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W-Zqjnu slcgboy政黑6-10、12 政檢3-10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異教神)時間4年前 (2021/07/28 08:21), 4年前編輯推噓8(8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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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舉人ID:goetze 二、被檢舉人ID:slcgboy 三、違反板規: 政黑板規 ╭────────╮ │第六章 板主規範│ ╰────────╯ 10.所有判決/板規/爭議判決為2位以上板主有共識下執行,若不足2位則依據先前  已定共識。 12.若板務處理上板主意見不同,嚴禁進行獨斷處理且其處理無效,待有共識後才行處理 政檢版規 第三章 檢舉文管理辦法 10.所有檢舉案皆保障被檢舉人1次抗辯機會,若被檢舉人被水桶喪失發言權 則轉寄給板主由板主代為抗辯之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1W-Zqjnu (HateP_Picket) 1. #1W-Zqjnu (HateP_Picket)的判決內容惡意曲解文意為當事人才有權利申訴 但版主違反版規濫用權力屬政黑公共事務,早有前例 2. 查#1W-Zqjnu (HateP_Picket)判決 政黑版版規6-10規定 所有判決/板規/爭議判決為2位以上板主有共識下執行,若不足2位則依據先前 已定共識 版規已言明"所有判決/板規/爭議判決為2位以上板主有共識下執行",但本案完全由 slcgboy一人審理判決,已明顯違反版規 再者,本版雖聲明接受中華民國政府頒布之法律,教育部學術網路公約,以及PTT站方制定 之站規管轄,但相關罰則並無明確規定,故版主判決前更須依照政黑版規6-10及6-12進行 合議 3. 查本版版規3-10 所有檢舉案皆保障被檢舉人1次抗辯機會,若被檢舉人被水桶喪失發言權 則轉寄給板主由板主代為抗辯之 版主應通知被檢舉人進行抗辯,但本案並未見版主保障被檢舉人權利 總上所述 slcgboy執行版務 針對特定立場人士,既不保障被檢舉人權利,又不針對版規未明確規定者與其他版主合議 ,迫不及待自行判決逕行公告,明顯濫用版主權力實屬失職,事實確鑿 關於本版版主執行版務違反版規之罰則已早有前例 #1OIjmmB_ (HateP_Picket) [公告] slcgboy水桶一個月 本次slcgboy共違反三條版規 請版主依一罪一罰原則進行相關處置 再者 請版主通報小組版slcgboy需被記警告一次 若於時間內再犯可依小組版規定撤職 -- 白壇:你把這個廢話的定義給解釋一下 嚴歸:嗯~你所謂廢話就是一種聽起來好像很具體實際上是很空洞的一種話 白壇:喔! 嚴歸:它看起來好像要講到問題的癥結了實際上是在迴避所有的答案 白壇:啊? 嚴歸:所以這種話他聽起來好像很流暢但是它註定是要作廢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183.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27431711.A.C99.html ※ 編輯: goetze (1.175.183.51 臺灣), 07/28/2021 08:26:55

07/29 00:54, 4年前 , 1F
受理
07/29 00:54, 1F

07/30 00:54, 4年前 , 2F
非當事人
07/30 00:54, 2F

07/30 00:54, 4年前 , 3F
就算要這樣做 程序也跳太多
07/30 00:54, 3F

07/30 08:50, 4年前 , 4F
版主違反版規判決屬公共事務
07/30 08:50, 4F

07/30 08:57, 4年前 , 5F
07/30 08:57, 5F

07/30 08:59, 4年前 , 6F
07/30 08:59, 6F

07/30 09:00, 4年前 , 7F
接為板主違反版規被檢舉的案例
07/30 09:00, 7F

07/30 09:02, 4年前 , 8F
版主判決爭議自有當事人處理本人認同
07/30 09:02, 8F

07/30 09:03, 4年前 , 9F
且政黑多項版規,皆非只限定"當事人"可以檢舉
07/30 09:03, 9F

07/30 09:05, 4年前 , 10F
如政黑版規2-14+15,即為政黑使用者皆可檢舉
07/30 09:05, 10F

07/30 09:08, 4年前 , 11F
版主違反版規屬於事實,先不談版主需熟悉版規這種基本
07/30 09:08, 11F

07/30 09:09, 4年前 , 12F
政治黑特板板規__20210401仍由slcgboy公告,更應熟悉
07/30 09:09, 12F

07/30 09:41, 4年前 , 13F
再者以上所述案例,在座版主皆有參與,更應知悉
07/30 09:41, 13F

07/31 02:16, 4年前 , 14F
這次上任以來幾個月一直都在單人判決跟執行 現在才講這?
07/31 02:16, 14F

07/31 02:17, 4年前 , 15F
被檢舉人已經被檢舉第三次 這幾個月對於被標記毫無反應
07/31 02:17, 15F

07/31 02:19, 4年前 , 16F
全站主要都是由當事人來申訴 沒有代為申訴的
07/31 02:19, 16F

07/31 02:20, 4年前 , 17F
如果當事人都沒有對此發表意見 不管現實或網路都輪不到你
07/31 02:20, 17F

07/31 02:20, 4年前 , 18F
對檢舉案有意見你應該去找發起檢舉的那位去說
07/31 02:20, 18F

07/31 21:19, 4年前 , 19F
版主違規還那麼猖狂?
07/31 21:19, 19F

07/31 21:21, 4年前 , 20F
你是在承認你一直在作違法判決?
07/31 21:21, 20F

07/31 21:23, 4年前 , 21F
我說的很清楚,版主違規早有前例,因為你就是那個例
07/31 21:23, 21F

07/31 21:24, 4年前 , 22F
你自己很清楚,N版主也很清楚
07/31 21:24, 22F
文章代碼(AID): #1X0ACVoP (HateP_Pic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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