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退步的集遊保障法消失
※ 引述《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之銘言:
: 1.新聞網址:
: http://goo.gl/8ikdwu
: 2.新聞來源︰
: 蘋果
: 3.新聞內容︰
: 2016年07月15日15:47
: 作者:陳成曄(臺灣大學醫學系學生)
: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今年5月12日迅速完成「集會遊行保障法」修正案審查,
: 從審查報告中的確看出民進黨諸多立委對集會自由權進步的努力。然而,委
: 員會審查結果保留該草案第五條「安全距離」條款,以及第十七條「強制排
: 除」條款,使得原欲廢除的禁制區(集遊法第八條)和命令解散(集遊法第
: 二十五條)制度死灰復燃;在七月初的黨團協商結論出爐後,更確定在今天
: 院會上恐將通過的討論事項第八案「集會遊行保障法」將會維持禁制區和命
: 令解散制度。
: 對於強制排除條款是否有當,雖有諸多疑慮,但相較於草案第五條安全距離
: 條款竟然將原本集會遊行法第八條所無的「醫療機構」納入禁制區,後者錯
: 誤之嚴重,實已違背一般人民常識,且甚至有違憲之虞。在委員會審查之初,
: 僅有陳亭妃委員等立委所提之版本有將急診室納入禁制區,其餘版本皆無討
: 論到醫療機構或醫院等;而陳亭妃委員之修正理由主要認為急診室之病患多
: 屬急重症者,其醫療行為關係重要,顧及集會遊行時可能的影響,所以賦與
: 衛福部劃定安全距離之權。然而,第五條經過一番審查後,最後的結論竟超
: 乎想像,將禁制區範圍擴及凡「醫療機構」皆得由地方主管機關劃定安全距
: 離。
: 在我國醫療法之第二、三、四及十二條,有對醫療機構之定義與各種樣態做
: 出詳細規範,所謂醫療機構,泛指所有供醫師執行醫療業務之機構,包含醫
: 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等不同等級之醫院,有或無急診室的醫院,也
: 包含大街小巷隨處可見的基層診所乃至醫美診所,其他較不明顯的則有精神
: 醫療機構、配有醫師駐診之長照機構、企業或工廠廠醫、學校內保健中心等
: 等,均在醫療機構所指範圍內。光以臺北市而論,今年四月份健保署統計之
: 特約醫療機構就有2846家,若以30公尺安全距離為半徑計算其面積(忽略醫
: 療機構本身占地,假設為地圖上一個點),臺北市就有800萬平方公尺的市
: 區可以成為集會遊行的禁制區;若以全國20758家醫療機構計算,則有5870
: 萬平方公尺的面積可以劃為禁制區。更不用說以醫療機構四處散佈的狀況,
: 恐怕沒幾步就會巧遇一處禁制區。又由於該條第七款「醫療機構」是在黨團
: 協商階段才出現,吾人無從得知其立法理由,恐怕到時候想要硬踢開醫療法
: 另做限縮解釋也不知如何講起。
: 講更切身的經驗,如果臺大醫院院區劃定30公尺的範圍,則整條中山南路、
: 徐州路、青島東路口、濟南路口、立法院和教育部門口處,都將成為禁制區。
: 臺灣人民引以為傲的太陽花運動當年所占領的地區將有大半範圍陷入禁制區,
: 每年的同志大遊行、五一勞工遊行也幾乎都會經過中山南路,立法院和教育
: 部門口也是社會運動、學生運動(如最近的輔大灰姑娘絕食)經常抗議的集
: 會地點,都將慘遭強制排除。之前華航空服員罷工集會的南京東路三段亦有
: 數家診所,恐怕未來也將依法被列禁制。如此荒謬的立法空白授權,真的是
: 民進黨團所樂見的嗎?
: 憲法第二十三條的法律保留原則,是法治國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重要條
: 款,其衍生的授權明確性原則,要求立法者在以法律授權行政機關限制人民
: 自由權利時,應該在法條中就其授權之目的、範圍及內容有具體明確之規定。
: 如今黨團協商出來這個不可思議的「醫療機構」條款,給予地方政府極大的
: 裁量權在一個廣大到難以置信的地理範圍去劃定禁制區,對於醫療機構的不
: 同型態、不同的醫療業務,不予區別,一律讓地方政府隨自己高興決定,這
: 難道不違反法律保留嗎?這樣的立法對於集會自由還有什麼保障?如果連醫
: 美診所旁都不可遊行,這樣的法益衡量能通過比例原則的檢驗嗎?強烈呼籲
: 院會對於此一荒謬修法能暫緩通過,否則原本一個眾所矚目的人權法案勢將
: 淪為悲劇。
: 4.附註︰
: 安全距離(禁制區)的設立多少會侵害到人民的集會遊行自由
: 協商後突然冒出來的醫療機構也被劃入可設置禁制區的範疇
: 不只醫院可設置禁制區,連全台所有診所周圍的30公尺也將變成集會遊行的禁地
: 影響的範圍實在不能讓人忽視
: 抗議遊行往往是弱勢者重要且不可或缺的發聲手段
: 如果政府恣意將各地點納入禁制區,那弱勢者連這個最後的手段都被政府剝奪了
看來民騙黨要給的交代了!不是有資資替民騙黨背書說:「民騙黨除了勞工議題亂搞之外
,其他議題沒有亂搞」!
這不是亂搞什麼才是亂搞請資資.民騙黨黨工.85%踹共!
如果按照這條來看.這樣哇靠保護了立法院和總統府耶!民騙黨真是聰明阿~*
KMT原本這個極權的政黨消失之後,民騙黨是真的要步上KMT的腳步一同消失就是了?!請
資資.85%.民騙黨黨工踹工!麥假死~*
然後再來一例一休,我之前的資料別拿出來打...我只拿最近你們演的新聞出來打就會好
!
一例一休一但通過漏洞問題別說,還有很大的問題!民騙黨.民騙黨黨工.資資.85%你們知
道,但你們就像鴕鳥心態不敢面對這個問題...
我相信已經有大部分的鄉民已經看見最近的公車新聞和這兩天火車新聞...
然而這裡有什麼問題?
馬der!!問題可大了!一但一例一休通過,企業會怎樣搞你們反過來想...不準勞工隨意請
事假.病假.生理假和隨意排勞工自己喜歡假了!
我舉例來說:
1.2.3.4.5.6上班..星期六給他算休息日,因為強制七天一定要放一天,所以星期日一定
要給放假,那麼自己想想慣老闆會在讓你下星期把例假放別處膩?!
還有要有可能會造成沒假可排在勞工想放假的日子,就變成一定要請假了(事假)!那麼要
是慣老闆要是不給准假,勞工那天又非放不可,就有可能變成「曠職一天」!
曠職一天有勞工都知道曠職比事假嚴重很多,其次如果有慣老闆的慣式企業曠職幾天就叫
勞工走人(離職).還有諾是勞工生病又想請假看病,因為勞工無法隨意排喜歡的假,所以
也有可能造成慣老闆不准勞工請病假...
那麼我想請問民騙黨.民騙黨黨工.85%勞工都是鐵打的嗎?
一例一休一但通過那位勞工還敢生病阿??
俗話說:鐵打身體也會壞,機器諾無保養也會壞...民騙黨的一例一休是要操死勞工還是電
死勞工??請民騙黨.民騙黨黨工.85% 踹共~好膽敢支持,就要好膽踹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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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0.125.1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68592746.A.69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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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魚怎樣甘我什麼事?
我是中立立場不屬於任何政黨的支持者,死魚他被罷免甘我什麼事?
※ 編輯: DICB (125.230.125.111), 07/15/2016 22: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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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啦!一例一休過慣老闆都會變成「豪老闆」!那麼明年台灣即將進入國際第一名慣老闆
企業最合法的國家,超越現在的紐西蘭(不合法企業還有20%).台灣榮登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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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會遊行法沒關係??
原來對閣下來說一例一休不準抗議,只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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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加打集會遊行法^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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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歐!有鄉民遇過...也有鄉民的家屬遇過...都有po文出來說...
※ 編輯: DICB (125.230.125.111), 07/15/2016 22: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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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現在才出來,早就有案例過了!我也能拿我朋友案例出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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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勒~仔細看文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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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列操守問題而已,還有一例一休也等於給慣老闆一把「尚方寶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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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怎麼不反過來一例一休還沒通過都有案例了!一例一休通過之後案例會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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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例不用像一例一休一樣有強制規定,絕對七天放兩天,照原本的一例一樣即可!還有既
然我都說我朋友的案例.我就說出來他的案例是怎樣的!
我朋友在進這家公司之前有車禍過,然而有些車禍就算傷口癒合,也會造成後遺症!
而我朋友的後遺症就在手(有時候會發作痛了起來)
我朋友在進入這家公司第三天工作後遺症發作,然而第四天想請病假...結果這家公司就
跟我朋友說不用再來了(離職)!
那麼一例一休通過之後真的會把這些案例消失還是增加自己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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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比喻績優老闆那麼怎麼不准別人反比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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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集會遊行法是醫療單位範圍30公尺.是「範圍」並非只是醫療單位而已!
看看坊間的診所林立,也能算是醫療單位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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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很容易面對好嘛!一週有兩天例假,可拿一天來擋你喜歡排的日子即可!
還有一例一休慣老闆也可說你一週有兩天假了阿!只是被慣老闆依法有據叫勞工上班而已
!
※ 編輯: DICB (125.230.125.111), 07/15/2016 22: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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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勢!病假.事假 有強制性??特休都無強制性了!還說這些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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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我在舉例個案例:
我哥的案例!
我哥之前某年12/31用特休來請假...(有在12/31前一兩星期前請假的)
(因為我哥想要跨年)
然後公司不准...說什麼當天人數不夠打槍!
我哥就不信鐵齒...當天給他放下去...
結果這家公司給他記曠職扣900多元...好笑的事過年不是都會給特休沒請完的給錢...
他媽的給700多塊抵掉那天特休!
真是優質企業阿!有違法嗎?
沒有嘛!
※ 編輯: DICB (125.230.125.111), 07/15/2016 23: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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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休都沒強制了!還在扯有規定...本人也有請病假不給請,變事假(這種案例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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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你在放屁!法定工時確實沒拿掉我也知道阿~但是一例一休也開大門讓慣老闆讓你月休
四日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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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是資資要體諒!
※ 編輯: DICB (125.230.125.111), 07/15/2016 23: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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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容我反問一下 有真正週休二日績優企業比較多還是月休四日的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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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國定假日換七天特休??問題怎麼換??
還有我絕對反對一例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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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老闆也是要看什麼職位才給真週休二日的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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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反對一例一休+砍七天假阿!問題是他媽der!民騙黨就是要硬幹!
※ 編輯: DICB (125.230.125.111), 07/15/2016 23: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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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22k的勞工就已經很慘了!在加上一例一休根本把22k勞工當「奴」了!跟以前的賣身契
沒兩樣!歐美國家是員工或勞工,是找工作做,台灣則是「奴工」,是找賣身奴工來做
※ 編輯: DICB (125.230.125.111), 07/15/2016 23: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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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這樣 才一直出來戰 不然你當我願意嗎?
※ 編輯: DICB (125.230.125.111), 07/15/2016 23: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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