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根本不可能用警察權消失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2/02 00:56), 8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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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罷免法+1 立委上任時不需要超過50%的投票率 為什麼人民要罷免立委就需要超過50%的投票率? 簡直是莫名其妙 最可笑的還是不得宣傳罷免活動 如果要公平點,是不是也不能宣傳自己的競選活動? 顯然當初立委諸公在立法時怕自己被罷免下台 所以設下比當選更嚴苛的罷免條件 立委要佔領主席台或者順從黨意我都沒意見 那是立委自己權衡下的選擇 但是把罷免權還回給人民 到時候立委要搞笑或者搞怪,自己先去做個民調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57.1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54345815.A.4E8.html ※ 編輯: indium111 (220.134.57.127), 02/02/2016 00:57:30
文章代碼(AID): #1MhuvNJe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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