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小組長對板規1-1的意見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蘿莉塔大魔王←男的勿約)時間2年前 (2022/03/29 04:23), 2年前編輯推噓6(6058)
留言64則, 5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3/5 (看更多)
※ 引述 《AskWhat》 之銘言: : arsonlolita 你的邏輯有點問題.... : 一、 : 站規「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中所定義 : 的看板違規有八個。 : 而站規「板主權力義務規範」賦予版主有20個權限,其中「看板 : 文章管理權」賦予版主有權判定(認定、定義)何謂不當文章( : 違規文章)。 : 但版主應該先以站規賦予他的「制定板規權」,先將不當文章規 : 定在版規內,再依版規處分不當文章。 : : 而不是在沒有版規的情況下,看到違法的、違站規的、違公約的 : 文章,就說這是不當文章。 : 二、 : 前述站規第六條第一項所定義的看板違規,可以說是站規層級的 : ,理論上,版規不能與它衝突,但由站規來定義看板違規,似乎 : 又牴觸另一個站規所賦予版主的「看板文章管理權」、「制定板 : 規權」。 : 為避免互相衝突,應由版主使用「制定板規權」將這幾個站規層 : 級的看板違規規範到版規內。 邏輯沒有問題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公開之個人資料。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四)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六)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 很明顯的你刻意略過後面第七條 (七)違反其他由小組長訂定之群組規範及版主所訂定之板規者。 意思是,1-6是板規中必須存在,板規不足處,由站規補足。其他規定則屬於第七條,其他 補充的規範才是你所說的,必須要板主制定才能生效。更不會因為你另外設置其他相關板規 ,例如要比照法院判定,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這條就無 效了。 在板規不足處,違反1-6條站規,經檢舉版主必須判定有無違規。 相關法源在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處理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檢舉 第十五條(檢舉提出對象) 看板違規行為之檢舉,於違規行為發生之看板向版主提出。 第十條(違規行為檢舉權人) 第六條所訂各項違規行為中,除涉及特定個人權利,須由權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權提出 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認定權人提出檢舉。 前項檢舉,須依本規則第三編所定申訴程序為之。 什麼情況不予受理? 第十七條(檢舉不予受理) 非依本規則提出檢舉,或檢舉內容不全或不真實者,且於通知補正期限內仍未補正者, 不予受理。 並沒有你或是小組長說的情況,說: 喔,因為版主沒有制定,或是一定要有版主制定板規,即使違反明訂看板違規行為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版主可以不受理,除非是站規、板規沒有訂。 反倒是,在沒有板主、小組長的看板,依然可以由站方認定 第九條(無管理者時之認定權人) 關於前項之認定,無人擔任板主之看板,由小組長認定之。無人擔任小組長之群組, 由本站認定之。 總結, 我對於站規的理解是:看板違規行為1-6是站方的天條,不因板規有無設置而不存在、甚至 無法檢舉,站規明顯賦予使用者法源及檢舉權利。 Ptt使用者條款亦寫明 https://www.ptt.cc/index.ua.html 5、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您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 相關法規 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若您為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 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 地域之法令)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 益或違法之行為, 包括但不限 於: (a)妨害他人名譽或隱私權。 (b)張貼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 序、善良風 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 (c)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d)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e)從事不法交易行為。 (f)濫發廣告郵件及張貼廣告文章。 (g)其他本站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不會因為板規沒訂,具有攻擊性言論就沒違規,這在站規早有規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1.18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48498984.A.351.html

03/29 10:15, 2年前 , 1F
邏輯沒有問題?
03/29 10:15, 1F

03/29 10:15, 2年前 , 2F
一個最簡單的問題,就算違規好了....
03/29 10:15, 2F

03/29 10:15, 2年前 , 3F
在版規沒有納管的情況下,怎麼處分?
03/29 10:15, 3F

03/29 10:16, 2年前 , 4F
是水桶一百年?還是簡單警告?又或者刪刪文就好?
03/29 10:16, 4F

03/29 10:16, 2年前 , 5F
03/29 10:16, 5F

03/29 10:16, 2年前 , 6F
站規雖然說是這是看板違規,可沒有規定怎麼處分....
03/29 10:16, 6F

03/29 10:17, 2年前 , 7F
但在沒有版規的規範下....
03/29 10:17, 7F

03/29 10:17, 2年前 , 8F
退一萬步講好了,違規了又怎樣?
03/29 10:17, 8F

03/29 10:17, 2年前 , 9F
03/29 10:17, 9F

03/29 10:17, 2年前 , 10F
站規沒規定違規要怎麼處分,版規也沒規定,那怎麼處理?
03/29 10:17, 10F

03/29 10:18, 2年前 , 11F
無法處理的違規,還有邏輯?
03/29 10:18, 11F

03/29 10:18, 2年前 , 12F
03/29 10:18, 12F

03/29 10:20, 2年前 , 13F
以本案來講,如果不是用政黑版規一-1來羅織入罪,你連檢
03/29 10:20, 13F

03/29 10:20, 2年前 , 14F
舉都無法檢舉,一個看板違規,在沒有相關版規的規範下,
03/29 10:20, 14F

03/29 10:21, 2年前 , 15F
違規但無法檢舉;違規但沒有處分,這是你要的邏輯?
03/29 10:21, 15F

03/29 10:21, 2年前 , 16F
03/29 10:21, 16F

03/29 10:39, 2年前 , 17F
相同的邏輯,站規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六-二 中所
03/29 10:39, 17F

03/29 10:39, 2年前 , 18F
定義的其他違規行為態樣,站方同樣得成立 Violation版、
03/29 10:39, 18F

03/29 10:39, 2年前 , 19F
Board-Police版、ID_Multi版,並在各版明訂相關站規的執
03/29 10:39, 19F

03/29 10:40, 2年前 , 20F
行規定(違規定義、處分、怎麼檢舉....等)。
03/29 10:40, 20F

03/29 10:40, 2年前 , 21F
03/29 10:40, 21F

03/29 10:40, 2年前 , 22F
沒有這樣做的話,就算違反 六-二 各條規定,那又怎樣?
03/29 10:40, 22F

03/29 10:40, 2年前 , 23F
怎麼檢舉?怎麼處分?
03/29 10:40, 23F

03/29 10:40, 2年前 , 24F
03/29 10:40, 24F

03/29 10:40, 2年前 , 25F
最後再問你一次,無法處理的違規,這是你要的邏輯?
03/29 10:40, 25F

03/29 10:40, 2年前 , 26F
03/29 10:40, 26F

03/29 10:47, 2年前 , 27F
板主怎麼處份,板主自行判斷,但絕不是什麼裝死不能處
03/29 10:47, 27F

03/29 10:47, 2年前 , 28F
03/29 10:47, 28F

03/29 10:47, 2年前 , 29F
版規規定的處分是刪文,就只能刪文,規定水桶就是水桶,
03/29 10:47, 29F

03/29 10:48, 2年前 , 30F
版主如何自行判斷?
03/29 10:48, 30F

03/29 10:48, 2年前 , 31F
難道版規規定沒有處分,版主可以自行判斷水桶他一百年?
03/29 10:48, 31F

03/29 10:48, 2年前 , 32F
03/29 10:48, 32F
要怎麼處分由板主自行判斷,到底有什麼困難, 比例原則板主不能自行判斷嗎?口頭警告也可以,馬上生罰則也可以, 不需要說一動才能做一動,板主程度上即代表站方, 但絕不是現在這樣,直接違反站規賦予的檢舉權。 站規說可以檢舉,站規說板主要判斷,有沒有違規是其次, 擺著爛的作法,這樣是完全違規的。 站規第一條 為公平迅速處理使用者違規行為及所提出之申訴,特制定本規則。 請問現在的作法有公平迅速處理使用者違規行為嗎?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一編 法例 第一條(規則目的及本站範圍)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包含批踢踢(ptt.cc),批踢踢兔(ptt2.cc)及批踢踢參 (ptt3.cc)等三個分站(以下簡稱本站), 為公平迅速處理使用者違規行為及所提出之申訴,特制定本規則。 第四條(本站代表人) 本規則中關於本站之權力,由本站法務群組所屬看板之板主,分別就各法務看板管理 事項,代表本站行之。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其中關於板主管理板面不當及違反群組規範 行為,由小組長認定之。 其他違規行為及小組長管理群組不當,由本站認定事實之有無。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https://www.ptt.cc/man/PttLaw/D8FB/M.1306687994.A.E34.html 一、責任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二、權限: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若有不適當者,有權依情節輕重而為下列之處置(註): (9) 制定板規權: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小 組組規,有牴觸者無效。 ※ 編輯: arsonlolita (1.160.49.24 臺灣), 03/29/2022 11:10:53

03/29 11:20, 2年前 , 33F
所以,我才說版主要管理這個違規,必須先修版規,將其納
03/29 11:20, 33F

03/29 11:21, 2年前 , 34F
管後,才能依版規執行。
03/29 11:21, 34F

03/29 11:21, 2年前 , 35F
而你的邏輯卻是站規有規定這是違規就好,版主不用定版規
03/29 11:21, 35F

03/29 11:22, 2年前 , 36F
來規範,至於站規、版規都沒規定怎麼處分也沒關係,版主
03/29 11:22, 36F

03/29 11:22, 2年前 , 37F
自行判斷就好。
03/29 11:22, 37F
板主可以自行規範,怎麼處分有個比例原則,不是怎麼處分也沒關係, 到底是哪一行我有這樣寫,你理解錯我的中文意思。

03/29 11:22, 2年前 , 38F
我沒理解錯你的中文意思吧?
03/29 11:22, 38F
※ 編輯: arsonlolita (1.160.49.24 臺灣), 03/29/2022 11:29:12

03/29 12:02, 2年前 , 39F
在這版不能這樣吧,大娜娜說要處分是需要制定版規處分,
03/29 12:02, 39F

03/29 12:02, 2年前 , 40F
你只單純講違反1-1要版主靠自己心證給處分,一定被申訴
03/29 12:02, 40F

03/29 12:02, 2年前 , 41F
到吃警告
03/29 12:02, 41F

03/29 12:43, 2年前 , 42F
再問一下,版主自行規範 跟 我說的修訂版規,有何不同?
03/29 12:43, 42F

03/29 12:43, 2年前 , 43F
版主自行規範要不要修改版規?
03/29 12:43, 43F

03/29 12:44, 2年前 , 44F
站規說違規,版規沒有規範,要不要修改版規?
03/29 12:44, 44F

03/29 14:51, 2年前 , 45F
檢舉是使用者的權利,板主要判決是責任,要怎麼判,
03/29 14:51, 45F

03/29 14:51, 2年前 , 46F
板主要自己決定,你要直接口頭警告或刪文,或是一周
03/29 14:51, 46F

03/29 14:51, 2年前 , 47F
內修法,這真的無所謂,但不可以是裝死不受理。
03/29 14:51, 47F

03/29 18:30, 2年前 , 48F
你找到的站規,有說違反這條看板違規,版主就可以給違規
03/29 18:30, 48F

03/29 18:30, 2年前 , 49F
者警告嗎?有說可以刪文嗎?
03/29 18:30, 49F

03/29 18:31, 2年前 , 50F
版主憑什麼給予違規者直接口頭警告或刪文?
03/29 18:31, 50F

03/29 18:32, 2年前 , 51F
版主若可以在沒有站規、版規有規定的處分下任意處分,那
03/29 18:32, 51F

03/29 18:33, 2年前 , 52F
版主為什麼不可以給違規者10年水桶?順便再加退文一百篇
03/29 18:33, 52F

03/29 18:34, 2年前 , 53F
?你還可以去版務站長那邊檢舉,要版務站長自行規範,把
03/29 18:34, 53F

03/29 18:35, 2年前 , 54F
違規者砍帳號?反正他違規了嘛!反正版主可以自己決定嘛
03/29 18:35, 54F

03/29 18:35, 2年前 , 55F
!大家想怎麼處分就怎麼處分,只要違規,就可以任意處分!
03/29 18:35, 55F

03/30 10:29, 2年前 , 56F
本來板主就可以自己決定 比例原則都不懂真的沒什麼好
03/30 10:29, 56F

03/30 10:29, 2年前 , 57F
03/30 10:29, 57F

03/30 10:30, 2年前 , 58F
事實上這篇是要申訴用的,你並不是我的對話對象,
03/30 10:30, 58F

03/30 10:30, 2年前 , 59F
我想站務站長到時會出來講,慢慢等就好
03/30 10:30, 59F

03/30 11:08, 2年前 , 60F
ptt是無主物啦 還什麼比例原則 有夠閒的好笑
03/30 11:08, 60F

03/30 11:59, 2年前 , 61F
自己在八卦板雙標
03/30 11:59, 61F

03/30 11:59, 2年前 , 62F
還敢來這指手畫腳?!
03/30 11:59, 62F

03/30 13:06, 2年前 , 63F
他在政檢發文討論版規版務、跟他在八卦的事情有什麼關係
03/30 13:06, 63F

03/30 13:06, 2年前 , 64F
?個人客觀認為這有引戰成分
03/30 13:06, 64F
文章代碼(AID): #1YGXaeDH (HateP_Picket)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YGXaeDH (HateP_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