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單一板主之利益迴避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芬多精)時間11年前 (2013/07/11 14:21), 編輯推噓8(804)
留言12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板主只有一位而身為被告 應將檢舉案交付公投 由鄉民板眾來當大陪審團 認定成罪之有無 若有罪則交由板主裁定刑期 唯因知法執法犯法 刑期不得少於板規最低刑度之兩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5.101.79

07/11 14:37, , 1F
分身公投嗎?科科
07/11 14:37, 1F

07/11 14:47, , 2F
有關單一板主判決問題在組務已有回應過了
07/11 14:47, 2F

07/11 14:47, , 3F
公投(噗)要驗身份證嗎?
07/11 14:47, 3F

07/11 15:41, , 4F
那麼多ID都是用真實身分註冊的嗎?
07/11 15:41, 4F

07/11 17:18, , 5F
也是有有原則和格調的分身好嗎?某王從不在投票動用分身!
07/11 17:18, 5F

07/11 17:20, , 6F
某王痛恨民主作弊 例如先前政黑半路換選制做掉準板主事件
07/11 17:20, 6F

07/11 17:32, , 7F
與其推動單一版主公投,本人建議您應該先做到分身迴避
07/11 17:32, 7F

07/12 02:16, , 8F
建議您應該先做到分身迴避+1
07/12 02:16, 8F

07/13 12:37, , 9F
就算你殺了我,還有千千萬萬個我
07/13 12:37, 9F

07/13 14:42, , 10F
但是賣教材的只會有一個喔,不能桶到也不能隨便提新聞喔
07/13 14:42, 10F

07/13 15:32, , 11F
按照被桶的速度來看,很快就不能只有一個在賣教材了
07/13 15:32, 11F

07/28 01:40, , 12F
如果這樣 某些分身狗娘王不就可以投好幾票了??
07/28 01:40, 12F
文章代碼(AID): #1HtaxYI5 (HateP_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