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義賣僅限「買家出示捐款收據後賣家出貨 …
手作板應該是個很溫暖很單純的園地,身為板主其實我願意在任何看板據理
力爭,但最最不願在手作板起爭端,尤其是以板主的身分。
請問moonhalf板友,板規明定禁止成品販賣,你在PO文之前有沒有看過板規?
你說你要義賣,出發點是好的,但是這也再次突顯你沒有看板規的事實:
『義賣活動嚴格限縮為
「扣除材料及場地成本後全數捐贈並公布捐款收據及收支明細」
並請於發文前來信與板主討論溝通確認,否則一律視為成品販售。 』
你的想法很簡單,但是你的每一個行為都是違反板規的
(回公告也是...擅用公告處一個月水桶)
板主在制定板規時,希望能將每一個使用者的需求考慮進去,對板規有疑慮
歡迎隨時來信討論,但是先PO文然後板主警告、刪文、水桶後再來哭說「我只
是想做好事卻被當作壞人,真的很傷心」,你真的覺得這樣的程序是對的嗎?
問問板上多少想要PO出活動資訊、義賣活動的板友,都是在經過與板主來回信
件溝通後取得共識,由板主代發,或是發文後由板主推文表示該文已經過板主
審核,大家都經過討論後以不違板現行板規的方式進行自己想要的活動。
而你不經討論逕行發文,出售成品本來就在禁止之列,這麼明顯的違規板主
都沒送你進水桶,還緊急會議讓這個行為就地合法,你怕遇到壞買家板主也怕
遇到發災難財的賣家啊!如果開放義賣,勢必得由兩位板主負起審核賣家後續
捐款的工作,M板主現在是在受訓,時間比較彈性比較有空,請問工作中的S板
主是應該要花多少時間來執行這件額外的工作?如果板主說開放義賣,然後只
要有一件買賣糾紛(賣家未出示捐款收據、捐款金額與義賣金額不符),板主必
得負起監督不周的責任,引咎辭職...
目前針對分享文的規範也還在研擬中,不希望用預設立場來看待分享、義賣
的行為,但請大家體諒板主的考量,規定嚴格才能儘可能減少爭議,以免讓這
塊單純溫暖的園地走了樣。
板主MollyH
※ 引述《moonhalf (零玖柒)》之銘言:
: 我是一樓....以下是我的想法和事發經過
: 這篇公告是因我而起
: 因為我po了一篇賣成品的文,內容還有賣場的連結
: 我的想法很簡單,我想義賣我的作品
: 賣場內只有那一樣商品,我訂了一個起標價
: F-market的人很少,義賣當然越多人看到競標人數增加的機率就會較高
: 所以我選擇PO在手作版
: 在我的觀念裡,義賣不算是廣告文...
: 它是可以幫助人的...
: 我在PO了這篇文沒多久之後,版主告訴我那是廣告文,要我自D不然就浸水桶
: 在這個的同時,公告出現了推文的上半段...
: 還是禁止商業行為...
: 關於義賣部份,開放買家用收據來換取商品的方式為主
: 這是我第一次做義賣,好心的賣家也是會怕遇到壞心的買家啊...
: 所以我想自己做捐贈的動作...
: 但是看了公告之後,我還是修正了付款方式,這是讓真的想幫助人的買家安心的方法
: 在我自d文之後...版主們開完會,出現了推文以下的公告....
: 義賣開放賣成品了.....但是還是有些限制
: 如果要我看相簿買東西,我不敢,所以我還是不能po文義賣成品...
: 是我違反版規在先,我以為有些事在特殊情況下是可以被允許的
: 家有家規,版有版規,版主並沒有錯...
: 只是想做好事卻被當做壞人,真的很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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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生死兩茫茫 不思量 自難忘 千里孤墳 無處話悽涼
縱使相逢應不識 塵滿面 鬢如霜 ▁
夜來幽夢忽還鄉 小軒窗 正梳粧 相顧無言 唯有淚千行 ▉蘇▏
料得年年斷腸處 明月夜 短松崗 ▉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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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