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21696

看板HatePicket作者 (猜猜我是誰 ? ^o^)時間15年前 (2009/07/06 17:47),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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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檢舉文章: 21695 + 1 7/06 Santander □ [超幹] 真臭 ●21696 X3 7/06 nolifeguy □ [黑特] 鄉民是不是貪小便宜對dell做寄生蟲的賤 … 21697 + 3 7/06 kimkimkimkim □ [黑特] 殘念 (並附上被檢舉文章文頭,若推文違規請將違規部分複製貼在文頭下方) 作者 nolifeguy (醜陋的宅) 看板 Hate 標題 [黑特] 鄉民是不是貪小便宜對dell做寄生蟲的賤貨阿?? 時間 Mon Jul 6 17:29:49 2009 2.檢舉事由: ║4. 連續挑釁(推)文,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 ║ ║ ║ ║ 砍文,並給劣文及水桶票兩星期一張。 ║ ║ ║ ║定義: ║ ║ 原則上優先處理連續刻意針對個人攻擊的行為, ║ ║ 判斷的依據是否會影響到個人發言, ║ ║ 衝著他人文章直接回文開罵,雖無指名道姓,但以回上一個人文章為主處理。 ║ ║ ║ ║ ║ ║補充說明: ║ ║ 若有人觸犯本條版規,除吵架外,需由當事人來信任一版主檢舉, ║ ║ 若為他人檢舉則不受理。(2009.05.11加註) ║

07/06 17:39,
我在這po文我爽阿,你管我阿??(~^O^~)想幫我含棒棒唷
07/06 17:39
該推文顯有故意挑釁版眾,引起筆戰。 ║15. 多次觸犯板規以及累計多篇違規文時之處理方法。 ║ ║ ║ ║ 違規砍文之計次,第三次(含)以上皆水桶兩週,得以累計並給劣文乙次。 ║ ║ 多次水桶紀錄之處理方式詳見條文說明。 ║ ║ ║ ║ 該使用者若非第一次觸犯板規,則以以往之水桶次數加倍其該次之水桶時間,一回 ║ ║ 水桶公告即加倍一次,二回水桶之公告則為四倍該次之水桶時間。同理,公告三回 ║ ║ 之水桶,則為八倍。取消永久水桶之規範。使用者定義之部分,包含其主帳號以及 ║ ║ 分身帳號算為同一位使用者,得以在本條規範之後,再援引板規16. 之分身帳號處 ║ ║ 理方法。 ║ ║ ║ ║ 另外說明水桶時間之計算: ║ ║ 假設某使用者發了四篇無恨意文,違反了板規7.,則自第三篇違規文(含)起之違規 ║ ║ 文,一篇水桶兩週,得以計次累計。若該次水桶期限四週,而之前已被水桶過兩回 ║ ║ (以公告水桶之次數為主),則該次之水桶四週時間延長為四倍,即十六週。 ║ ● 1 m 3/07 tigotigo □ [公告] nolifeguy水桶 先前水桶紀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07/06 20:21, , 1F
done
07/06 20:21, 1F
文章代碼(AID): #1AKSWvxf (HatePic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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