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車位到底要不要花錢買?先看看日本怎麼消失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時間7年前 (2016/10/31 15:42), 7年前編輯推噓4(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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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位到底要不要花錢買?先看看日本怎麼推動「車庫法」 https://buzzorange.com/2015/07/21/japan-park-law/ 柯 P 拋出新議題,那就是要思考未來民眾買車是否要學日本,一定要備有車位才能發給 牌照呢?這個議題,連交通部都跳出來說:請三思!這樣房價會走高! 這有些怪怪 der~交通部是要解決交通問題的,房價高低好像跟交通部沒關係,何況人家 連細節、方案都沒出來,交通部是根據甚麼判斷房價會走高呢?日本從 1962 年開始施行 「車庫法」,中間經歷過經濟起伏高低,而最近這二十幾年來法令也沒廢止過,但日本房 價還不是跌跌不休,這個議題是否與房價有正相關,言之過早。倒是我們可以先看看日本 人是怎麼做的。 日本怎麼做?不得不佩服日本人的遠見,早在 1962 年,就思考過都市車輛停車的問題, 在當年實施俗稱「車庫法」的法律,這個法律對於要買車的人,有幾個條件要求: 第一, 在訂車、付訂金的時候,你必須提出一份「停車車位證明書」,這份證明書必須 是你居住所在地的警察機關所出具的; 第二, 「停車車位」不一定是要用買的,用租用的也可以。 第三, 「停車車位」可以是住處的車庫,也可以是空地,也可利用住停車場的停車位, 但是停車場要出具證明,證明你有租用。 第四, 「停車車位」不一定是要你所居住的大樓或透天平房,只要是在居住地直線兩公 里範圍內的停車空間,都可以。 第五, 日本並沒有一步到位的在全國即刻施行「車庫法」,而是先在東京都等大都會先 施行,分十年時間、才逐步推行到其他地區。 所以,即使你的住處都沒有停車位,只要兩公里範圍內,你找得到可以租的車位,停車場 出具證明,也可以。 而且,最重要的是,這個法律的實施,並不是一次到位,而是分十年推行,主要先從大都 會區開始。同時,不僅是單靠「車庫法」一部法律,日本對於停車管理的規定、也連續制 定在許多法規中,如建築基本法、停車場法、道路交通法、標準停車場條例、城市規劃法 等。這些大抵涵蓋了停車場建設與停車管理的全部內容。比如說,要求建築物達幾平方公 尺、就需要設置幾個車位、未達規定不得開工等等。 簡單說,「車庫法」同時搭配廣設車位、以及取締違規停車的法令一併執行,才能有效的 讓民眾落實相關法令,達到紓解停車空間的目的。 但日本是在車輛還沒這麼多的 1962 年,施行相關法令與配套措施。南韓則是遲至 90 年 代才試圖要制定停車法,但是因為汽車數量已經相當多了,都會的住宅區停車位也顯然供 應不足,停車法受到反對而未能成功。因此,柯文哲與台北市交通局長說要「慢慢推動」 ,先進行「停車場都要極大化,民間蓋的房子也會要求停車位」。換句話說,在停車空間 未極大化到一定數量前,有南韓的借鏡,台北市應該也不會實施「買車先有停車位」的政 策。至少會提到日本這個政策,表示執政者願意在解決停車問題上多思考。 But,其實很好奇的是,如果像日本只要租用「停車車位」就可以領牌,在台灣會不會反 而出現變通的領牌方式很多、導致法律執行效果不佳呢?BTW,其實本來就是可討論的議 題,帶動大家一起思考這個議題,也是好事一件。 ------------------------------------------------------------------------------ 為什麼日本能在汽車還不普及的1962年就遇見未來的狀況,適時立法 包含最近立委參訪日本的氫能源,為什麼日本能及早規劃未來的能源戰略科技 中華民國什麼都做不到,交通爛、沒專利,連汽車、巴士、列車都做不出來 這種爛政權卻霸佔臺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4.154.17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77899748.A.6FE.html

10/31 15:45, , 1F
我也同意買車必須備有車位
10/31 15:45, 1F

10/31 15:45, , 2F
這招太好破解了阿 鄉下買車台北開就好了
10/31 15:45, 2F

10/31 15:45, , 3F
然後最後只會搞死台北在地居民而已
10/31 15:45, 3F
每次講到要有車位的時候就會有人這樣回,不知道在想什麼 訂法律的人只要沒有這麼笨都可以避免的,文中也說要距離住處2公里了 一直說要用鄉下規避的人到底在想什麼?

10/31 15:48, , 4F
他有寫開證明的警察機關要居住所在地啊,只要跟銀行開戶一
10/31 15:48, 4F

10/31 15:48, , 5F
樣檔距離太遠的一樣有機會解決漏洞問題
10/31 15:48, 5F

10/31 15:49, , 6F
很多漏洞只看行政機關有沒有意願去檔罷了,也不是人人都會
10/31 15:49, 6F

10/31 15:49, , 7F
想著要搞破解
10/31 15:49, 7F

10/31 15:54, , 8F
發行照的時候順便附上車位證明吧,而且車位的地址不能太遠
10/31 15:54, 8F

10/31 15:55, , 9F
車位證明的有效期限就是一年
10/31 15:55, 9F
※ 編輯: oftisa (111.184.154.178), 10/31/2016 15:57:16

10/31 15:58, , 10F
台灣訂法律的就是這麼笨 懷疑嗎 你台北儘管這樣搞
10/31 15:58, 10F

10/31 15:58, , 11F
反正我老家在花蓮地很大 車子買花連籍的就好
10/31 15:58, 11F

10/31 15:59, , 12F
除非你要立法規定非台北籍的車輛不准入城
10/31 15:59, 12F

10/31 16:00, , 13F
車在老家買然後開到台北就好了
10/31 16:00, 13F

10/31 16:01, , 14F
以台灣查弊的爛效率和台灣人鑽漏洞心態 這政策一定失敗
10/31 16:01, 14F

10/31 16:13, , 15F
樓上很多人讓我想到一篇文章是在說關於台灣人到歐美逃票的
10/31 16:13, 15F

10/31 16:13, , 16F
文章…法律制定是來遵守的,而不是用來鑽漏洞的…
10/31 16:13, 16F

10/31 16:16, , 17F
美國有開放槍支 你怎不拿這個來說嘴解套?
10/31 16:16, 17F

10/31 16:19, , 18F
法律不是拿來鑽的話 一例一休會有那麼多爭議唷
10/31 16:19, 18F

10/31 17:55, , 19F
台灣人就是像鑽了法律還沾沾自喜的啊~
10/31 17:55, 19F

10/31 18:31, , 20F
你也不看看呆丸國立委都是什麼貨色
10/31 18:31, 20F
文章代碼(AID): #1O5lNaR-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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