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販賣公文謀利,不透露來源,這叫轉型正義?消失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3/06 23:11), 編輯推噓39(467144)
留言197則, 2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4 (看更多)
※ 引述《Qmmmmmmmm (雷蠶寶寶)》之銘言: : 二二八才過一個禮拜。 : 上個禮拜大家說,沒有真相,哪來的正義! : 可是呢,現在有人竟然把那個時代的相關文件拿來販賣! : 難道把公文洩漏出來圖利的人,不須被究責嗎? 都知道是「那個時代」的文件 販賣那些文件,我是不知道犯哪條法耶? 軍方給的解釋是「贓物罪」....問題是被偷者是誰? 可以說一下那個軍方單位報案了嗎? 另一個「妨礙秘密罪」也不成立 因為妨害秘密罪,是指以不正當的方法侵犯第三者隱私 或非法竊聽知悉他人之秘密 但原案主的資料當初也是買來的,就沒有這個問題.... 更別說 老話一句:「如果覺得對方是犯罪,為什麼願意給一萬五當獎金?」 : 那個洩漏的源頭可能也是白色恐怖的幫兇, : 而販賣的人不願透露其來源,亦是為其掩蓋罪行的共犯! : 但現在的矛頭反而指向了協助追查真相的憲兵單位, : 唉,公理何在? 其實就算那份公文真的是透過竊盜、偷聽等手段得來的 這件事情還是會鬧很大,因為違反訴訟法最基本最基本的 「在沒檢察官搜索票授權下,進行搜索」 如果藍藍們同意這件事情發生.... 那後果是非常非常非常嚴重的!! 因為那表示之後憲兵可以隨便就到任何人家敲門 說你通匪、洩密之類,搜索你家。甚至把你帶回去偵訊。 最後再逼你簽個「自願被搜索切結書」就好 我不知道為什麼有藍藍,敢在這種對錯立判的議題進行護航 話說回來~我真心覺得,你退選板主太可惜了! 以現在板上藍綠架構,理論上最後會選出 兩個立場綠板主、一個立場藍板主 但在這個議題上還護航軍方,理論上可以吸到最純粹的藍票 藍板眾理論上看到你如此忠誠,會集中投給你 真心覺得你若當初有選下去,應該十之八九會選上... -- 政黑板主選舉~歡迎按下大V踴躍投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34.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57277109.A.9C5.html

03/06 23:12, , 1F
這是找他當吉祥物的概念嗎XD
03/06 23:12, 1F

03/06 23:13, , 2F
我只是中間選民..不像你綠腦無敵
03/06 23:13, 2F

03/06 23:14, , 3F
前......................................中間..後
03/06 23:14, 3F

03/06 23:14, , 4F
中間無誤
03/06 23:14, 4F

03/06 23:14, , 5F
買到贓物當然犯法
03/06 23:14, 5F

03/06 23:15, , 6F
你叫中間選民?那黃安也可以當理性中壢了
03/06 23:15, 6F

03/06 23:15, , 7F
誰報失竊了,贓物?
03/06 23:15, 7F

03/06 23:16, , 8F
中壢蛆蛆法律觀念淡薄到令人訝異...懶的批你了
03/06 23:16, 8F

03/06 23:16, , 9F
呵呵 買贓物來買還有獎金可拿喔XDDD
03/06 23:16, 9F

03/06 23:16, , 10F
你們要不要統一一下說法啊 太搞笑了吧哈哈
03/06 23:16, 10F

03/06 23:16, , 11F
*來賣
03/06 23:16, 11F

03/06 23:16, , 12F
對阿,贓物還有獎金
03/06 23:16, 12F

03/06 23:17, , 13F
不就直接把魏先生告到死嗎?幹嘛還發獎金XD
03/06 23:17, 13F

03/06 23:17, , 14F
10蛆蛆有11種護航說法~為啥會多一種,因為第一蛆蛆
03/06 23:17, 14F

03/06 23:18, , 15F
剛講完又改口了
03/06 23:18, 15F

03/06 23:18, , 16F
配合調查 當然有獎金
03/06 23:18, 16F

03/06 23:19, , 17F
阿不是贓物 違法?你看過污點證人還有獎金拿喔
03/06 23:19, 17F

03/06 23:19, , 18F
到底是違法還是配合調查? 違法幹嘛不告?
03/06 23:19, 18F

03/06 23:20, , 19F
配合調查幹嘛偷偷摸摸使被害人心生恐懼??
03/06 23:20, 19F

03/06 23:20, , 20F
有沒有一個通盤一點的說法??還是乾脆別說了XD
03/06 23:20, 20F

03/06 23:21, , 21F
可能國防部在練習講相聲 可是劇本還沒編好 對不起來
03/06 23:21, 21F

03/06 23:22, , 22F
你哪隻眼看到 心生恐懼 你是當事人嗎?
03/06 23:22, 22F

03/06 23:23, , 23F
這年頭 蛆蛆連個完整論述都沒了 真弱
03/06 23:23, 23F

03/06 23:23, , 24F
一開始要搜索,所以說是違法
03/06 23:23, 24F

03/06 23:23, , 25F
這幾年KMT執政下爭功諉過 可是連諉過編劇人才都流失光
03/06 23:23, 25F

03/06 23:23, , 26F
後來要解釋15000,所以說是獎勵金
03/06 23:23, 26F

03/06 23:24, , 27F
現在要改想想獎勵金為什麼用現金私底下給,也沒要簽收
03/06 23:24, 27F

03/06 23:25, , 28F
三立:憲兵約談畫面曝光
03/06 23:25, 28F

03/06 23:25, , 29F
當事人驚恐:這是台灣過去的歷史啊!
03/06 23:25, 29F

03/06 23:25, , 30F
自己說自己綠 基本講什麼都是屁 因為主觀就已經影響你判
03/06 23:25, 30F

03/06 23:25, , 31F
最後應該用我們憲兵被共匪臥底了的說法,會最完美,哈哈
03/06 23:25, 31F

03/06 23:25, , 32F
Shp大...可以強一點ㄇ?
03/06 23:25, 32F

03/06 23:25, , 33F
段能力 加上你不知道軍中生態 實在不適合評論
03/06 23:25, 33F

03/06 23:26, , 34F
還有人還在凹~不知道明天會怎麼演出XD太有趣啦
03/06 23:26, 34F

03/06 23:26, , 35F
一開始說軍方有給錢~護航的人不信說是謊言
03/06 23:26, 35F

03/06 23:26, , 36F
rek還再凹啊?
03/06 23:26, 36F

03/06 23:27, , 37F
確定了有給錢又換套說詞~現在檢察官說軍方擅自行動
03/06 23:27, 37F

03/06 23:27, , 38F
又沒逼你 驚恐什麼 當時自己自願配合 事後才來說驚恐
03/06 23:27, 38F

03/06 23:27, , 39F
超商發獎勵金啊 可能在玩大富翁
03/06 23:27, 39F
還有 118 則推文
03/07 00:00, , 158F
你有本事偷出來 然後在這嚷嚷 就有機會賺了
03/07 00:00, 158F

03/07 00:00, , 159F
獎勵金還扯犯罪,有沒有搞錯啊
03/07 00:00, 159F

03/07 00:00, , 160F
對了,揭發軍隊智障能不能面前算妨礙秘密?可以給我15000
03/07 00:00, 160F

03/07 00:00, , 161F
嗎?拜偷~~~~
03/07 00:00, 161F

03/07 00:00, , 162F
又在教唆犯罪了 唉 藍營支持者目無法紀啊
03/07 00:00, 162F

03/07 00:01, , 163F
發現當憲兵會智商下降,可以給我獎勵金嗎?
03/07 00:01, 163F

03/07 00:01, , 164F
那我改一下 有本事吃屎 那就去吃啊 這樣算教唆吃屎犯法嗎
03/07 00:01, 164F

03/07 00:01, , 165F
有沒有軍中生態比較特別,犯罪不用抓去關,而是可以拿錢
03/07 00:01, 165F

03/07 00:01, , 166F
的八卦?( ̄▽ ̄)
03/07 00:01, 166F

03/07 00:01, , 167F
話說你們憲兵退役後沒有幫你做心理輔導喔?
03/07 00:01, 167F

03/07 00:02, , 168F
還是你還在服役中?
03/07 00:02, 168F

03/07 00:02, , 169F
會喔,會犯贓物罪,偷屎蛆的食物
03/07 00:02, 169F

03/07 00:02, , 170F
超垃圾護航軍方
03/07 00:02, 170F

03/07 00:02, , 171F
大概憲兵的軍中生態是這樣吧
03/07 00:02, 171F

03/07 00:02, , 172F
我必須說 你有點懂了 偷人家東西來賣 大家還說白恐
03/07 00:02, 172F

03/07 00:03, , 173F
原來憲兵隊的公文是屎啊,大腦損傷的人舉例都特別有創意
03/07 00:03, 173F

03/07 00:03, , 174F
所以 癥結點就是 來源要定義清楚 懂嗎?
03/07 00:03, 174F

03/07 00:03, , 175F
(筆記)
03/07 00:03, 175F

03/07 00:03, , 176F
不玩了,大家早點休息,幹嘛跟憲兵受害者計較,你們太苛
03/07 00:03, 176F

03/07 00:03, , 177F
刻了
03/07 00:03, 177F

03/07 00:04, , 178F
懂個屁,真要偷東西,你他媽的憲兵隊要有證據那是你們的
03/07 00:04, 178F

03/07 00:04, , 179F
,然後走法律程序,目無法紀的智障
03/07 00:04, 179F

03/07 00:05, , 180F
癥結就是,大腦損傷要去看醫生,懂嗎?
03/07 00:05, 180F

03/07 00:05, , 181F
繼續繞圈圈阿 我懶的爭辯 我就看來源怎麼回事
03/07 00:05, 181F

03/07 00:05, , 182F
有沒有胡扯半天說懶得爭辯的八卦?
03/07 00:05, 182F

03/07 00:06, , 183F
╮(′~‵〞)╭ 唉呦 裝死的人叫不活阿 準備睡覺吧
03/07 00:06, 183F

03/07 00:06, , 184F
繼續繞圈圈跳針啊~來看看中姦選民下限在那
03/07 00:06, 184F

03/07 00:07, , 185F
恭喜大家平安活過戒嚴的一天 感恩喜樂
03/07 00:07, 185F

03/07 00:07, , 186F
情節這麼嚴重 怎麼憲兵沒把案子移交地檢署?繼續凹阿XD
03/07 00:07, 186F

03/07 00:08, , 187F
正常人是用道理爭辯,自稱中姦選民的狗鳴党狗屎都靠臉皮
03/07 00:08, 187F

03/07 00:08, , 188F
厚度爭辯的( ̄▽ ̄)
03/07 00:08, 188F

03/07 00:12, , 189F
動員戡亂時期軍警憲調特不需搜索票 可是憲法修很久了
03/07 00:12, 189F

03/07 00:14, , 190F
講中間選民的都藍的,超明顯
03/07 00:14, 190F

03/07 01:00, , 191F
支持徹查那些老屁股
03/07 01:00, 191F

03/07 01:12, , 192F
按照藍蛆腦的邏輯,以後如果吸毒被抓到,只要"自願"
03/07 01:12, 192F

03/07 01:12, , 193F
把毒品交出來不但無罪,國家還要頒獎金給你
03/07 01:12, 193F

03/07 07:03, , 194F
怕人家說是無腦藍就會說是中間選民
03/07 07:03, 194F

03/07 08:21, , 195F
先強姦再簽自願被強姦同意書就不算強姦?!
03/07 08:21, 195F

03/07 09:41, , 196F
搞不清重點的還說自己腦子清醒,一早就讓我大笑,XDD
03/07 09:41, 196F

03/07 13:15, , 197F
又多了一隻智障蛆惹…… 好歡樂啊
03/07 13:15, 197F
文章代碼(AID): #1Mt4Yrd5 (HatePolitics)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Mt4Yrd5 (Hate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