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關於報復性檢舉
例如上面的那篇vow70對我本人的檢舉
竟然認為「9.2」是「明顯貶抑詞語」?他是不是不懂9.2的意思啊?
以後在政黑板講綠粉、英粉、白粉、柯粉,
或是韓粉、藍粉、廠工、1450、7.5...難道通通都違規了嗎?
像這種報復性檢舉,板主可以自己判定「是否違反板規」再通知無辜的被檢舉人吧?
不然這種純粹報復性的檢舉,根本不看內容只是浪費網路資源而已。
下次搞不好連「已檢舉」都可以說是明顯貶抑詞語跑來「反檢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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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5:27,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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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5/18 15:29,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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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板主的處理法是:
"只要有檢舉→就叫被檢舉人來答辯→然後才判「不達違規標準/無貶抑」"
這非常浪費網路資源。
正確應該是:
"有檢舉→先檢視是否「指涉當事人」「有貶抑」兩個要件成立。"
"兩者皆成立,再叫被檢舉人來答辯"
"其中一項不成立,直接結案,不再打擾無辜的被檢舉人"
這次是說9.2貶抑他人,下次會不會說住台南也是貶抑他人?
推
05/18 16:19,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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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這個很誇張。
「9.2是貶抑字眼」,如果板主判違規,依小組長論點是判決要一致。
「以後9.2通通是貶抑字眼」,那政黑可以關門了。
推
05/18 16:19,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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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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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6:20,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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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6:32,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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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啊,那個「丟臉」的申訴
以下引小組長文字:
「板主本來就有自主權,也就是只要板主群現在覺得
"丟臉"
未違反板規,就當然依板主判決
但板主爾後也不可以再判"丟臉"違反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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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6:33,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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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引的文字看起來是現任板主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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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6:35,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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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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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是板主的判例很重要....
※ 編輯: TheoEpstein (61.231.186.171), 05/18/2019 16:4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