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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公司減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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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1推 1噓 4→)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anchun (the beat goes on)時間12年前 (2012/02/12 01:2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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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拜四那天老闆開會宣布全公司減薪百分之40. 也就是3/5發薪日領到的薪水就打六折了. 這樣減下來我的薪水就不到22K了. 公司有位業務助理甚至連基本薪資都沒有. 昨天在問版發過文,版友的回答是公司減薪就違法了,可以找勞工局. 然後經過提醒我去看過了勞基法. 若沒有經過雙方同意雇主片面減薪的話是可以
(還有115個字)

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elsonlin013 (高考努力中......)時間12年前 (2012/02/12 10:5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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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法律是可以這樣玩的嗎?!. 連基本工資都未達到...只要簽同意書就可以免責?!. 還是建議您先打電話給勞工局問清楚比較好喔.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254.17.35.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reephoenix (自由鳥)時間12年前 (2012/02/13 13:4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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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原po的描述內容,其實已經達到雇主片面減薪的條件. 勞基法有幾條可以拿來適用,勞基法第14條、第17條、第21條. 勞基法第21條第一項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已明確規定工資雖是議定性質,但基本工資就是最低的底線,. 若員工薪資低於基本工資,片面減薪文件縱使所有人都簽
(還有31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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