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GxYU9UI MrTexas 違反2-11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WildDagger)時間11年前 (2013/01/11 11:37), 編輯推噓3(307)
留言10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01/10 10:36,
台電員工也算是公務員吧?
01/10 10:36

01/10 10:36,
國營企業的人員能算是勞工嗎???
01/10 10:36
證據: 台電與中油員工非公務員: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0021000357 成立工會的台電員工是勞工: http://laws.cla.gov.tw/Chi/FLAW/FLAWDOC01.asp?lsid=FL014918&lno=1 然後,我得引用一下修辭學對吧? 中文的修辭學總共有三種, 一者為「疑問」,二者為「提問」,第三者為「激問」 而激問是「提出問題,但想要說的就在問題的反面。」 以此來看,該推文是很明顯的激問修辭法 台電員工也算是公務員吧?→台電員工是公務員 國營企業的人員能算是勞工嗎???→國營企業人員不能算是勞工 因此,句尾帶有問號並不代表是提問,問題是語氣。 而MrTexas在該推文之後與人辯駁的語氣亦明顯表示出該兩句推文為激問修辭法, 也就是表面上提問實際上是反面的肯定/否定。 是故,#1GxrvmX_的駁回理由其實亦不成立, 疑問句並非全部都是疑問修辭法,兩者是有差別的。 -- 要奉命結婚? 還是要尋找自己的幸福? ├────┤ ├────┤ ├────┤ ├────┤ ├────<═══ by kudo07012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45.93

01/11 11:46, , 1F
板主已判決過了 #1GxrvmX_ (HateP_Picket)
01/11 11:46, 1F

01/11 11:48, , 2F
基於「一事不再理」之原則,板主應不受理此檢舉案
01/11 11:48, 2F

01/11 12:28, , 3F
這判例不錯 以後只要加上問號就等於免死金牌 讚!
01/11 12:28, 3F

01/11 12:31, , 4F
此案已判決,不受理,另,若打算利用檢舉案作為私人爭吵之
01/11 12:31, 4F

01/11 12:33, , 5F
工具,將考慮針對爭吵雙方做出處置,希望政黑板友可以把焦
01/11 12:33, 5F

01/11 12:33, , 6F
點放在議題討論,而非彼此;若對判決結果有所不滿,請依循
01/11 12:33, 6F

01/11 12:34, , 7F
管道申訴,希望各位和氣生財,不要把檢舉板當作私人恩怨之
01/11 12:34, 7F

01/11 12:34, , 8F
01/11 12:34, 8F

01/11 12:35, , 9F
gundammkiv板友,希望你不要誤導其他板友,讓其他人以為此
01/11 12:35, 9F

01/11 12:35, , 10F
一判例可以無條件引申至其他案件
01/11 12:35, 10F
文章代碼(AID): #1Gxua30H (HateP_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