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這幾天有檢舉案如何處理?
※ 引述《kero2377 (北LM)》之銘言:
: ※ 引述《goetze (異教神)》之銘言:
: : 如果發現有人違反板規
: : 這幾天檢舉的案子如何處理?
: : 代理版主小組長可以判嗎?
: : 七天內需要檢舉應該是等不到新版主上任
: Bignana: 簡單違規的小組會處理 需要板主討論的給予下任板主處理
: 小組長是這樣回覆的
: 所以我想簡單詢問一下現在下的第三章判決案算是簡單的違規嗎?
: 但依第三章的政黑板規來看,都是需要共議制判決也就是需要跟版主群討論的
: 那怎麼會在這個時候下判決呢
: 還是第三章算簡單的違規或是此案件已經不需要版主群討論?
我說
因為第三章的問題就是歷屆版主自己搞到複雜的
就好像指向性
X的當年是誰弄出這題目的?
明明推文裡就兩人在對幹
沒有指名道姓就沒事
結果是一堆人利用這招逃避版規
然後罵人的話還要引經據典查政府判決?
累不累呀你們?
我說
當版主不要怕東怕的
只要持心公正遵守版規判定就好
每個人的標準本來就不一樣
但只要不要在標準上搖擺太大其實就沒問題
版規這幾年是越修繁瑣
結果是版主自己綁自己讓文字遊戲的空間越來越大
想要考量所有的狀況本來就是不可能的事
依我說
越簡單越好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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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壇:你把這個廢話的定義給解釋一下
嚴歸:嗯~你所謂廢話就是一種聽起來好像很具體實際上是很空洞的一種話
白壇:喔!
嚴歸:它看起來好像要講到問題的癥結了實際上是在迴避所有的答案
白壇:啊?
嚴歸:所以這種話他聽起來好像很流暢但是它註定是要作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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