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取消政檢板規3-1一天一檢舉的規定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蘿莉塔大魔王←男的勿約)時間2年前 (2022/03/29 11:59), 編輯推噓5(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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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adiodept (收音機部門)》之銘言: : 倘若使用者在一天之內受到多人人身攻擊, : 但每天卻只能檢舉一篇, : 這作法並不合理。 : 政檢每天的檢舉量長久以來一直維持在每日十篇以下, : 板主業務的負荷量並不太大。 : 既使是每天業務量超過50篇的八卦檢舉板都沒有此項規定。 : 建議可以提高每人每日可檢舉的上限, : 協調出一個板主可以負荷、板友檢舉權也不會被過度限縮的數字。 直接講了,這樣的作法是違反站規的。 一天一篇確實影響你的檢舉權,看板主在推文也發現其問題, 並沒有做到為公平迅速處理使用者違規行為及所提出之申訴,站規第一條。 即便是看板違規行為裡,限篇數也是以會影響看板秩序為前提,還有五篇額度。 是看不出一天可以多檢舉個幾篇,會影響到什麼看板秩序, 有濫用情形,可增定濫用規範。 三個板主一個人一周到底分配到幾件,我實在看不出有什麼困難到需要限制, 原本有cd時間八小時一篇就已經很怪異了,看你講才發現又改了。 即使是檢舉不予受理,站方也有給予規範,現在一天只能受理一篇, 我想只能請板主親自說明,在管理上有何窒礙難行之處,是否能力不足或是其他原因, 即使明顯未違規,檢舉判定未達也只需要幾秒鐘,檢舉人一篇起碼花個五分鐘。 除了板主想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同樣身為板主我是想不出其他理由。 (我三任板主至今桶了近六千人次。) 參照: https://www.ptt.cc/man/PttLaw/D8FB/M.1306687994.A.E34.html 一、責任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9) 制定板規權: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小 組組規,有牴觸者無效。 https://www.ptt.cc/man/PttLaw/D8FB/M.1306687994.A.7BE.html 第一編 法例 第一條(規則目的及本站範圍)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包含批踢踢(ptt.cc),批踢踢兔(ptt2.cc)及批踢踢參 (ptt3.cc)等三個分站(以下簡稱本站),為公平迅速處理使用者違規行為及所 提出之申訴,特制定本規則。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四)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處理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檢舉 第十五條(檢舉提出對象) 看板違規行為之檢舉,於違規行為發生之看板向版主提出。 第十條(違規行為檢舉權人) 第六條所訂各項違規行為中,除涉及特定個人權利,須由權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權提出 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認定權人提出檢舉。 前項檢舉,須依本規則第三編所定申訴程序為之。 第一章 申訴事項及範圍 第十三條(得申訴事項) 本規則所稱申訴,謂使用者針對下列事項,表達其意見: 一、違規行為之檢舉。 二、對於違規行為認定權人之認定或處分不服者。 三、對於板主或小組長管理之建議。 四、其他對於本站之建議。 第十四條(申訴程序法定原則) 非依本規則所定程序提出申訴者,不予受理。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檢舉 第十五條(檢舉提出對象) 看板違規行為之檢舉,於違規行為發生之看板向版主提出。違反群組規範之違規行為, 或板主於管理板面上之不當行為,於群組事務看版向小組長提出。 其他違規行為或小組長管理群組上不當行為之檢舉,於本站「違規檢舉中心」 (Violation)看版提出。 第十六條(檢舉應註明事項) 提出檢舉時,必須註明下列事項: 一、檢舉人 二、被檢舉人 三、檢舉事由 四、所附證據 前項檢舉人及被檢舉人須填載明確,檢舉事由須秉實詳述,所附證據須充分真實。 第十七條(檢舉不予受理) 非依本規則提出檢舉,或檢舉內容不全或不真實者,且於通知補正期限內仍未補正者, 不予受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49.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48526369.A.D60.html

03/29 12:08, 2年前 , 1F
你自己小心吧,現在建議文一天也只能一篇,不過沒規範回
03/29 12:08, 1F

03/29 12:08, 2年前 , 2F
文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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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12:12, 2年前 , 3F
八卦版也就4個版主。檢舉好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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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12:46, 2年前 , 4F
從使用者的檢舉/申訴/建議權來討論,是正確的切入點。
03/29 12:46, 4F

03/29 12:49, 2年前 , 5F
這幾個權利是站規賦予使用者的,版主無權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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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12:50, 2年前 , 6F
版主制訂版規管理使用者檢舉權、申訴權、建議權,未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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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12:51, 2年前 , 7F
可,但不可以限制,否則,定個10年發一篇檢舉、申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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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12:51, 2年前 , 8F
議文不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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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13:09, 2年前 , 9F
八卦板每日的文章是政黑的百倍計,八檢的檢舉也是政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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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13:09, 2年前 , 10F
的5~10倍,八卦板四板主政黑三板主,為何八檢都沒有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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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14:28, 2年前 , 11F
那八卦也建立合議制吧 再看看你們一天能處理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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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14:34, 2年前 , 12F
八卦版是也有合議制但兩版性質不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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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18:21, 2年前 , 13F
以前一天可以檢舉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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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18:21, 2年前 , 14F
你怎麼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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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18:21, 2年前 , 15F
哪一條站規規範不可以限制檢舉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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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18:21, 2年前 , 16F
把一堆站規都丟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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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18:21, 2年前 , 17F
我也可以把一堆站規丟還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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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11:06, 2年前 , 18F
板主自由心證水桶限制使用者各種權利都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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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11:07, 2年前 , 19F
還啥檢舉權 搞笑嗎
03/30 11:07, 19F

03/30 12:08, 2年前 , 20F
這篇是到時候給站務站長看的,你看不懂沒有關係
03/30 12:08, 20F
文章代碼(AID): #1YGeGXrW (HateP_Pic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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