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建議] 政黑板板規二-4與個人資料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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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讓版友了解個資法,避免違法,叫做警告版友?. 那板規二-4提醒版友,「網路言論一樣得負法律責. 任,板友發表時請三思」,難道是版主在用板規恐. 嚇版友?. 這邏輯在這天底下,就算不是獨一,也是無二了。. 2.別的版友隨便打篇文章,不用解釋,版主都能悟出. 他的意思,看來本人還不能與版主心意相通啊
(還有74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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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曉得ask1234那篇笑話是想說給誰聽啦,就依閣下的. 行事邏輯,我很直接了當的就想到你又要拿這個鬥版友了. 。. 舉個例子來說好了:. 就拿以前那位G8MO來講就好了,這例子應該夠貼切,而且. 版主也是當年的事主之一,這小子也說別人去人肉他的個. 資,結果咧?是自己把愛邱把自己是民進黨駐校代表
(還有44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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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 1.只談版友間的個資問題,故先假設都是非公務機關。. 2.到處找版友的個人資料,叫做蒐集。. 3.蒐集完版友的個人資料,在政黑板版面散佈,叫做利用。.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六條 http://0rz.tw/EsjDj. 重點:. 1.談的是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的保
(還有196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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