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wayne055026 政黑版規3-2 a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鬼島夢想家)時間1年前 (2023/06/27 10:43), 1年前編輯推噓2(201)
留言3則, 2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一、檢舉人ID: rhino0314 二、被檢舉人ID: wayne055026 三、違反板規: 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 2.特定對象/群體定義: a.PTT使用者,如ID/暱稱/代稱或討論上下文行為等,客觀可得知針對特定使用者。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 │ 文章代碼(AID): #1acZanyW (HatePolitics) [ptt.cc] [討論] 我綠粉,強力譴責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87828785.A.F2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 Ptt幣 │ └─────────────────────────────────────┘ ● 994 19 6/27 rhino0314 □ [討論] 我綠粉,強力譴責王定宇

06/27 10:25,
這種節目你也看的下去?綠粉都是腦
06/27 10:25

06/27 10:25,
袋裝屎嗎?
06/27 10:25
本文是我發表看節目的心得,並且我自稱綠粉 其推文指涉「這種節目你也看的下去」、「綠粉都是腦袋裝屎嗎」 可知該句評論對象為我本人,客觀上清楚可得特定 又,腦袋裝屎為侮辱性詞語,有如下判決可資參照 https://bit.ly/3Px1ylC 「經查,被告於如附表一、二所示之時、地,發表如附表一、二之「公然侮辱內容」欄所 示之文章,其文章內容,含有對告訴人楊○雄辱以「無能」、「愛說謊」、「超像鬼」、 「嚇到病除」、「超級能罵」、「超級白目」、「腦袋裝屎」、「做人賤」、「人神共糞 」、「資深垃圾」、「害人精」、「賤嘴巴」、「臭嘴巴」、「閹割焦慮很深」及「性藝 術」等,及對告訴人佘○玲辱以「畜生」、「腦袋裝屎」、「人渣」、「白癡」、「最毒 婦人心」、「妓女」、「雞雞歪歪」、「嘴巴比性器官骯髒」及「覽趴也巨大」等文字, 依據社會一般通念,已足以貶損他人名譽及社會評價,核屬侮辱人之言語無訛。又被告於 附表一、二所示之時、地,發表如附表一、二之「誹謗內容」欄所示之文章,其文章內容 則含有具體指摘告訴人楊○雄「他倒是不專業」、「他沒有諮詢能力,但是罵很大」、「 進進出出你是爽了,我卻差點沒被強暴死」及「楊○雄用嘴巴騎女人,騎不進去就硬要騎 」等文字,及告訴人佘○玲「睡過這麼多男人」、「當過別人的第三者」、「佘○玲不是 處女」、「讓別人墮胎兩次」及「一邊拿胸部給蕭○杰摸,一邊拉皮條」等文字,性質上 自屬指摘、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具體事實無訛。」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簡字第 689號刑事判決參照。 https://bit.ly/46i7Xah 「被告辱指告訴人「腦袋裝屎」、「吃屎」、「垃圾公務人員」等詞,依社會通念,「屎 」除意指「糞便」外,亦有「嘲笑低劣的人或事」之意;「垃圾」意指「穢物、塵土及被 棄的東西的統稱」,且被告明知「屎」、「裝屎」、「吃屎」、「垃圾」皆非正面用詞、 不是好聽之言詞乙節,業據被告於本院審理時坦認不諱(見簡上卷第57頁),益徵被告係 故意使用粗鄙、輕賤之字詞謾罵告訴人,對於告訴人之人格攻訐,與其欲表達之事項並無 直接關連性,尚難認被告所為係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簡上字第 70號刑事判決參照。 據此,被檢舉人明顯違反板規,請依板規論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84.238.52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87833789.A.1CA.html ※ 編輯: rhino0314 (150.84.238.52 日本), 06/27/2023 10:47:00

06/27 10:56, 1年前 , 1F
請依照 檢舉標題格式 修正
06/27 10:56, 1F

06/27 11:00, 1年前 , 2F
已修正
06/27 11:00, 2F

06/27 11:08, 1年前 , 3F
轉知
06/27 11:08, 3F
文章代碼(AID): #1acaoz7A (HateP_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