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政治黑特板板規草稿_20150506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時間9年前 (2015/05/06 21:57), 9年前編輯推噓20(2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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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1.本板接受中華民國政府頒布之法律,教育部學術網路公約, 以及批踢踢實業坊站方制定之站規管轄 2.本版為政治黑特板,主旨在於討論政治/民生/社會現狀等相關議題 3.文章標題、文章內容、發文者簽名檔,皆視同發文本體,其內容亦必須遵守板規 4.所有水桶/警告/前科紀錄定期歸檔一次,並於政黑/政檢公告,且將文章置底以供查詢 5.微罪/初犯且違規無相關第三人得採「微罪警告」,犯滿後往後罪行不得再採警告判例 且犯滿此次採正常水桶天數處置並不記前科,最大值3次扣打 6.對於累犯者,採「前科累積加重水桶」,水桶天數=判例天數*(1+0.5*前科數) 7.遭水桶且使用分身發言或Bug規避水桶者,經確認後本尊/分身皆判決水桶天數*1.5倍 8.所有版務須依政黑/政檢規定執行/處分,結果皆須公開於版面上,並以政檢版文章為準 第二章 文章分類 1.本版發文請遵守本版主旨,切勿發表不相關版旨之言論,違者口頭警告後刪除 2.發表文章請30字以上,轉錄文章、簽名檔、網址、無意義字詞不計入,英文以單詞計算 且每篇文章需間隔15分鐘以上,1hr內不得超過3篇,禁手動置底,違者口頭警告後刪除 3.本板文章標題分類為『黑特』、『討論』、『創作』、『Live』、『轉錄』 『其他』、『公告』 4.標題分類使用說明:  a.黑特:心情抒發/幹意發洩等 b.討論:時事/政治/民生/政問/獨家/政府決策等討論  c.創作:延伸創作/空想/惡搞等  d.Live:政論節目/政府實況/公民轉播等 e.轉錄:新聞/社論/它版文章/其他平台資料等 f.其他:與政黑板板友權益相關或非屬上列各分類之文章 g.公告:板主專用分類 5.『Live』文章限發表節目首播24hr內之政論節目/政府實況/公民轉播等; 『轉錄』文章限發表 3天內之新聞/社論/它版文章/其他平台資料等; 以上兩類別合計24hr內,限發表3篇,違者水桶7天 6.『黑特』文章得發表後24hr內用站內信通知板主進行鎖文,鎖文後刪除所有回/推文 7.『公告』類別限板主使用,誤用者或發表內容誤導版眾者,違者退文刪除 8.政黑版嚴禁於版面上發文討論他版版務,違者刪除 9.發表文章格式須遵守板規相關規定,文章標題不得自創分類,內容不得使用簡體中文, 違者經口頭警告後,24hr內仍不修改者,違者刪除 10.以下內容禁止發表於本版,如商業廣告/色情血腥/惡意使人驚嚇整人等內容或連結, 違者退文刪除 11.嚴禁修刪推文與任意修改轉錄內容(除板主執行個資保護版務處理外),違者水桶7天 12.任意轉錄他人文章且未經當事人同意,違者水桶7天並刪除 13.版上文章於當事人能提供公正第三方佐證為不實文章後,得由板主通知貼文者後刪除 第三章 言語攻擊板規 判決準則: ※人身攻擊的判斷要點為[特定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兩者皆有才視為人身攻擊 ※使用圖片/連結/代稱/暱稱/相似ID等形式自貶諷刺特定對象亦視為人身攻擊 本章罰則與禁止項目︰ 1.本版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2.禁止攻擊非政治群體,如地緣/宗族/信仰/興趣/性別/性傾向/學歷/職業等 3.禁止攻擊他版或他版板友群體 4.禁止攻擊特定對象(ID)或暱稱代稱特定對象並攻擊(客觀可得知指稱對象) 5.禁止鼓吹暴力言論/以非法手段嚴重損害他人生命財產安全之言論 第四章 個資保護規範 判決準則: ※個資為自然人之姓名生日/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生理/前科/聯絡方式/社會與網路活動 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社群網站SNS、BBS等)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禁止使用圖片/連結/暱稱/關鍵字等引誘他人搜尋個資且能連結特定ID之行為, 且特定ID於Ptt它版所公佈之個資,亦受此章保護 ※若經媒體披露/本人於政黑版公佈之資料,則不在此限 本章罰則與禁止項目︰ 1.本版禁止公佈個資及連結特定ID之行為,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2.若遭公佈之個資,能致當事人現實/私領域/網路受到騷擾或疑慮者,板主得刪除之 3.禁止轉錄它版有特定ID個資之文章,文章板主得刪除之 4.禁止謠言假造特定ID個資,若遭檢舉通知到案說明48hr內,無法舉證佐證,視同違規 第五章 檢舉申訴制度與板務相關 1.政黑板之檢舉文/申訴文須發表HateP_Picket政檢板,違者不受理並刪除 2.討論版務需發表於政檢版,如在政黑版發文討論板務,違規者刪除 3.其他相關規定請參閱政檢板(HateP_Picket)板規 第六章 修改版規相關 1.新修板規由全體板主由可紀錄方式達成共識通過後,由任一板主公布並置底 2.新修板規於公佈時需標注生效年月日時分,且生效時間需大於發文時間3hr 以此時視為新版規生效 3.所有新修版規皆不溯及既往 第七章 板主規範 1.板主規範為板主權限之限制,與板主權限相關皆須明定於此 如須修改,需公佈置底修改後版規並耗期7天投票表決(接受/不接受),違者修改無效 2.政黑版板主任期為1年1任,得連選連任一次 3.政黑版板主須為3位,如因罷免/辭職/解職等,需進行投票遴選新版主補滿剩餘任期 4.板主遴選須透過板友投票表決,禁止私相授受,違者板主/新版主皆解職且不得連任 (選舉資格:登入300次/發文200篇/政黑20篇以上,前兩者條件以生活娛樂組規為準) 5.舊任板主於任期結束前2個月,需開始舉辦新任板主選舉,並於選舉結果出來後 與新任板主討論交接時程並公告之,不得無故拖延交接,違者解職 6.板主對於採水桶處置之違規,需被動處理,待有人檢舉後才能進行判決 7.板主對於採刪除/退文處置之違規,得主動處理,以維護版面秩序 8.板主對於違反第二章中無水桶罰則之版規,累計超過3次者,除上述7-7明定之罰則外 加罰水桶7天之處分,且依版規1-6計算。板主應同時以推文及站內信方式,予觸犯 第二章版規的發文者24hr時限修正,若時限結束仍未修正,版主當日即執行處分。 9.若板主本身違規,則視為一般使用者身份,由其他板主代為處理判決 10.所有判決/版規/爭議判決為3位板主有共識下執行 11.所有版務處理,皆須公開於版面上,並以政檢版文章為準 12.若版務處理上板主意見不同,嚴禁進行獨斷處理且其處理無效,待有共識後才行處理 -- ◣ ◢ ニャア~ ████ │ 政黑違規 > < 有桶有刪 │ ≡ ω ≡使用前~ ◣ │ 請詳閱版規 喵歐~ http://goo.gl/EQwMZ8 █◣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242.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30920673.A.473.html ※ 編輯: hw102050 (220.132.242.10), 05/06/2015 21:58:08

05/06 22:06, , 1F
給板主一個推!
05/06 22:06, 1F

05/06 22:10, , 2F
板主辛苦了~
05/06 22:10, 2F

05/06 22:10, , 3F
有要投票之類?
05/06 22:10, 3F

05/06 22:13, , 4F
有~放在下面了
05/06 22:13, 4F

05/06 22:17, , 5F
抗議 以人身攻擊的判斷要點 攻擊政治團體也會中阿
05/06 22:17, 5F

05/06 22:17, , 6F
05/06 22:17, 6F

05/06 22:17, , 7F
還是現在要不能攻擊人和團體與個人
05/06 22:17, 7F

05/06 22:17, , 8F
攻擊政治團體為什麼會中阿@@?
05/06 22:17, 8F

05/06 22:18, , 9F
地緣/宗族/信仰/興趣/性別/性傾向/學歷/職業 限制這些
05/06 22:18, 9F

05/06 22:18, , 10F
政治群體沒有列入阿
05/06 22:18, 10F

05/06 22:18, , 11F
政治團體跟人物不就是 特定對象/群體
05/06 22:18, 11F

05/06 22:18, , 12F
群體是指甲甲這一類 團體是指政黨這一類 是這樣嗎?
05/06 22:18, 12F

05/06 22:19, , 13F
這範圍沒限制的話太廣了八
05/06 22:19, 13F

05/06 22:19, , 14F
要跟禁止項目一起看歐~
05/06 22:19, 14F

05/06 22:20, , 15F
特定對象/群體 是哪些對象/群體 就看下面的表列
05/06 22:20, 15F

05/06 22:20, , 16F
邏輯上有點問題喇 應該是要寫那些攻擊不會被算是人身
05/06 22:20, 16F

05/06 22:21, , 17F
因為你是說禁止攻擊下列群體
05/06 22:21, 17F

05/06 22:21, , 18F
而不是說那些是人身攻擊 又禁止攻擊那些
05/06 22:21, 18F

05/06 22:22, , 19F
這是兩個都中 並沒有寫到攻擊政治團體無罪
05/06 22:22, 19F

05/06 22:22, , 20F
你要是寫群體是指 你列的這一些 就比較明白
05/06 22:22, 20F

05/06 22:23, , 21F
ok~ 投票前我會將你們的建議納入
05/06 22:23, 21F

05/06 22:25, , 22F
只要我把群體/對象 明指到下面寫的限制
05/06 22:25, 22F

05/06 22:25, , 23F
地緣/宗族/信仰/興趣/性別/性傾向/學歷/職業 這樣就可?
05/06 22:25, 23F

05/06 22:27, , 24F
目前看起來是這樣要在看一下想一下這幾天應該都會有人建議
05/06 22:27, 24F

05/06 22:32, , 25F
大概是這樣 限制寫在 群體/對象 下面比較通
05/06 22:32, 25F

05/06 23:01, , 26F
禁止攻擊特定對象,連推1F跳針、秀下限這種也違規??
05/06 23:01, 26F

05/06 23:05, , 27F
板主選舉幾天? 公告幾天?
05/06 23:05, 27F

05/06 23:06, , 28F
感覺這板規... 真的嚴格實行 真是不錯
05/06 23:06, 28F

05/06 23:06, , 29F
攻擊特定對像應該是指人身攻擊那一種
05/06 23:06, 29F

05/06 23:18, , 30F
我怕某些玻璃心的少數族群會覺得這樣也算攻擊阿
05/06 23:18, 30F

05/06 23:26, , 31F
支持....先實行看看吧
05/06 23:26, 31F

05/06 23:26, , 32F
問一下, 非政治群體....中國呢???
05/06 23:26, 32F

05/06 23:27, , 33F
比如支那賤畜 日本鬼子 美帝 這類用語?
05/06 23:27, 33F
hw102050:轉錄至看板 HateP_Picket 05/06 23:30

05/06 23:30, , 34F
對了, 還有台灣人不讀書這類用語???
05/06 23:30, 34F

05/06 23:31, , 35F
另外建議加入檢舉王條款,也就是限制單一板友一天內
05/06 23:31, 35F

05/06 23:32, , 36F
對針對其個人人身攻擊或個資案以外案件之檢舉次數
05/06 23:32, 36F

05/06 23:33, , 37F
有限制了阿 8小時
05/06 23:33, 37F

05/06 23:35, , 38F
喔喔~~~看到了...我眼睛瞎了..感謝樓上指正,這樣OK^^
05/06 23:35, 38F

05/06 23:41, , 39F
基本上支那賤畜問題較大 因為有"賤"字 如果是支那就沒差
05/06 23:41, 39F

05/06 23:41, , 40F
鬼子 美帝 也可以用 台灣人不讀書剛好踩在灰色地帶
05/06 23:41, 40F

05/06 23:49, , 41F
辛苦了 :D
05/06 23:49, 41F

05/06 23:51, , 42F
版主我的推文這種呢? 以前版規連回某樓或ID說的話都會
05/06 23:51, 42F

05/06 23:51, , 43F
變成指定ID攻擊,這條是不是可以再討論?
05/06 23:51, 43F

05/06 23:51, , 44F
OK~
05/06 23:51, 44F

05/06 23:54, , 45F
跳針 秀下限 不會 除非你說1F根本"智障" 就會
05/06 23:54, 45F

05/06 23:55, , 46F
判決的重點要 "指定對象"+"怒罵貶抑字眼"
05/06 23:55, 46F

05/06 23:59, , 47F
理解...感謝hw大解釋...這樣ok
05/06 23:59, 47F

05/07 00:00, , 48F
不過類似台灣人不讀書這樣的,希望能有版主裁量權
05/07 00:00, 48F

05/07 00:01, , 49F
也就是說,如果通篇主提就是惡意攻擊台灣人,那就罰,
05/07 00:01, 49F

05/07 00:01, , 50F
如果只是這麼一說, 就算了...
05/07 00:01, 50F

05/07 00:02, , 51F
不然那位Ikcs都不要說話了...XDD
05/07 00:02, 51F

05/07 00:11, , 52F
跳針是針對「重複相同空洞言論的行為」,我不認為是對人
05/07 00:11, 52F

05/07 00:16, , 53F
OK, 感謝解釋,了解了
05/07 00:16, 53F

05/07 00:18, , 54F
另外某支那人的言論真的懂不懂就在挑釁,我覺得已經踩到
05/07 00:18, 54F

05/07 00:18, , 55F
引戰挑釁的線了,我等版規上路吧
05/07 00:18, 55F

05/08 16:30, , 56F
「誰講的哪些話是在跳針」和「誰就只會跳針」的差異吧
05/08 16:30, 56F

05/08 16:44, , 57F
請問第三章 "自貶諷刺特定對象" 的自貶是甚麼意思?
05/08 16:44, 57F

05/08 19:51, , 58F
例如~ 有個人取了ID叫 hwlo2o5o 然後罵自己這個ID就是
05/08 19:51, 58F

05/08 19:51, , 59F
腦殘
05/08 19:51, 59F

05/08 19:52, , 60F
明顯的 這ID是用來嘲諷hw102050的 那就有違規的問題
05/08 19:52, 60F

05/08 20:00, , 61F
樓上 那ID問題應該是要使用者到站方檢舉板的事情
05/08 20:00, 61F

05/08 20:00, , 62F
那應該是站方判定 而非板的判定吧
05/08 20:00, 62F

05/08 20:08, , 63F
多謝告知那我去研究一下 如果處分權不在我們 這條會
05/08 20:08, 63F

05/08 20:08, , 64F
修掉
05/08 20:08, 64F

05/08 21:35, , 65F
多謝中國製造提醒 這條的確"相似ID"的確處分權屬於站方
05/08 21:35, 65F

05/08 21:36, , 66F
我會修掉Orz
05/08 21:36, 66F

05/08 22:51, , 67F
請問板主對本板 甚至 ptt 的 tag 文化有甚麼看法
05/08 22:51, 67F

05/08 22:52, , 68F
也就是因為某些事件或發言, 導致提到該板友或板友發言時
05/08 22:52, 68F

05/08 22:53, , 69F
推文一定就會跟著一串 關鍵字 洗板面的狀況
05/08 22:53, 69F

05/08 23:15, , 70F
你說XX之亂嘛? 版規7-8有給板主對作亂公告停止/裁定罰則
05/08 23:15, 70F

05/08 23:16, , 71F
不過說實在的 本版水量不如八卦 板友素質我想也不會這樣
05/08 23:16, 71F

05/08 23:16, , 72F
該怎麼判 可能還是要等發生了才知道… 要怎麼修改
05/08 23:16, 72F

05/08 23:17, , 73F
還是你說的是板友被針對 例如:我發文就會被噓"喵屁"
05/08 23:17, 73F

05/08 23:18, , 74F
如果是這種就無法可管 請你選擇"發洩"分類通知板主鎖文
05/08 23:18, 74F

05/08 23:18, , 75F
說錯~是"黑特"
05/08 23:18, 75F

05/08 23:19, , 76F
來讓這種人無法針對你推文
05/08 23:19, 76F

05/09 20:16, , 77F
發文的30自以上是指任何文章都要有30字嗎??包含轉錄
05/09 20:16, 77F

05/09 21:57, , 78F
對 但是轉錄只算心得 轉錄本文不計
05/09 21:57, 78F
文章代碼(AID): #1LIXtXHp (Hate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