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靈機一動想到的政黑板未來方向-制憲
其實我以前也有類似的想法
但不是用在政黑 而是用在八卦
因為八卦板人多 板主權力就是大
板規自己訂 條文自己解釋
把一些言論不同調的板友水桶 最後變成一言堂
那個時候其實最須要權力分立
只是現在來不及了
因為當時的作法等於是劣幣驅逐良幣
原本應該多元的板
最後變成一些沒思想沒創意的吱吱在把持
就這樣
※ 引述《pinkkate (笑笑貓~)》之銘言:
: 大家都知道政黑板擁有全PTT獨一無二的「板規第七章」,
: 也就是消滅板皇,當板主無法獨裁行事的規則。
: 但根據自己也擔任過板主經驗,覺得此制度仍有許多窒礙
: 難行之處。
: 當時在主板提到這窒礙難行處,也有板友提出政黑板也是
: 全站唯一有藍綠雙方陣營顯然對覺得地方。因此有特別板
: 規應屬合理。
: 因此忽然靈機一動,想到政黑板接下來的施政方向!也就
: 是制憲-完全模仿現實,實施三權分立!
: 實行辦法:
: 1.在下一屆板主選舉時,徹底取消現有板規,進行三合一
: 大選,選舉出「三位板主、三位立法委員、三位法官」
: 板主、立委、法官彼此不得兼任。
: 2.之後也比照現實,每兩年舉行一次三合一大選即可。
: 3.板主職權如下:
: 板主擁有最高行政權,為政黑板三位板主。擁有以下權
: 力:
: a.發佈板規
: b.舉行賭盤、投票
: c.收錄文章到精華區
: 4.立法委員職責如下:
: a.制訂板規(可在政檢板公開制訂過程)
: b.當板友對板規有疑慮時,提出解釋
: 5.法官,掛名為政黑檢舉板三位板主,職責如下:
: a.管理政檢板,退回不合乎檢舉文格式之文章。
: b.對於檢舉文,依照板規,做出水桶、劣退之判決。
: 6.對於各項板友違規,需經由法官判決,板主才能在主板
: 對板友進行處分。
: 7.板主在可以在板友明顯違規時做出緊急處分。
: 如:超貼、鬧板
: 但緊急處分後,被處分之板友若認為處分方式不當,得
: 到政檢板向法官申請重審。
: 8.若板友對法官做出之判決有疑慮,或認為法官判決效能
: 過慢,可對法官(政檢板板主)進行申訴。
: 9.若板主未按照法官之判決做決策(如水桶判決後,24hr
: 內未執行、或獨斷做出水桶判決),則板友可申訴板主
: 。
: 以上,基本上能做到的話,政黑板將成為全PTT唯一實
: 現三權分立之民主看板,亦可為其他各板參考之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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