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FB] 上報:同性伴侶法草案消失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2/23 23:26), 7年前編輯推噓5(6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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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hlt9zw ] 作者: acln0816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FB] 上報:同性伴侶法草案 時間: Thu Feb 23 23:20:38 2017 ※ 引述《bzen9848 (igst2979)》之銘言: : FB卦點說明:(正體中文 20 個字) : 之前法務部曾一度說不提修法版本至立法院, : 但最後又改口說今年二月將提版本送交至立院。 : 不知道鄉民們怎們看,所謂的婚姻平權中的平權,立一個專法是平權的概念嗎? : FB連結: : https://goo.gl/NYuHY2 : FB內容: : 【獨家】法務部「專法」版本曝光! : 同性婚姻修法引發民法、專法兩派辯論,法務部最新委託的研究報告出爐,報告中建議, : 為了避免社會衝突過激,應先以「專法」漸進式立法提出《同性伴侶法草案》,提供實質 : 保障,「不失為逐步達到社會共識之方式」。 : https://goo.gl/nprtYS : ※ 臉書爆卦請用FB當標題,並附上20正體中文說明卦點,違者水桶一個月。 : ※ 注意!濫用FB爆卦視同鬧板文處理。 : ※ 記得要附上來源網址。 認真的笑了 果然寫出一個跟民法異性婚姻內容幾乎一模一樣的權利義務 照這專法 同性伴侶領養小孩準用民法異性婚姻 然後也跟尤美女的一樣 加上法院在為收養認可不得以性傾向為差別待遇 同性婚姻間的財產、繼承也是準用民法異性婚姻的規定 萌萌想要的專法是這種的嗎? 反同看到這種專法不是更崩潰? 挺同的就會說阿不是跟民法異性婚姻的都差不多 怎麼不直接修民法就好? 照這專法的版本 最後結論只有一個 就是異性的結合叫「配偶」 同性的結合叫「伴侶」 至於之前專法派說直接修民法的話還有其他一大堆法律要跟著修正 老柯表示這會讓立法院整天修同性婚姻的法律就飽了... 結果這個專法出來一樣的結果 例如同性伴侶能不能請婚假?同性伴侶死亡能不能請喪假? 結果到最後也還是要修 真的完全是脫褲子放屁的專法 哈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188.2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7863241.A.F7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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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立專法然後把民法親屬篇複製貼上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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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差別啊,不適用刑法通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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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算來甲甲還算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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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你的意思 不就要有很大的差別 呵呵 你歧視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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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 我的意思是民進黨又再搞笑了 自以為走中間 兩方討好 其實是被兩邊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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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點不一樣啦 異性戀六等親內不可結婚 甲甲可以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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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還是有一些細節上的差異 所以我說「幾乎」 但其實基本上可以說就是照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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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239:有配偶而與人通姦,伴侶不是配偶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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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技術上,專法本來就是要有相當差異才會立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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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所有權利義務都是準用,代表內容都相同,那另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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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cln0816 (61.231.188.242), 02/23/2017 23: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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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除了多印幾頁法條浪費紙之外根本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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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cln0816 (61.231.188.242), 02/23/2017 23: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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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人反對立專法 卻支持立專用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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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多了,差別在一個是伴侶,一個是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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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內容完全相同,為了配合基督教的要求,明明一樣的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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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但就是不給同志"婚姻"這兩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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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明顯貶抑同志的法,會接受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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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樣糟蹋人的嗎,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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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大概也被基督教滲透成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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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終於生出 要出不出的專法 扮黑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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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專法也算跨出一大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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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就是大笑話,只為了去他媽的社會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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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專法還只是提案階段而已 審議通過出委員會才是跨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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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叫笑話的話 那國民黨動都不敢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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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蕭美琴早提過同性伴侶法 是否能成 審得過才算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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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這會期 也沒有婚姻平權列入優先法案 多個腹案 繼續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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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向 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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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有不少人不支持同婚 朝立專法的方向算是折衷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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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立法成功的話就真的是跨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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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他們專用廁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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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是一回事 有立委背書才是考驗 好聽是折衷 難聽就是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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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不討好 當初dpp還拜託kmt先提案專法呢 不難理解情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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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一個跟尤版幾乎一樣的專法只是兩面不討好而已,萌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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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繼承遺產等各種民法的保障都反對的,如果只差在伴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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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名義上的差別,那目前明文配偶的數百條法條還不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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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之前說修民法耗時的人不就自打嘴巴,不修就會跟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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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一條一條打官司,連婚假適用與否都要打官司,更是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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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耗資源,最終還是會走向修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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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比以前碰都不敢碰的狀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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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就不明白說不願意給同志什麼權利,只好矯情的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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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同一法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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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家當然搞一個跟民法一模一樣的專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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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想想審議此專法的情境 立院外 挺同反同陣營齊出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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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同喊不要專法歧視 反同拒絕修法先拚經濟 立委有人敢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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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支持? 就表態支持專法的柯建銘 趙天麟 真心支持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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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黨內前輩的專法版本參考 早就能提案了 卻不敢提 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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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好能審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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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了老半天,同同的另一半還只能是伴侶,而不是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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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要跟民法一模一樣的平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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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平權,又不准男性進女性的廁所,女性來卻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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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有事嗎 這專法給支持修民法的人罵翻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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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hlydfB (Hate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