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請版主解釋明顯貶抑詞之定義
※ 引述《DICB (曾經擁有燒雲林縣垃圾。S)》之銘言:
: ※ 引述《sading7 (sading7)》之銘言:
: : 版規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 : 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
: : 貶抑不等於謾罵或語言攻擊
: : 根據教育部字典
: : 貶抑的定義為:「指出過失,並施予不好的評價」
: : 攻擊的定義為:「以武力、語言或文字對人施加傷害」
: : 謾罵的定義為:「肆意亂罵」
: : 指出過失,不符合攻擊或謾罵的定義
: : 施予不好的評價,也不符合攻擊或謾罵的定義
: : 故版規用詞顯然有問題,所謂「明顯貶抑詞語」在缺乏深思熟慮的裁判下
: : 將無所不包,會造成明顯的後患
: : 版主顯然是沒有將貶抑和攻擊與謾罵的關係給弄清楚,才隨意劃上等號
: : 會給人產生傷害的言論有很多,所有會使人產生壓力的言論,都可能給人造成傷害
: : 端視個人主觀認知而定,但是要成罪,除了主觀認知,還需要客觀上為社會公認才行
: : 並非使人產生壓力的言論,都會被一般社會常識認為是語言攻擊或謾罵
: : 例如,你對一個酗酒又沒意圖改過的人說教,說健康的可貴,說酗酒對人體的傷害
: : 這對他造成壓力,甚至可能造成傷害
: : (壓力與對身心的傷害息息相關,若不明白我可舉心理學知識作為根據)
: : 因為戒酒對他而言是相當困難的,可是這顯然並非語言攻擊
: : 類似的例子要多少有多少,被老闆訓話使心跳加快、血壓上升、緊張、呼吸困難
: : 這是典型的壓力反應,但這不等於就是語言攻擊
: : 這就是說,個人主觀感覺受到傷害,並非就等於是語言攻擊
: : 關於說人無知,
: : 在王皇玉(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律博士,台大法律系助理教授)的這篇文章中
: : http://www.alum.ntu.edu.tw/wordpress/?p=1511
: : 該教授認為說人無知是無罪的
: : 我也沒有查到法院判例是單單憑說人「無知、可悲」就成罪
: : 如果版主認為自己可以隨意心證(甚至是不需說明理由的心證),不需要裁判作為依據
: : 那版規又何須明示裁判為依據?
: : 明顯貶抑詞語,事實上包含所有的負面評價之名詞/形容詞/句子
: : 例如"無聊"、"無趣"、"木訥"、"膚淺"、"貪心"、”貧乏”
: : 也包含正面評價之名詞/形容詞,以否定的形式運用
: : 例如"不聰明"、"不靈光"、"不豐富"、"不正直"、
: : "不忠誠"、"邏輯有問題"、不公正”、”不正當”
: : 凡屬價值判斷的詞彙,都能做負面評價之表示,也就是做出貶抑的意思
: : 貶抑不等於謾罵或語言攻擊,如果貶抑等於謾罵或語言攻擊
: : 那麼"你很無聊"、你很木納"、"你不太聰明"、"你不正直"、
: : "你知識不豐富"、”你不公正””你不客觀”
: : 皆屬謾罵或語言攻擊,這種解釋,明顯違背基本的常識和大眾的認知
: : 這些例子要多少有多少
: : 一般人認知的在一般的談話中所謂的語言攻擊和謾罵,絕對不會包含無聊、
: : 無趣、不公正、不明事理這類詞語,但這些詞語確實是貶抑詞語
: : 版主如果一律將明顯貶抑詞語認定為語言攻擊和謾罵,
: : 不僅違背社會常識,且有便宜行事之嫌,使版友無所適從,這將傷害言論自由
: : 如果版主認定,所有對版友負面評價之意思的表示皆屬違規,請明確宣佈
: : 如果版主是認為僅只有一部份貶抑詞語才屬於謾罵或語言攻擊,便應該明示並說明理
由
: 看來有人發現問題了!
: 這届的版主群自請處份自行下臺吧!
: 光是別人檢舉我的那部份,這個拿給任何一位國文老師,這是一個疑問句+酸言酸語!
: 這個就算拿到法院,法院也不可能判決有什麼問題的,不然柯P早就被吉上法院了,這
届
: 版主群自行下臺吧!
: 不要在搞到政黑鄉民全部的不爽,讓全部的政黑鄉民發動罷免~*
: 麻煩一下要出來當版主的人,要有最基本法律常識好嗎?!
: 啊對了~A版主勒??
: A版主我也在等你發表你的法律認知喔!
: 目前已經確定888和S兩位版主不合格,這兩位自行下臺吧!
"你有沒有看到後面那兩個符號「??」!"
https://udn.com/news/story/2/2109242
罵這9字加問號 法院判罰5000元
基隆市郭姓男子和陳姓女子因停車發生爭執,郭男辱罵陳女「你不覺得你是神經病?」被
陳女錄下提告,法院審理後,判罰新台幣5000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56歲的郭男6月26日下午1時多,在自家商店門口前,因機車停放問題,與陳
女發生口角,雙方爭執不休,陳女錄下過程後向法院提告,認為郭男妨害名譽。
郭男在開庭時辯稱,他確實曾提到陳女是「神經病」,但這只是口頭禪,不覺得涉犯公然
侮辱罪。不過,法官認為郭男試圖卸責,辯詞不足採信。
法院表示,雖然郭男使用疑問句,但他並不期待對方會回答,因此郭男想表達的意思,除
「告訴人理應覺得自己就是神經病」之外,沒有其他的可能。
另外,「神經病」一詞多用在指斥、蔑視他人的言行舉止,並強調言行舉止明顯有別於正
常人,屬於一種病態,加上郭男犯後否認犯行,也未和陳女達成和解,法院審理後,依公
然侮辱罪,判罰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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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問號不等於可卸責喔先生
無知可作為一般評論
你對你朋友說你很無知可不會怎樣
但你敢對你朋友說"你沒在用腦?"嗎?
沒在用腦不是評論
屬於表達蔑視他人的句子了
根本不算期待他人回答的問句
而且你是用修文而不是推文答覆
修文直接回答在推文者下方
明顯具有針對性
順便上個國文課
有些問句等同於肯定句,旨在表達問句的反面
https://goo.gl/qL33bw
(2)激問:又叫做「反問」或「詰問」,為激發本意而問,表面上雖然沒有
說出答案,其實仔細想一想,答案正在問題的反面,所以「問而
不答」。
A.人之立志,顧不如蜀鄙之僧哉?(彭端淑 為學一首示子姪)
B.凡事只要差不多就好了,何必太精明呢?(胡適 差不多先生傳)
C.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論語 學而篇)
D.還有什麼比貓足更能表現出那輕且軟、落地無聲的霧呢?
(張秀亞 雲與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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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66.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501408409.A.2C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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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得去你那篇,說話不經大腦僅為批評心直口快,跟不用腦還差得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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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在用腦?"也是疑問句,你在我的推文底下回應等同指認句
※ 編輯: ilovekurumi (114.136.66.84), 07/30/2017 18:02:22
※ 編輯: ilovekurumi (114.136.66.84), 07/30/2017 18: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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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餒,手機不方便查
勞駕你貼一下判決書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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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噓慘的人才需要去弄懂吧
#1NxEa47w (HatePolitics)
追風計畫是哪國資料?
#1Nx6GbSe (HatePolitics)
※ 編輯: ilovekurumi (114.136.66.84), 07/30/2017 18: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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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都是某人造成滴......
※ 編輯: ilovekurumi (114.136.66.84), 07/30/2017 18:17:06
※ 編輯: ilovekurumi (114.136.66.84), 07/30/2017 18: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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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oo.gl/nrZzCA
我眼睛是不是業障重,查不到?
※ 編輯: ilovekurumi (114.136.66.84), 07/30/2017 20:12:08
※ 編輯: ilovekurumi (114.136.66.84), 07/30/2017 20: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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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叫他來啊,另外兩位都附和水桶判決了
※ 編輯: ilovekurumi (114.136.66.84), 07/30/2017 20:39:00
※ 編輯: ilovekurumi (114.136.66.84), 07/30/2017 21: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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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判決出來啊!我臉伸出來給你打了
"從『無知』、『腦袋沒在用』,感覺標準趨於嚴格,這沒問題"
趨於嚴格沒問題,你有認真讀嗎?
"以我來說,只是說無知,不會當作貶抑,術業有專攻,不是自己的
專業,無知是正常的,不算貶抑"
你可不是用無知來形容喔
※ 編輯: ilovekurumi (114.136.66.84), 07/31/2017 09:34:54
※ 編輯: ilovekurumi (114.136.66.84), 07/31/2017 09: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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