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setzer #1K-zcRbB 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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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9:12,
03/08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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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9:12,
03/08 19:12
日治時代臺灣人三餐都吃白米飯,吃蕃薯籤的都是不爭氣都是魯蛇
中間使用的是逗號,後面那句接續性的"吃番薯籤的"都是不爭氣都是魯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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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是同一句 後半句省略主詞 所以是指前面的日治時期的台灣人
的確是攻擊那個時期吃番薯籤的都是不爭氣及魯蛇
以以前的判例為例 #1K-G5YcB
→ pinkkate: 一段時間沒來這邊 跳tone水準還是沒變 03/06 11:47
這句也沒指稱主詞是誰,一樣判警告一次
好吧 如果上面的判例不能說服
那看看板規三-2-e
e.以任何型式攻擊本板與全體板友、點名本板針對板內任何板友集合的引戰或攻擊
行為、點名政黑板討論看板之既存現象(例如非回應引用文章時討論看板出現的
文章標題或內文、或非同討論串回應論點情況下討論板友所持之意見)或未來走
向(例如提出政黑板應行使的政治行為)、未明確指稱對象之引戰或攻擊行為(
引戰或攻擊行為後才補充指稱對象亦會處以警告以上處份)。違反者處以水桶
15~180天。
三-2-e指出未明確指稱對象的攻擊行為一樣需要被水桶
以以下判例為例
→
01/31 22:45,
01/31 22:45
→ setzer: 一票人在那邊哭喊舔共被統什麼的 XD 01/31 22:46
setzer不特定指稱對象
推 Enter1942: 依組務公告 改判setzer警告1次 02/12 22:16
再以另一判例為例
推
01/29 13:14,
01/29 13:14
→
01/29 13:14,
01/29 13:14
推 Enter1942: 依組務公告 改判setzer警告1次 02/12 19:00
可知以三-2-e之細項"未明確指稱對象之引戰或攻擊行為"
rx178mk2單憑"吃蕃薯籤的都是不爭氣都是魯蛇"這句話就可以浸水桶了
請板主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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