不 該阻止資方支付,這是經濟學上的勞動市場區隔。政府該做的是確保勞資雙方按照勞動契 約如實履行,而不是干預勞動契約應該如何訂定。 反對的一方同時也主張,支持提高加班費的人至少無法理解以下論述:雇主投入大量資金 所承擔的市場風險遠高於員工,理應得到更高的報酬。此外,立法強迫雇主提高加班費等 同侵犯了個人財產支配權,是不公不義的行為。如果員工認為加班費或薪水太低,隨時可 以離職去找薪水更好的工作,這是勞方的自由。 支持修法的一方可能會針對現況做反駁:多數的台灣民眾都認為台灣勞工的薪資過低,台 灣勞工的薪資和國外相比簡直慘不忍睹。而台灣過長的工時影響了勞工的健康,勞工都是 用生命在換取報酬。或許強迫雇主從口袋掏錢多付員工薪水,會侵害個人財產支配權,但 這樣的代價能夠換取多數人的幸福,整體而言仍是利大於弊。 反對修法的一方仍能依照以下邏輯反問:那麼,薪資到底多少才算高?薪水多少才夠用? 月薪三萬、五萬、十萬、二十萬、一百萬、一千萬?走在路上問十個民眾恐怕會出現八種 不同的答案。每個人的物質慾望和經濟狀況都不同,所回答的說法都是主觀的個人認定而 非客觀的環境事實。但就人性而言,試問受訪者有誰會回答如下:「我認為老闆給我的薪 水太高,我根本用不到那麼多。」我相信根本沒有人會這麼回答。不管領多少薪水,每個 人還是都會嫌太低。所以做這樣的民調根本毫無意義。 台灣薪資水準在國際間雖然不見得算高,但台灣物價也比很多國家低。況且,還有很多變 動因素需要考慮進去,比方說台灣幾乎沒有天然資源,製造業所需的金屬、煤、天然氣等 原料,都需要靠進口。而勞工薪資和物價指數會成正比,正常情況下,全面性調高薪資將 導致物價上漲,實際上,調薪不一定會讓個人貨幣購買力提高到有感。 舉例來說,假設速食店員工時薪一百五十元,速食店漢堡套餐也是一百五十元,買一個套 餐需要工作一小時。若政府強制將時薪調整為一百八十元,速食店為了因應員工薪資上漲 成本增加,決定將銷售商品同幅漲價,漢堡套餐漲到一百八十元。結論是,員工薪水雖然 上漲,但一樣要工作一個小時才買得起漢堡套餐。而對失業者來說,物價上漲的結果,恐 怕會將這些人推入窮困的更深底層。 勞基法現在規定的每周四十工時是怎麼算的?是因為一天上班八小時,一周上班五天,推 算而來的嗎?那為什麼一天是八小時?不是六小時、七小時?是因為以前是每周四十二工 時,現在多減兩小時得來的嗎?所以每週工時的算法是如菜市場般地喊價而來的嗎? 以理性的角度而言,合理工時應是經過專業的醫師團隊、業界人員及學者專家組成委員會 ,針對職場安全、個人健康、導致危害他人等項目,客觀地評定各行各業員工合理工時並 提出報告。任何喊價方法或個人的主觀意見都不應納入作為參考指標。 也有人認為,強制訂定每周工時上限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贊成者當然可以說,每周工時 上限的制定,是為了避免產生過勞問題,但每個人的身體狀況都不同,不見得都要用同一 套標準。甚至只需要將參考工時公布,在執行工作業務不危害他人的前提下,讓每個人自 行決定是否願意承擔超時工作影響個人健康的風險,政府不該干涉個人的選擇權。 政府介入自由經濟市場,立法明定雇主必須多付勞工薪水或加班費的行為是對的嗎?英國 哲學家邊沁(Jeremy Bentham)提出的功利主義論或許可以解釋政府的行為邏輯。邊沁認為 ,道德的最高原則就是把幸福最大化。而最大化的方式就是,所有快樂扣除所有痛苦後的 總合若為正,就是正確之舉。也就是說,如果可以讓多數人快樂,哪怕少數人要為此犧牲 也是值得。政府在行政及立法,都應該為全體帶來最大幸福。 若按照邊沁的理論,那麼立法強迫雇主多掏錢給員工即是正確之道。但如果政府可以主導 人民的資產支配,那人民不就變成政府的財產?甚至是政府的奴隸?那麼豈不是陷入迫害 人權的危機? 反對的一方認為,雇主如果願意主動多付錢給勞工當然是好事,也符合社會道德。但前提 是雇主主動提出,而不是被動式的強迫。如果將多數人的道德信念寫入法律,等於是扼殺 了個人權益及選擇的自由性。 這篇文章的目的,不是為了支持或反對「一例一休」、「砍七天假」等議題,而是將支持 者及反對者兩方的思維做出剖析。法律應該支持多數人認同的美德,還是在不同的信念間 保持中立?這個問題,就留給讀者去思考吧。 *作者曾任市議員助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173.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06150545.A.504.html

09/23 22:25, , 1F
還不錯
09/23 22:25,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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