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我一直都支持廢掉第三章,覺得如何?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政治顏色的三重BUFF)時間1年前 (2022/08/21 12:35), 編輯推噓7(7036)
留言43則, 9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在今年以前我也只檢舉過一次第三章的內容 因為版主不是法官,加上我的想法就是讓版規中心證的內容越來越少 後來有些人潘朵拉盒子愈打愈開 為了不吃虧我也跟上好幾篇 但我一直都是希望第三章能廢掉,但其實不太可能。至少當初要把貶義詞的認定放的更寬 我就不支持,因爲後面效應很可怕 能想像對人講了可憐、可悲也能在判決書找到妨害名譽跟侮辱的案例嗎?雖然通常是夾雜 在其他貶義詞內做連帶,但目前改成這樣的版規就是只要有判決書,管你罵什麼或摻雜在 一次罵一堆中,就是要桶,而且比這些更低標的貶義詞都有 然後為了預防言語攻擊過度氾濫造成版務、版風成災,第三章的3-2條件就很重要了 2.特定對象/群體定義: a.PTT使用者,如ID/暱稱/代稱或討論上下文行為等,客觀可得知針對特定使用者。 b.未明確對象,但於相同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擊行為。 c.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並發表攻擊內容。 譬如我第一件檢舉案被人用:你什麼白癡帶風向 後來判未達,我也接受就沒繼續上訴小組,畢竟除非是頭推,我接受對象不明確定義對版 友帶來的保護 (不過這邊提出個假設問題:如果是第二推呢) 那是不是發文者跟頭推都可以合理懷疑推文者是在罵他們,如果兩個都發檢舉案,那是不 是推文者就該桶?或者版主可說因為無法分辨二推罵的是發文者還是頭推所以未達? 但如果版主無法遵守3-2定義,那貶義詞放寬的災難就會啟動 舉例我自己的案子 a.PTT使用者,如ID/暱稱/代稱或討論上下文行為等,客觀可得知針對特定使用者。 我推文的文章內講的是柯粉、ptt版主的事,推文或許看得出我是在說版主。但具體來說 我是在說哪一個版的版主?我到現在還沒接收到判決者的意見,也難怪現在有前版主跑出 來因為我常常在他文章下噓文所以「客觀」的認為是在說他,所以檢舉。未來還有沒有其 他(前)版主會不會來我就不知道了,因為只看「版主」兩個字,還真的ptt做過版主的 或者現任版主檢舉我都很合理 但如果是在版面上不明確指稱其他版文章或推文中,例如:4%版、白畜版、主流民意版、 數字版、隔壁版 下面罵綠畜版主、白畜版主,並搭配判決書有的文字。哪是否全ptt包含政黑版版主都有 檢舉資格?至於直接罵「八卦」版主的就沒什麼好可憐的了 另外這種狀況不會僅限於「版主」兩個字,其他非政治族群代稱未來都有適用本案的可能 性, b.未明確對象,但於相同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擊行為。 我想這就是之前某個前手機版版主檢舉XXXX2018一直在他文章下面亂推亂噓一些諧音謾罵 所遵從的邏輯了 當然他也可以檢舉我最近常常在他文章下面噓文,只要他認定那些是攻擊行為 c.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並發表攻擊內容。 這就不用多說了,如果回文人家文章,不是針對內容而是針對人格特質做攻擊就滿明顯的 然後除了指涉性不明的保護 還有一條是3-4,這就不解釋了 4.若針對文章內容/推文內容評論,應明確點名對象為文章/推文,  此行為不違反本章規定。 我是一直覺得,這種事還是讓版友去法院自己解決,大家都成年人了,不用這種版規來搞 的版主頭痛 或是等版友在法院分出勝負後,可以判決書為依據向版主要求對敗訴的被檢舉者水桶,不 過通常這都是曠日費時 另外撇除我並不是在罵政黑版版主以外 但如果被人使用「爛」做檢舉,我也只能一笑置之,至少我個人的面子不允許我用那麼低 標的字眼做檢舉謾罵…. 我還是不希望這種潘朵拉的盒子愈打愈開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3.152.7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61056516.A.0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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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內敘述被放大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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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有可能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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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近期的爭議案件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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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廢除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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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3:33, 1年前 , 5F
言語攻擊交給雙方現實法律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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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3:35, 1年前 , 6F
廢除第三章很不方便剷除異己,我覺得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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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3:35, 1年前 , 7F
對還我和平正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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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3:42, 1年前 , 8F
我再舉例,之前說造謠要立版規,然後一堆人因為判定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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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難以界定。最後為了讓版友放心只能立出一個條件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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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沒什麼用的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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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現在第三章的案子卻搞的條件更不明確,管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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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滿好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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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3:50, 1年前 , 13F
第三章不改就是大家像我這案,一直用超低標的字去查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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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3:50, 1年前 , 14F
書做檢舉啊。我會希望有高手能開發比對程式,讓大家回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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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前把文章丟進去比較,不然哪天怎麼被捅的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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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3:51, 1年前 , 16F
版主們大概也不希望政治勢力在版上互相傷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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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3:53, 1年前 , 17F
判決書的問題 是法官也不單純看清單無腦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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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3:55, 1年前 , 18F
有些成立要看上下文脈絡 弄成清單就是文字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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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4:03, 1年前 , 19F
版主當然不是法官,一堆摻雜文字我希望不要這麽大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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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4:03, 1年前 , 20F
收納認定,但是還沒改成現在的詞義相同之前我就申訴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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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當時小組長覺得要形成原本的完全相同的條件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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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認定版主合理我也只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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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4:03, 1年前 , 23F
但至少指涉性的部分不能隨意認定吧?現在包含本版版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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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4:03, 1年前 , 24F
內、共4個(前)版主來檢舉我了,你們要不要打一架,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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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4:03, 1年前 , 25F
輸的自己撤案,留一個就好?不然隨便推個「版主」沒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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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4:03, 1年前 , 26F
哪一版都能被檢舉,以後就更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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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4:13, 1年前 , 27F
若被判違規,以後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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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4:14, 1年前 , 28F
以後都可以對號入座檢舉,會很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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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4:35, 1年前 , 29F
印象幾年前各板對於人身攻擊,只有罵到指名道姓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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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4:35, 1年前 , 30F
才會水桶,其他都是要他們自己去法院,畢竟那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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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4:35, 1年前 , 31F
不流行這杯水要強姦我的論述,嘴輸的就自己再去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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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4:35, 1年前 , 32F
等,不然小事就檢舉大家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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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4:40, 1年前 , 33F
判決書有些罵好幾句參在一起的 根本不曉得是因為那句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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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4:40, 1年前 , 34F
判刑 講個爛就被判刑 這有人會信喔 版主根本濫用判決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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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4:40, 1年前 , 35F
統 針對性太強 故意要搞人的 身為版主如此器量 引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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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4:40, 1年前 , 36F
續大量版主紛紛效仿 檢舉同一人 正是器量不足 速審速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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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4:40, 1年前 , 37F
濫用判決系統引發的 我8/9有個罵我丟臉的 你們之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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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4:40, 1年前 , 38F
過有罪的為何不去判?這判決系統根本被版主自己玩壞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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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4:40, 1年前 , 39F
08/21 14:40, 39F

08/21 14:45, 1年前 , 40F
喔我剛去看 罵我丟臉的版主判未達 我真的快笑死罵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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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4:45, 1年前 , 41F
丟臉有罪 罵我丟臉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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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5:41, 1年前 , 42F
你誰?有板皇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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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5:41, 1年前 , 43F
板務板務板務
08/21 15:41, 43F
文章代碼(AID): #1Z0RO42J (HateP_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