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廢文判定標準

看板HSNU_1328作者 (附中不能亡)時間9年前 (2015/05/10 21:30), 9年前編輯推噓0(006)
留言6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hsnuonly (附中不能亡)》之銘言: : 什麼叫做廢文? : 第一 : 我說廢文就算廢文 : 第二 : 言之無物叫廢文 : 怎樣算言之有物? : 提供情報叫言之有物 : 主題討論叫言之有物 : 剩下的大家自己判斷 : 反正我也不會桶你或裂退 : 自己想清楚就好 有的時候會想法律是用來幹嘛的 果然法律還是用來綁手綁腳的 一、下列文章若有下列情事判定為違規文章: 1. 含有繁體中文(注音除外)、日文、英文以外的文字。 2. 不含網址,內文未滿20個繁體中文字或100個英文字母。 3. 不含空白行,未滿3行。 4. 符號、無意義文字重複3字以上。 5. 明顯無意義。 6. 未放置標籤。 7. 標題未滿2繁體中文字或10英文字母。 8. 非板主回覆公告文。 二、違規文章一律刪除並處水桶一週,輕微者不處分。 三、連續兩篇文章皆違規者,初犯處水桶一個月,第二次以後退文並水桶半年。 四、兩人以上連續發布違規文章,參與者處水桶一週。 五、發文或推文涉及誹謗、人身攻擊或蓄意引戰,初犯水桶一個月,第二次水桶三個月, 第三次以後水桶半年並退文。 六、違反五、者,經當事被害人同意並通知板主後,得發表公開道歉文, 依被害人之意願減少刑期。 七、發文或推文違反站規或中華民國法律,板主得視情況水桶半年以內或永久水桶。 八、未經他人同意使用其帳號發文或推文,經檢舉處水桶一個月, 若使用期間違規則加倍處分使用者原帳號。 九、未經原發文者同意轉文,刪除文章並水桶一個月。 十、板主違規1.5倍處分,利用特權更改處分則報組務檢舉。 十一、公告文不受以上規範約束,但公告文若無實質公告內容即通報組務檢舉。 --

08/24 18:23,
做錢幣的大都是銅鋅鎳
08/24 18:23

08/24 18:24,
花錢買淫成本太高 還是同性戀比較合乎經濟效益
08/24 18:24

08/24 18:24,
花錢買銀成本太高 還是銅鋅鎳比較合乎經濟效益 更正
08/24 18:2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9.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SNU_1328/M.1431264631.A.10D.html ※ 編輯: hsnuonly (1.160.19.15), 05/10/2015 21:34:54

05/10 21:35, , 1F
12點以前提出意見 之後開始執行
05/10 21:35, 1F

05/10 21:35, , 2F
處分不溯及既往 但違規文章一律刪除
05/10 21:35, 2F

05/10 21:40, , 3F
沒有分身條款,還有第六條應該錯了
05/10 21:40, 3F
分身條款非必要

05/10 21:40, , 4F
還有你的開頭蓄意引戰
05/10 21:40, 4F
公告文免責 ※ 編輯: hsnuonly (1.160.19.15), 05/11/2015 00:22:07

05/11 00:28, , 5F
話說業配文該桶嗎?
05/11 00:28, 5F

05/11 00:29, , 6F
我記得我有寫廣告文 修改忘了加回去的樣子
05/11 00:29, 6F
文章代碼(AID): #1LJrrt4D (HSNU_1328)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LJrrt4D (HSNU_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