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時代力量推反歧視法 消遣原住民恐有罪消失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2/25 23:54), 8年前編輯推噓9(1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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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MpnpyoF ] 作者: Mittermaiya (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時代力量推反歧視法 消遣原住民恐有罪 時間: Thu Feb 25 23:25:46 2016 這篇報導內容大致上沒什麼問題, 但標題非常有問題。 我今天有去公聽會現場,基本上發言的五位專家學者的重點根本就不是什麼刑罰或有罪 反歧視是個很大的議題,針對的對象不僅只是原住民而已, 廣義來說社會的弱勢族群都有長期遭受歧視的問題 而言論的歧視只是其中一個部分,從國外的法例來看針對這部份除非是有實質的損害 不然不太會去處罰,更別提事前審查。 反歧視法比較多應該是規範行為的部分,比方說針對族群、性傾向、或是疾病 給予差別的待遇。 這場公聽會學者們主要是在討論之後立法應該盡量明確定義歧視 然後希望能夠讓被歧視而造成損害的受害者或群體, 在請求賠償上得到法律的依據(有請求權基礎), 因為現行的法律幾乎都只有說不能歧視, 但沒有說歧視以後會怎樣,或是該怎麼補償受害者。 整場有提到刑罰的大概只有兩三個與會的來賓發言, 本篇報導引用的發言人他的意思是,如果有刑罰的規定, 希望針對政府機關公權力所為的歧視要加重處罰,就這樣而已。 公聽會聽下來感覺是在凝聚方向的階段,「消遣原住民恐有罪」 這種標題很不可取。 ※ 引述《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之銘言: : 時代力量推反歧視法 消遣原住民恐有罪 : 自由 : 2016-02-25 12:12 :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 : 拿原住民消遣未來恐有罪?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林昶佐今(25)日在立院召開「歧視來自大尾 心態都是鱸鰻」反歧視立法公聽會,收集民間團體與學者專家意見,作為推動「反歧視法」、「族群平等法」參考,為時代力量擬定相關法案提供方向。 : 立委高潞‧以用說,推動該法的目的在於不要讓族群平等權受到侵害,電影「大尾鱸鰻2」拿達悟族人來消遣,引發許多原住民族人的反彈,而電影具有社會傳播功能,應該是促進各族群和諧。 : 前閃靈樂團主唱、立委林昶佐也說,過去專輯的歌曲創作曾引用賽德克族文化,原本歌詞要用「黥面」一詞,比較符合重金屬形象,但與賽德克族人溝通後,決定不用此負面詞彙,而改採用紋面,已經印刷好的文宣都撤換,這就是尊重原住民傳統文化,不是以創作自由去傷害原住民尊嚴。 : 東華大學民族學系教授施正鋒指出,國際上雖有《消除所有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但台灣仍欠缺相關法律,若沒有法律支持原住民也不能提告,應訂立反歧視法和族群平等法,國家也要積極促進族群平等。 : 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胡博硯則說,有人也許認為立法可能傷害言論自由,但在言論自由中,是有保障人格權這件事,有了法律後,被侵害團體,才能有權去請求恢復原狀,而該法未來應該是基礎性規範。 : 參與公聽會的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理事喀飛說,反歧視法在同志運動中推行很久,真正問題是歧視的當事人,不認為自己行為是在歧視別人,社會上更有許多不喜歡同志的宗教團體,一直在教育上杯葛性別平等教育。 : 喀飛說,目前法律沒有辦法去追究這些行為,最痛恨公務員、政府施政上的歧視,握有公權力造成的傷害非常大,建議公務員在執行公務進行歧視,應加重刑罰二分之一。 :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612955 : ======= : 我只希望不要再聽到"的拉"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5lsW-D1UG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188.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6413948.A.C8F.html ※ 編輯: Mittermaiya (118.166.188.53), 02/25/2016 23:26:56

02/25 23:29, , 1F
消遣和歧視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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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 23:30, , 2F
要負責就是有罪 只在程度差別 重點在於歧視誰來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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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負責跟有罪還是差很多的。 關於認定的部分,在場學者給的意見是可以參考國外, 設置專責的委員會來處理歧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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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打臉一堆說霉體爛還照霉體標題發言的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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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色正確的來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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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ittermaiya (118.166.188.53), 02/25/2016 23:36:46

02/25 23:36, , 5F
法律上要不要負責跟有沒有罪完全不同,重點是現行法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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乏防止歧視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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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叫人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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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 23:40, , 8F
只差在要不要動用刑法而已 歧視這麼抽象 誰認定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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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主導人民思想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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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 23:41, , 10F
要賠錢人民思想一樣會被限縮 而認定的人就有無限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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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 23:44, , 12F
就像租屋限女的 對男性算不算歧視 要不要賠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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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某些狀況算欸,不過有些租屋限女是為了安全考量(同一棟內都只給女生) 如果是獨立套房那種,限女就很奇怪,誰說女的就一定比較乾淨或男生就一定怎樣? 但這種狀況的話可能只要消除歧視的狀況,也就是讓男的可以租就好啦 這不是需要賠錢的問題。

02/25 23:46, , 13F
這不是跟性平一樣 在各別法增設專章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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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的條文已有不少,但實質上卻沒有太大的幫助,就是文中提到的請求權的問題 所以廣義來說的反歧視法可能可以統整這樣的狀況。 ※ 編輯: Mittermaiya (118.166.188.53), 02/25/2016 23:52:01

02/25 23:47, , 14F
而且每個組織 委員會構成又不一定相同 一法通用很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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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 23:48, , 15F
有作功課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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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ittermaiya (118.166.188.53), 02/25/2016 23: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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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這個議題之前在政黑板也有廣泛討論,因此我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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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希望聽聽政黑板眾們的看法,如有不妥請通知或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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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 但是電影團體那群在歪樓說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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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亦可,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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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的例子 按時代看法 大尾應罰多少錢或判幾年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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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去立法 只會讓很多人不斷踩到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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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觀察是時代從來也沒有說過大尾應該賠錢或判刑 而立法的過程當然是需要不斷凝聚共識的,這個今天很多人也都有提到, 反歧視相關法案的推動跟反歧視這個觀念的宣導都很重要 而單純的戲謔或偏見跟具有惡意的歧視是不一樣的, 當然還是要看實際的法案(如果有的話)怎樣訂才能進一步討論吧。

02/25 23:58, , 22F
馬的肥宅才是被歧視得最慘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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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但你如果要以肥宅身份去提告,在現行的法律下無法可告, 而且搞不好當事人不適格,這就是很大的問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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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繼續把原住民當人看會有問題嗎?
02/25 23:58, 23F
我覺得這句話真的是有很大的問題 ※ 編輯: Mittermaiya (118.166.188.53), 02/26/2016 00: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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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應該盡量明確定義歧視"..他們也知道只能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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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上歧視 本來就很容易認定 但言論或創作就太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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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跟醜人被歧視最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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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是規定 只會傷害言論與創作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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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心中會有小警總該不該說該不該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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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免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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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所以針對言論或創作的歧視,就我所知,以美國的狀況, 是需要造成實質的威脅才能管控或處罰的, 那種應該不算歧視而算是種族仇恨的言論了 比方說對著黑人說你這黑鬼不要讓我看到你,不然就把你幹掉 之類的 今天也不少學者提到言論自由、表現自由與族群平等衝突的問題 這部分我想大家都很在意,應該會注意吧 ※ 編輯: Mittermaiya (118.166.188.53), 02/26/2016 00: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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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標籤本身就是歧視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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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真的有問題嗎? 立法後 大尾製作人不會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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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板印象也是歧視的一種 消遣不就是這樣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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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用娘娘腔的方式演繹同志 基本上也是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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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以後不論創作還是表演 都不能用娘娘腔演繹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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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提到,表現自由跟言論自由若要去限制,可能是衝突到其他基本權的嚴重情形才要 因此以你這樣的例子我認為算是廣義的歧視,但是不是要先去處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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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會說你用娘娘形容娘娘腔也是歧視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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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標題有問題 那立法到底是要對大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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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刑罰,也可以請求損害賠償或是停止歧視啊, 刑罰跟完全不作為中間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 ※ 編輯: Mittermaiya (118.166.188.53), 02/26/2016 0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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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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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罵X你娘就是歧視女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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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尾就是現成例子 既是因它而起 剛好能拿來說明如何處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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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ittermaiya (118.166.188.53), 02/26/2016 00:08:44

02/26 00:07, , 40F
時力可以說明想要如何處罰大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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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已經有刑法誹謗和公然侮辱 不需要再疊床架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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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要立法 我看賠償金額最高可以達到數萬甚至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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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萬都行 畢竟立這個法就是為了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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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自由社論標題是不寬容的暴力 內容提到大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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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有點暗批時力損害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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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罵時力的不寬容是種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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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0:10, , 47F
民事賠償就可以了吧?難道又要入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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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強調,我認為要入人於罪是很嚴重的一件事情,不是這篇報導講的這麼輕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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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這篇報導也是自由的呀,但我說現場跟標題差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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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ittermaiya (118.166.188.53), 02/26/2016 0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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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不是在鼓吹去毀謗罪 結果時力要增強毀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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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力可沒這樣說啊...... ※ 編輯: Mittermaiya (118.166.188.53), 02/26/2016 00:11:59

02/26 00:12, , 50F
請時力說明馮光遠是否在歧視同性戀 該不該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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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同志團體認為馮在歧視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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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0:13, , 52F
馮是時力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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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認為馮光遠那樣的發言很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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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0:14, , 54F
感謝各位的討論,我得先去睡了XD 若有後續會繼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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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0:14, , 55F
但我認為馮不該坐牢或罰錢 雖然我很討厭他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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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0:14, , 56F
硬是立法 很多馮光遠們會踩到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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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0:15, , 57F
時力對馮好像也沒痛罵過他的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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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0:16, , 58F
我只贊成待遇不該歧視可以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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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0:17, , 59F
例如對同志或原民同工不同酬或不僱用 自然可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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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0:18, , 60F
這種東西較明確客觀 言論與創作則太主觀 不該立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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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時代力量好像從來沒有說過要針對言論及創作處罰... (若處罰是指刑罰、罰金、罰鍰等) (好了真的得睡了XD) ※ 編輯: Mittermaiya (118.166.188.53), 02/26/2016 00:19:53

02/26 00:19, , 61F
所以我也反對罰大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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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0:19, , 62F
可用輿論譴責 不宜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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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0:20, , 63F
誰來當裁判?真是亂七八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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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0:34, , 64F
馮光遠們會踩到地雷???算了吧,法院民進黨開的
02/26 00:34, 64F

02/26 03:07, , 65F
其實要有明確範圍,這是雙面刃
02/26 03:07, 65F

02/26 06:13, , 66F
莫名其妙 該做的事很多 卻去搞這種無聊的政治正確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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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7:54, , 67F
大部分原住民不認為有歧視,結果卻被政客操作為歧視,
02/26 07:54, 67F

02/26 07:54, , 68F
這就過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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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7:57, , 69F
大尾電影應該沒有嘲笑原住民,政客自己亂解讀
02/26 07:57, 69F

02/26 10:37, , 70F
時代力量連內容都要求修改了
02/26 10:37, 70F

02/26 10:37, , 71F
改名叫__國力量好了
02/26 10:37, 71F

02/29 19:38, , 72F
推認真
02/29 19:38, 7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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