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多篇 zeuswell 版規二.5.C、D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鬼島夢想家)時間1年前 (2023/06/07 19:06), 1年前編輯推噓4(4027)
留言31則, 3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一、檢舉人ID: rhino0314 二、被檢舉人ID: zeuswell 三、違反板規: 政治黑特板板規__20230217 第二章 5.C、D 5.「Live」、「新聞」、「轉錄」及轉錄他方內容遵守下列規定。 c.來源為外站者,須附上連結,過長須縮址 https://reurl.cc/main/tw d.此分類文章禁止多篇合併發文或使用其他分類偷渡。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 │ 文章代碼(AID): #1aW4VFyk (HatePolitics) [ptt.cc] [討論] 何典更新政黑板主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86128591.A.F2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81408 7 6/07 zeuswell □ [討論] 何典更新政黑板主蚵仔圖還tag.AIT,怕。 ┌─────────────────────────────────────┐ │ 文章代碼(AID): #1aW2SqZ2 (HatePolitics) [ptt.cc] [討論] 何典:Rrrxddd帶?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86120244.A.8C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81351 5 6/07 zeuswell □ [討論] 何典:Rrrxddd帶頭嗆葛婆 共兩篇文章 首先,本案行為人應無以下公告之適用。 □ [公告] 2-4-g 及 2-5-d l 七天宣導期 此公告是針對新修改部分之宣導, 也就是針對「舊文」及「回文」也納入該條規範部分 其餘依版規五、4規定,適用舊版規處置 4.板主群發布新板規後需有7天宣導期,且須置底於板上。 (七天宣導期間,違反新板規應公告提醒不處分,舊板規違規依照舊板規處置) 於本案例中,行為人所張轉錄貼者為發文日期6/7之文章, 並非3日以上之「舊文」,也非「回文」 即使於20230217 版本之版規下,亦構成違規之行為(詳後述) 關於違規行為之說明: 1.全文轉錄FB站外來源,且並非新版規才加入規範的「回文」, 但規避並未使用「轉錄」之分類(違反第二章5.D) d.此分類文章禁止多篇合併發文或「使用其他分類偷渡」。 2.針對該轉錄文章,並未附上外站連結(違反第二章5.C) 應附之連結如下: https://upto.site/10a29 c.「來源為外站者,須附上連結」,過長須縮址 應適用之罰則如下 16.若違規條文沒有明定水桶天數,則以正常水桶之天數(7天)處之。 以上,請版主明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26.4.118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86136003.A.D69.html

06/07 19:14, 1年前 , 1F
以被檢舉人身分說明:文字內容才受規範
06/07 19:14, 1F

06/07 19:15, 1年前 , 2F
其餘交給其他板主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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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19:15, 1年前 , 3F
所以可以用截圖來規避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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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19:15, 1年前 , 4F
請其他版主說明版規是否如此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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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檢舉意旨,請版主一併判明: 該版規是規定「轉錄他方內容遵守下列規定」 ^^^^^^^^^^^^ 並未限定以「文字」方式轉錄該內容才適用該版規 因為「圖片」一樣是轉錄他方內容之形式,且亦構成發文之一部分 依版規一.3規定 3.文章標題、文章內容、發文者簽名檔,皆視同發文本體,其內容應遵守板規。 「文章內容」視為發文本體,應遵守版規 行為人所張貼之連結既然為文章內容之一部分,自然有版規之適用 此外,版規四.3規定 3.文章內容有商業廣告/政治獻金相關連結/媒體、社群刊載之血腥圖片,應刪除後再張貼 ^^^^^^^^^^ ^^^^ 從此規定也可清楚得知,圖片構成文章內容之一部分 依前開一.3之規定,自應遵守版規 因此,圖片不該構成除外適用,此屬解釋上當然之理(並不是加嚴) 否則不啻於鼓勵版友以截圖之方式規避該版規之適用 舉例而言,可以透過將文字內容轉為圖片之方式謾罵版友? 顯然不合理,顯見版規並未排除內文轉錄的圖片 如果不是如此解釋,則請版主公告說明 文章內所張貼之圖片,不構成「文章內容」之一部分 可不適用版規,以利大家遵循

06/07 19:22, 1年前 , 5F
至少是這幾年一直以來都是這樣,截圖方式難以規範,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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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19:22, 1年前 , 6F
強制規定,只怕板面發文會趨向不自由,某種方面是給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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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19:22, 1年前 , 7F
友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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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19:22, 1年前 , 8F
如果越來越多人對這部分有意見,行,那也可以修改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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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19:22, 1年前 , 9F
我不反對加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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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19:24, 1年前 , 10F
已追加闡明檢舉意旨,目前無補充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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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20:09, 1年前 , 11F
如果沒有複製原文 我覺得截圖 已經是最鬆的討論方式
06/07 20:09, 11F
請問一下 5.「Live」、「新聞」、「轉錄」、「舊聞」及轉錄他方內容遵守下列規定。 b.每日此類文章上限3篇。(任何原因自刪及被板主刪除均計入額度) 如果先用新聞、轉錄等達到發文上限 接著第4篇用「全文截圖」的方式轉錄 這樣有沒有規避及違反5.b? 是不是可以比照您所說的「最寬鬆討論方式」 達到1天實質發5篇新聞或轉錄類文章之目的? 請注意,本案行為人是全文截圖,實質上就是轉貼完整文章 不是只有節錄標題或部分想討論的文字喔 另請版主回答 為何截圖內容不屬於「文章內容」? 依照前面援引的版規規定,都可看出來「文章內容」包含「截圖」 那麼為何可以用截圖的方式規避原本應受之規範? 請版主具體說明,文章中所貼的截圖不屬於「文章內容」之依據 為何可以不適用版規一.3 3.文章標題、文章內容、發文者簽名檔,皆視同發文本體,其內容應遵守板規。 ※ 編輯: rhino0314 (123.226.4.118 日本), 06/07/2023 20:28:02

06/07 20:33, 1年前 , 12F
3.文章標題、文章內容、發文者簽名檔,皆視同發文本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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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20:33, 1年前 , 13F
其內容應遵守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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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20:33, 1年前 , 14F
如果有對應須遵守的內容會各章細項寫出來,目前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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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20:33, 1年前 , 15F
的板規並沒有規定任何截圖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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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20:35, 1年前 , 16F
當然你若要說有人以截圖方式罵人、或是違反第四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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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20:35, 1年前 , 17F
那就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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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20:37, 1年前 , 18F
其實你這意見1-2年前我就講過了,但實際要制定規定跟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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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20:37, 1年前 , 19F
務實作還有板風自由上會有窒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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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欸,這邊所謂的「截圖」 是你在文章內容裡貼的連結可以顯示的圖 當然是「文章內容」,所以不會獨立寫出來 因為他就是「文章內容」的一部分 如果圖不是文章內容,下面的規定就不會這樣定 此外,版規四.3規定 3.文章內容有商業廣告/政治獻金相關連結/媒體、社群刊載之血腥圖片,應刪除後再張貼 ^^^^^^^^^^ ^^^^ 照你的邏輯,如果圖片不屬於文章內容 那這個「文章內容有...圖片,應刪除」要怎麼解釋? 請問PTT有除了像你這樣貼連結以外附加圖片的方法? 至於你所說的,先前你的意見 是人家在心得下截圖,跟你直接把截圖作為轉錄的方式又不一樣 並且在最新版規下,並不會有版風自由的問題 因為「如以規範外形式發表文章,應節錄重點不得全文」 d.此分類文章禁止多篇合併發文或使用其他分類/回文偷渡。 (如以規範外形式發表文章,應節錄重點不得全文) 也就是你要用討論或其他標題 就不能以任何形式轉錄全文 但你是用「討論」的標題去發全文耶

06/07 20:38, 1年前 , 20F
當時作為同樣內容的「檢舉人」,我沒有繼續往上申訴,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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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20:38, 1年前 , 21F
果你認為這很重要,我也不介意有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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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20:39, 1年前 , 22F
板主身份回你2-5問題:不會列入新聞轉錄額度
06/07 20:39, 22F
已經補充回應在上面 其實重點就是,在文章裡面貼連結 那個連結當然是「文章內容」 你要說連結的圖片不是文章內容 那請跟我說版規依據是什麼?

06/07 20:48, 1年前 , 23F
(如以規範外形式發表文章,應節錄重點不得全文) 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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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20:48, 1年前 , 24F
的規範外形式,指的是新聞、轉錄分類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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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分類文章禁止多篇合併發文或使用其他分類偷渡」 「此分類」是指新聞、轉錄分類 至於「其他分類」當然是指新聞、轉錄以外分類(例如你用的討論) 下面一句「如以規範外形式發表文章,應節錄重點不得全文」 你說的沒錯,是新聞、轉錄以外分類 依照最新的規定,你如果要用其他分類發新聞或外站文章 就「應節錄重點不得全文」 所以沒錯阿,你的問題不就在於你用討論 但是卻又節錄全文,然後去規避2.d

06/07 20:50, 1年前 , 25F
本案身為板主又身為檢舉人,我想我不好說太多。但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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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20:50, 1年前 , 26F
制訂權是板主的,當初寫板規時設定的情況是什麼我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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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20:50, 1年前 , 27F
們都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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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20:52, 1年前 , 28F
我個人就此打住,剩下就給其他板主認定,若最後雙方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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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20:52, 1年前 , 29F
案件結果有疑問也都可以申訴
06/07 20:52, 29F
感謝你的說明,但重點不在你寫的時候設定什麼情況 而是版規文字就是這樣規定 文章內容裡面貼的連結(無論是網站連結或是圖片連結) 當然就是「文章內容」 從來沒有一條版規說你貼的連結不構成文章內容 如果是文章內容,就有版規的適用 你覺得特定情形應該排除,那就寫清楚

06/07 20:54, 1年前 , 30F
補充20:48的推文:所以我說只有文字受規範,一直以來都
06/07 20:54, 30F

06/07 20:54, 1年前 , 31F
06/07 20:54, 31F
那爭點就很清楚了 文章內容裡出現的圖片連結為何不受規範? 從哪一條規定可以看出來不受規範? 是不是允許透過張貼圖片連結的方式規避版規? 請版主們就此解釋適用議題具體回答 如果您們認為文章裡的圖片連結 可以在特定的情形下不適用版規 例如每日轉錄、新聞文章數量的限制 以及轉錄標題形式的限制等等 請公告讓大家了解 告訴大家有此突破版規的方式 ※ 編輯: rhino0314 (123.226.4.118 日本), 06/07/2023 20:58:50
文章代碼(AID): #1aW6J3rf (HateP_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