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撞死2人遭求處死刑 律師同業:蓄意殺人嚴厲制裁消失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時間6年前 (2017/08/22 15:06), 編輯推噓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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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 撞死2人遭求處死刑 律師同業:蓄意殺人嚴厲制裁 https://goo.gl/RnZzWv 在桃園市執業熱心助人44歲律師黃政雄,今年7月17日下午陪同委託人44歲女子李怡慧, 前往台南地院開庭打離婚官司,開庭結束後步行在路上,遭李女先生44歲洪當興開車撞死 2人,開車撞人的男子洪當興,今被檢方依殺人罪起訴求處死刑。 對此,曾任桃園地方法院檢察官的律師陳亮佑表示,兇手手段殘暴冷血,撞人後不但不管 2人,還逕自打電話連絡他人,根本就是惡意行兇,檢方依殺手罪起訴求處死刑,只是說 明兇手惡行重大,但期盼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法官應重視此案件兇手的惡行,所有主、 客觀的證據,都顯示兇手根本是預謀蓄意殺人,請法官要審慎審理,不要讓兇手逍遙法外 。 陳亮佑律師表示,任職檢察官時曾與黃政雄接觸過,黃有專業素養,做人樂觀又熱心,但 卻在助人時遭人惡意殺害,同業都覺得不捨和惋惜。《蘋果》今晚去電黃政雄生前服務律 師事務所無人接聽,也連絡不上黃妻,無法取得同事及妻子回應。 ------------------------------------------------------------------------------ 早就說過只要牽涉到法律人,這些法律人的反應、刑度就跟一般人不一樣了 一般人被殺,法官還要對犯人表現出一副慈悲心的樣子 當自己人被害時就同仇敵慨;從案發開始法律界就放話要判死刑 就算是停車這種小事情 一般人的停車位被盜停只以1小時20元的停車費,停車3小時判賠60圓 有人進入法官的停車場,什麼事都沒做,就被判拘役15天 照理講連車都沒停,連20圓都不用付,更何況是拘役 開車撞人也只是剛開完庭,一時衝動而已,居然就被稱兇手手段殘暴冷血 只是打個電話而已,憑甚麼推論出惡意行兇 唯一的差別只是他撞死的是法律人而已;假如今天只撞死他老婆 可以保證會被判定為可教化 這就是中華民國的法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4.154.17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03385595.A.C22.html

08/22 15:11, , 1F
檢察官說的不代表法官判決阿
08/22 15:11, 1F

08/22 15:12, , 2F
還是很有可能會逃過死刑啦 法官不敢判
08/22 15:12, 2F

08/22 15:15, , 3F
檢察官大多重大事件都是求處死刑 是法官找理由幾乎不判
08/22 15:15, 3F

08/22 15:23, , 4F
檢察官求處跟法實際判決是兩回事啊
08/22 15:23, 4F

08/22 15:41, , 5F
先找幾個沒求處死刑的新聞再來 還是你連法官和檢方都不會分
08/22 15:41, 5F

08/22 15:42, , 6F
我是Sevorlaga 我支持 " 亂世重典,極惡犯死刑 " !
08/22 15:42, 6F

08/22 15:42, , 7F
我是Sevorlaga 我支持 " 亂世重典,極惡犯死刑 " !
08/22 15:42, 7F

08/22 16:30, , 8F
還不是因為殺到律師 才會這樣說 如果只殺老婆 就談廢死
08/22 16:30, 8F

08/22 16:30, , 9F
法官 檢察官 律師 師出同門 都只想到自己司法產值利益
08/22 16:30, 9F

08/22 16:35, , 10F
還是要看法官判不判死 判了再罵也不遲
08/22 16:35, 10F

08/22 17:41, , 11F
鬼島的智商, 這樣處理已經不錯了
08/22 17:41, 11F

08/22 17:43, , 12F
台灣不是廢死了?國際公約......
08/22 17:43, 12F

08/22 17:58, , 13F
原po找到重點了
08/22 17:58, 13F

08/22 19:31, , 14F
所以送棍說話顛三倒四
08/22 19:31, 14F
文章代碼(AID): #1PczVxmY (Hate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