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ZVY6G2e coolchin 政黑 3-1 3-2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騷擾老娘一律跟騷法伺候)時間1年前 (2022/11/25 05:10), 1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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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舉人ID: luciffar 二、被檢舉人ID: coolchin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1.本板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2.特定對象/群體定義: a.PTT使用者,如ID/暱稱/代稱或討論上下文行為等,客觀可得知針對特定使用者。 b.未明確對象,但於相同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擊行為。 c.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並發表攻擊內容。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 │ 文章代碼(AID): #1ZVY6G2e (HatePolitics) [ptt.cc] [討論] 都選前3天了 怎還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69210512.A.0A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1 Ptt幣 │ └─────────────────────────────────────┘

11/23 21:43,
一般公司 福利金 大家都馬乖乖被扣 誰敢哭哭啊
11/23 21:43

11/23 21:44,
就沒證據啊
11/23 21:44

11/23 21:44,
你先自問 為何要抖內帳出來,讓前老闆難看 甚至坐牢?你
11/23 21:44

11/23 21:45,
自己願意回捐給老闆吃香喝辣,還不能喝四罐可樂,要先
11/23 21:45

11/23 21:45,
捐一箱…
11/23 21:45


11/23 21:45,
兩天前就有助理受訪指控了 你好腿 XD XD XD
11/23 21:45
哪裡 隨便貼個新聞出來 應該很容易吧? 我沒跟到

11/23 21:46,
是腦子破?福利金是有固定%數,一算不合數字,你還要唬
11/23 21:46

11/23 21:46,
爛三小?
11/23 21:46
指涉性 我講福利金一次 貼圖一次 全文總共出現福利金三次 只有我跟coolchin 在講 A. coolchin: 是腦子破? 判決書找不到 改用腦破找 腦子=腦 https://bit.ly/3OxOPMM │3 │呂X芳於108 年12月│①髒東西、頭腦破病│翁X貽、│呂X芳犯公然侮辱罪, 處罰金新臺│ │ │21日9 時37分許及12│ 很嚴重、智髒、破│林X宇 │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 ,以新臺幣│ │ │時59分許,在其所使│ 病嚴重 │ │壹仟元折算壹日。 │ 附表三(108年12月21日FB貼文) ┌─────┬─────────────────────┐ │9時37分許 │髒東西、頭腦破病很嚴重、智髒、破病嚴重 │ ├─────┼─────────────────────┤ B. → coolchin: 唬爛三小? 判決書: https://reurl.cc/jRdADZ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0 年度審簡字第 509 號刑事判決 裁判案由:妨害名譽 犯公然侮辱罪,處罰金新臺幣肆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內文: 林祐生竟以「幹你娘機掰」、「幹你娘」、「殺小啦」、「你娘機掰」、「破麻」 等穢語辱罵張謦蘭,足以毀損張謦蘭之名譽。 ┌─────────────────────────────────────┐ │ 文章代碼(AID): #1ZNEgNE6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ZNEQ8qs gogoba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67033751.A.38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這篇判過公三小 有罪了 被檢舉人留言以下內容: 噓 gogobar: 笑那些被塔綠斑政府洗腦的低能兒需要什麼梗= = 公沙小 10/29 16:43 三小=公沙小=殺小啦 ★★★★★★★本檢舉文/申訴文聲明 v.1.05 第三章成立要件 1.指涉性 2.判決書 3.明顯貶抑詞語 ※涉及辱罵用詞之輕重 不應由板主群來認定 #1YHO1MnJ (L_SecretGard) ※板主如果判決未達 請儘可能說明心證的部份避免檢舉人申訴上訴小組 如果只是寫未達二字可能造成本人無法理解原因 造成申訴時申訴舉證方向錯誤 請至少解釋是指涉性 判決書 貶抑詞哪些項目未達以免影響到訴訟人的 訴訟權 板主如未詳加解釋未達之原因是有違背憲法之疑慮的 如果案件需要上訴小組並造成本人訴訟權損害 會請小組長對此行為一併提出糾正 憲法第十六條所保障之訴訟權,旨在確保人民於其權利受侵害時,有 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並受法院公平審判之權利。惟訴訟應循之程序及相 關要件,立法機關得衡量訴訟案件之種類、性質、訴訟制度之功能及訴訟 外解決紛爭之法定途徑等因素,為正當合理之規定;倘其規範內容合乎上 開意旨,且有其必要性者,即與憲法保障訴訟權之意旨無違。 民事紛爭事件之類型,因社會經濟活動之變遷趨於多樣化,為期定分 止爭,國家除設立訴訟制度外,尚有仲裁及其他非訴訟之機制。基於國民 主權原理及憲法對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人民既為私法上之權利主體,於 程序上亦應居於主體地位,俾其享有程序處分權及程序選擇權,於無礙公 益之一定範圍內,得以合意選擇循訴訟或其他法定之非訴訟程序處理爭議 。仲裁係人民依法律之規定,本於契約自由原則,以當事人合意選擇依訴 訟外之途徑處理爭議之制度,兼有程序法與實體法之雙重效力,具私法紛 爭自主解決之特性,為憲法之所許。 政黑檢舉板之裁決審判既然已經採用法庭中的判決書系統理當合於 判決書內該有的規範 對於 主文 事實 理由 詳加說明 此要求只是本人的檢舉訴願 絕無強烈對板主判決或程序進行強烈情緒性及爭議 性言語等 任何人請勿任意用政檢7-3檢舉本文 因為此聲明是發生於判決受理之前 而非事件發生後意圖干擾板主 獨立審判的精神 申訴 上訴小組是板友合法的權利 本人此聲明用意良善為善良之檢舉人 旨在減少上訴 浪費司法資源 任何人如用政檢7-3檢舉此文 依無罪推定原則 一律會用政檢7-2挑釁等行為加以檢舉 特此聲明 此聲明 創用CC為「姓名標示」 本授權條款允許使用者重製、散佈、傳輸以及修改著作(包括商業性利用), 惟使用時必須按照著作人或授權人所指定的方式,表彰其姓名。 僅須標註作者為luciffar 就可任意使用重製等 https://i.imgur.com/ebkNvUV.png
★★★★★★★ 之間全文複製貼上使用亦可 Version-1.05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109.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69324239.A.F1F.html ※ 編輯: luciffar (111.83.109.43 臺灣), 11/25/2022 05: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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