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政黑版規2-5d 2-5c修正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tailor)時間2年前 (2023/05/25 14:53), 2年前編輯推噓5(509)
留言14則, 4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Live] [新聞] [轉錄] [舊聞] 2-5-d d.此分類文章禁止多篇合併發文或使用其他分類偷渡。 更正 d.此分類文章禁止多篇合併發文或使用其他分類/回文偷渡。 這次修改禁止"回文"偷渡 我想到2種狀況會需要在回文裡使用內容屬於[新聞][轉錄] 但是標題不是 1.回文為了反駁前文需說明或舉證,必須貼某新聞全文或某人臉書全文 (有些新聞或臉書很短,難以只節重點) 2.兩個政治人物在臉書一來一往對答 會需要以回文,將後一個政治人物的回覆貼全文 暫時還沒有找到實際的例子,但是應該遲早發生吧? 不知道版規是故意禁止此2種情況,還是另有考量? 是不是很難裁量回文到底是否偷渡,乾脆一概禁止? ---- 發文完馬上來了實際例子 #1aRm3xK1 (HatePolitics)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84996347.A.501.html 這篇回文只有連結。如果能貼新聞內文之全文內容 會更好地說明種樹百里事件來由 我也很想貼2022年選前的新聞全文,說明其他當地人抱怨與其他可做工程 *這次修正與之前版規都是可以摘錄重點 ---- 2-5-c c.來源為外站者,須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縮址。 在現在的範本,是 網址超過兩行 請縮網址 這次修正後,會改成 網址須為有效連結,否則請縮網址 嗎? 不然兩行又太寬鬆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14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84997614.A.D4B.html ※ 編輯: sciss1 (118.165.141.9 臺灣), 05/25/2023 15:04:19

05/25 15:16, 2年前 , 1F
再討論
05/25 15:16, 1F

05/25 15:17, 2年前 , 2F
2-5c之後就是只要連結有效可以連到原文就可,或是太長造
05/25 15:17, 2F

05/25 15:17, 2年前 , 3F
成連結錯誤就是自己縮網址
05/25 15:17, 3F

05/25 15:17, 2年前 , 4F
目的都是要可以連到原文
05/25 15:17, 4F

05/25 15:50, 2年前 , 5F
2-5c我是說發文時,範本檔的說明文字"兩行"要改喔,
05/25 15:50, 5F

05/25 15:50, 2年前 , 6F
版規文字我無意見
05/25 15:50, 6F

05/25 15:56, 2年前 , 7F
之後我會改
05/25 15:56, 7F

05/25 16:01, 2年前 , 8F
回文舉證需要用到的舊聞 可以只擷取部分的段落嗎
05/25 16:01, 8F

05/25 16:02, 2年前 , 9F
畢竟有時候還是要有事實證明 不能自己胡謅
05/25 16:02, 9F

05/25 16:04, 2年前 , 10F
樓上說的一直以來都是允許的
05/25 16:04, 10F

05/25 16:05, 2年前 , 11F
回文只禁全文,節錄重點在此次版規修改不禁,之前也不禁
05/25 16:05, 11F

05/25 16:14, 2年前 , 12F
新聞全文只有一小段且全篇重點 這個應該很難節錄
05/25 16:14, 12F

05/25 16:15, 2年前 , 13F
依照我們的認定 你可以貼連結 不用貼全文
05/25 16:15, 13F

05/25 16:15, 2年前 , 14F
說你的心得 或是 討論
05/25 16:15, 14F
修正我文章舉例,以防後續有人誤會節錄重點也禁 ※ 編輯: sciss1 (118.165.141.9 臺灣), 05/25/2023 16:24:52
文章代碼(AID): #1aRmNkrB (HateP_Pic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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