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這幾天有檢舉案如何處理?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異教神)時間3年前 (2021/01/14 18:28), 編輯推噓1(101)
留言2則, 1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3/4 (看更多)
※ 引述《kero2377 (北LM)》之銘言: : ※ 引述《goetze (異教神)》之銘言: : : 如果發現有人違反板規 : : 這幾天檢舉的案子如何處理? : : 代理版主小組長可以判嗎? : : 七天內需要檢舉應該是等不到新版主上任 : Bignana: 簡單違規的小組會處理 需要板主討論的給予下任板主處理 : 小組長是這樣回覆的 : 所以我想簡單詢問一下現在下的第三章判決案算是簡單的違規嗎? : 但依第三章的政黑板規來看,都是需要共議制判決也就是需要跟版主群討論的 : 那怎麼會在這個時候下判決呢 : 還是第三章算簡單的違規或是此案件已經不需要版主群討論? 我說 因為第三章的問題就是歷屆版主自己搞到複雜的 就好像指向性 X的當年是誰弄出這題目的? 明明推文裡就兩人在對幹 沒有指名道姓就沒事 結果是一堆人利用這招逃避版規 然後罵人的話還要引經據典查政府判決? 累不累呀你們? 我說 當版主不要怕東怕的 只要持心公正遵守版規判定就好 每個人的標準本來就不一樣 但只要不要在標準上搖擺太大其實就沒問題 版規這幾年是越修繁瑣 結果是版主自己綁自己讓文字遊戲的空間越來越大 想要考量所有的狀況本來就是不可能的事 依我說 越簡單越好就對了 -- 白壇:你把這個廢話的定義給解釋一下 嚴歸:嗯~你所謂廢話就是一種聽起來好像很具體實際上是很空洞的一種話 白壇:喔! 嚴歸:它看起來好像要講到問題的癥結了實際上是在迴避所有的答案 白壇:啊? 嚴歸:所以這種話他聽起來好像很流暢但是它註定是要作廢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6.41.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10620093.A.571.html

01/15 01:11, 3年前 , 1F
出一張嘴很簡單,做就很難,你出來做你說的就好啊!我
01/15 01:11, 1F

01/15 01:11, 3年前 , 2F
投你
01/15 01:11,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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