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大家要切記 BBS言論也是要負責任的

看板HSNU_1005作者時間21年前 (2005/03/02 23:3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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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 記者這麼做的確是犯罪 所以常常有人要控告媒體毀謗 不過那些嘴巴厲害的人 總是有辦法把錯的說成對的 不然就是字裡行間很技巧的避開法律問題 ※ 引述《caesar12 (caesar12)》之銘言: : 我想問兩個問題 : 第一是 : 記者不是時常去挖別人隱私嗎 : 尤其是藝人的八卦或是官員的貪污嗎 : 這樣是不是也犯罪??? : 第二是 : 有律師說以文字傳撥這些資料的人也有可能牴觸幫助譭謗罪 : 那記者報導出來算不算??? : 尤其是像是蹓鳥之類的事 : 要不是沒有記者報出來 : 那那位仁兄也不會被記過 : 這麼說來記者是不是也犯罪???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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