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去年還是前年吧?
忘了是那一年……
在報紙上看到這一個議題
感覺很白痴
幹,到底是哪一家提出得想法拉
如果以後一起share的話
那3大
中華電信,遠傳電信,臺灣大哥大
2小
亞太電信,臺灣之星
就乾脆組成一家公司就好了阿
弄成同一家電信,
以後不管是5g還是6g...
都可以用廉價的價格標到頻譜,
然後用昂貴的電信資費賣給消費者。
這樣才叫做大利多,
現在連電信資費都互相偷襲,
砍到見骨了,要談合作,
真的是旁邊打手槍比較快。
總結,5家電信共同合作的機率趨近於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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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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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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