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1Z-1iTx5 判決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嗯,咳咳)時間1年前 (2023/03/01 09:35), 1年前編輯推噓3(3014)
留言17則, 3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一、申請人ID:icrose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1Z-1iTx5 三、要求重審理由 1.版主已然允許檢舉者援引法律判決和萌典,“爛人”“蠢”都是萌典條目 又引入自由心証條款隨意推翻,那就直接完全心証就完了,何必增加檢舉者無效工作量 使用者(人)爛就是人格全面否定性的攻擊,蠢就是個人生理缺陷性攻擊。在華人語境 兩岸四地必然認爲是言論上的人身攻擊 以下為心証條款 (2).詞語雖具貶抑但不具攻擊屬性 此部分交由板主判斷 2.z版主的言論,其實是根本不想管理第三章,只想推給法庭,那就請三位版主達成共識,要不要刪除 第三章,何必增加檢舉者煩惱 → zeuswell: 上任前我都有說,除了一般版規外我給板友很大的推發文 02/28 23:24 → zeuswell: 自由,但不代表板友不用替自己的內容負責。辱人者,在政 02/28 23:24 → zeuswell: 黑判未達不代表到真實法院就沒事,而覺得受辱的一方真 02/28 23:24 → zeuswell: 的無法忍受,那就建議走法律途徑。不會因為你不是中華 02/28 23:24 3. #1ZyuRjhw (HateP_Picket)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76904173.A.AFA.html 一案中,“神經病”可以被水桶,本人實難理解罵我蠢,爲何卻不能水桶,言語惡毒程度難分伯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52.214.198 (中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77634523.A.344.html ※ 編輯: icrose (123.52.214.198 中國), 03/01/2023 09:37:16

03/01 10:35, 1年前 , 1F
萌典,蠢:愚笨。爛:形容人不好、差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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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帶有貶義,個人不認為有嚴重到攻擊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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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0:37, 1年前 , 3F
如果照前一版的規定,「爛」判決水桶,那麽「不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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勁」也會被判決水桶,3-3-2就是為了預防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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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0:38, 1年前 , 5F
神經病:罵人精神不正常。說人有病,怎樣也是違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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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0:39, 1年前 , 6F
蠢也是,聽起來不好聽,但我就認為沒那麼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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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0:39, 1年前 , 7F
神經病可以治,蠢無藥可醫,我覺得蠢還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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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0:40, 1年前 , 8F
你對神經病和蠢的標準太浮動了。難以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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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0:41, 1年前 , 9F
我覺得心証條款可以區分技能文章貶損和人格貶損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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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0:41, 1年前 , 10F
你們給予總控最大心証權,讓人難以適從,雖然你勤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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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0:42, 1年前 , 11F
不是這樣解釋的吧…反正我還是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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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因此全盤推翻以前的所有默契和案例,此後全你説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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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0:42, 1年前 , 13F
太托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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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0:44, 1年前 , 14F
我之前說過。各自板主對自己的判決負責,反正都是合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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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0:44, 1年前 , 15F
制,你跟我講這麼多我也不過是3票中的一票。只要我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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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0:44, 1年前 , 16F
任內我判的標準不要太過不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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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0:38, 1年前 , 17F
同意 ze板主 皆未達 未到攻擊程度
03/03 10:38, 17F
文章代碼(AID): #1Z_glRD4 (HateP_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