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新版政黑版規七-1、八-8、八-10仍有爭議
政黑版規 八-10
若版務處理上板主意見不同,嚴禁進行獨斷處理且其處理無效,待有共識後
才行處理。
政黑版規 八-8
所有判決/版規/爭議判決為2位以上板主有共識下執行,若不足2位則依據先
前已定共識。
政黑版規 七-1
新修板規原則上由全體板主採取共識決通過。若單一板主對於新板規未能同
意,而未於修正案24小時內提出異議,則板規採取多數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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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黑版規八-10中提到的『版務處理』,
有無包含 政黑版規八-8 的『所有判決』?
有無包含 政黑版規七-1 的『修改版規』?
若有二位以上版主有共識去執行「所有判決」時,
另一位版主能用 政黑版規八-10 來認定該判決處理無效嗎?
若單一版主未於版規修正案24小時內提出異議時,
該單一版主能用 政黑版規八-10 來認定該新修版規採取多數決通過無效嗎?
這三條版規是有bug,還是只是語病,沒事就沒事,但當有爭議時,以哪一條版規為準?
而且這爭議還真曾在小組內發生過,新任版主上台,只修改版規七-1,恐怕
將來爭議仍會重複發生。
建議:
無論是板務處理、修改版規....版主群可以採共識決,
但如果版主群無法有共識,又想避免版務卡住,可由版友公投來決定。
例如:
政黑版規七-1改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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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板規須由全體板主採取共識決,方能通過;
若全體版主無共識,可由任一版主提出版規修正案,由版友投票決定,
贊成票大於總投票數60%,則通過修正案。
任一版主不得於一定期限內(例如:三個月、半年...等)提出相同的版規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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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政黑版規八-1,針對『版務處理』也可以加入類似版友公投的規定。
PS:
增加版友公投的選項,是為了讓有爭議的版規(因為版主群無共識),不
會卡關,且有民意的支持。
而需超過60%同意率,是為了讓有爭議的版規(因為版主群無共識),有
更大的民意基礎外,也是為了尊重版主訂定版規的權力(因為要讓兩位無
共識的版主同意,不只需要多數的民意支持,更需要絕大多數的民意支持
,讓這兩位版主知道這新修版規,這不只是另外一位版主的想法,更是大
多數版友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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