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分身
原公告
文章代碼(AID): #1ChB0WBi (Hate) [ptt.cc] [公告] letmegoogle水桶
水桶的letmegoogle 又查到有兩個分身 且在黑特有多次水桶紀錄
《ID暱稱》DJMartin (馬丁) 《經濟狀況》普通
《登入次數》180 次 《有效文章》16 篇 (劣:0)
《目前動態》閱讀文章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上次上站》10/07/2010 23:21:49 Thu 《上次故鄉》123.193.83.62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ID暱稱》etkj2000tw (合太醬料 布丁駱駝)《經濟狀況》小康
《登入次數》1592 次 《有效文章》548 篇 (劣: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上次上站》10/06/2010 01:02:19 Wed 《上次故鄉》123.193.83.62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1 m 2 2/03 EchoMary □ [公告] etkj2000tw水桶
2 m 7 6/29 puttogether □ [公告] etkj2000tw水桶
3 m 7 9/04 tigotigo □ [公告] etkj2000tw水桶
● 4 m24 1/27 windgodvocx1 □ [公告] etkj2000tw水桶
1 m 4 7/03 puttogether □ [公告] DJMartin 警告
2 m15 7/04 puttogether □ [公告] DJMartin 水桶
● 3 m 4 6/29 windgodvocx1 □ [公告] DJMartin水桶
根據板龜15&16 原判決"水桶96天"應該再乘以2^6=64倍 所以天數應該是 96*64=6144天
大約16年
║ ║
║15. 多次觸犯板規以及累計多篇違規文時之處理方法。 ║
║ ║
║ 違規砍文之計次,第三次(含)以上皆水桶兩週,得以累計並給劣文乙次。 ║
║ 多次水桶紀錄之處理方式詳見條文說明。 ║
║ ║
║ 該使用者若非第一次觸犯板規,則以以往之水桶次數加倍其該次之水桶時間,一回 ║
║ 水桶公告即加倍一次,二回水桶之公告則為四倍該次之水桶時間。同理,公告三回 ║
║ 之水桶,則為八倍。取消永久水桶之規範。使用者定義之部分,包含其主帳號以及 ║
║ 分身帳號算為同一位使用者,得以在本條規範之後,再援引板規16. 之分身帳號處 ║
║ 理方法。 ║
║ ║
║ 另外說明水桶時間之計算: ║
║ 假設某使用者發了四篇無恨意文,違反了板規7.,則自第三篇違規文(含)起之違規 ║
║ 文,一篇水桶兩週,得以計次累計。若該次水桶期限四週,而之前已被水桶過兩回 ║
║ (以公告水桶之次數為主),則該次之水桶四週時間延長為四倍,即十六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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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 分身帳號處理方法。 ║
║ ║
║ 主帳號與分身帳號視為同一使用者處理,並延長水桶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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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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